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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一次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1月6日在北京召開,國務院參事、央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委員夏斌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目前國內中央與地方的各類國有金融機構確實應該統一監管,但監管要在管理中講市場原則。
夏斌指出,我國目前實際上是“跨行業投資、分業經營”,並不是標準意義上的混業經營,即不是獨立的銀行與證券法人分別直接經營不同行業的證券和銀行業務。而允許銀行投資設立租賃公司、信託公司投資設立基金公司等,只是跨行業投資。因為下屬投資公司經營的是非母公司的主營業務,是分業經營的,而且母子公司分別接受不同的監管制度的約束。
如果把金融機構“跨行投資、分業經營”稱之為混業經營,進一步研究對它的監管問題,這實際上是研究對母與子公司“同一控制權”活動的監管問題,是研究對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問題。
夏斌認為,目前對中央與地方各類國有金融機構的管理五花八門,確實應該統一監管,這是大局、是大前提。同時,這個機構在管理中要講市場原則、商業原則,不應一味追求金融資産管理“規模越做越大、增值越快”的原則。
近年來國內銀行業的發展突飛猛進,但夏斌指出,這是在資本賬戶沒完全開放、利率和匯率機制尚未充分自由化、寬鬆貨幣政策刺激下流動性氾濫、增長方式和經濟結構未實現徹底轉變之前發展起來的。目前這四個因素同時都在發生不同程度的變化,以後銀行很難繼續按照目前的速度發展。
“因此,應對當前銀行的資金期限搭配、貸款期限要有冷靜的評估,要看到在經濟增長速度下降、貨幣回歸合理供應狀況下銀行的系統性風險問題,並制定防範方案。”夏斌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