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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興時評:我要替“只管領導安全”的交警“喊冤”

發佈時間:2010年12月14日 14:2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CNTV復興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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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鴻文

      因言成名的案例越來越多了,最新的案例是成都雙流交警梁忠,他那句“我只管領導安全”的狂言,在知名度上直逼那個説“你是準備替黨説話,還是準備替老百姓説話?”的逯軍,且有後來居上之勢。

      當然,他也為這句狂言付出了代價。網絡曝光後,媒體跟進,成都市雙流縣公安局黨委高度重視,鋻於梁忠在執法勤務過程中方式簡單,言語失當,造成了嚴重的不良影響,縣局黨委研究決定對梁忠作出停止執行職務處理。

      看了這條新聞,很容易作出價值判斷,很容易被權力的狂妄所激怒。梁忠該罵,該批,該憤怒聲討,可是,罵過批過之後,憤怒聲討之後呢?再會有新的狂言橫空出世,再會有新的逯軍、新的梁忠“長江後浪推前浪”,這是一個惡性循環。

      這一次,我不打算罵了,非但不罵,還要為他“叫屈喊冤”。不過,在“叫屈喊冤”之前,我要問問雙流警方,處分梁忠的理由究竟是執法勤務過程中“方式簡單”,還是“言語失當、造成了嚴重不良影響”?

      問這個問題是基於如果沒有網帖、媒體曝光,當事人走正常投訴程序,雙流警方將如何處理的假設。近日公安部在多個場合表態要嚴肅執法紀律,如民警酒後駕駛一律辭退,對賣淫女,不,現在叫“失足婦女”,不得歧視、辱罵、毆打,不得採取遊街示眾、公開曝光等侮辱人格尊嚴的方式羞辱,表達了以人為本、從嚴治警的決心,得到了社會肯定。但是,這些表態本該是常識,且早有紀律約束,常識和紀律要被不斷重申,也説明了這些常識和紀律經常被忽略、被違反的事實。現實生活中,不排除有些單位在出了問題後,要麼遮遮掩掩,要麼通過行政手段阻礙輿論監督,要麼乾脆置之不理。此次梁忠同志不幸撞在了槍口上,雙流警方拿出處理結果,究竟有多少是自覺自悟的成分?

      而且,雙流警方處理梁忠,他的行為和他的狂言分別佔多大比重還是一個疑問。如果沒有那一句狂言激起公憤,“造成了不良影響”,僅僅只是執法過程中方式簡單,是否還會處理?現在問這些問題已多餘了,可以想像得到的回答是“秉公處理”之類,但事實果真會如此麼?執法者在執法過程中的不當言語傷害公眾感情,激起民憤民怨,當然是違紀,可假如不是那一句狂言讓輿情發酵、放大,會不會拿起板子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我們誰也不敢保證。

      從這個層面而言,我有一定理由懷疑雙流警方對梁忠的處理只是為了平息輿情。而那句“我只管領導安全”的狂言所蘊含的豐富信息,則容易被這個處理結果所遮蔽。網友説這是句大實話,被一個蠢人在不恰當的時機講出來了,又不幸被一位較真的公民錄音取證,成了板上釘釘的鐵案。可這句狂言是不是像網友所説是“大實話”呢?我覺得雙流警方更應追查並分辨這句話的真偽,更應追查導致梁忠講出實話的根源,追查我們的執法資源究竟是不是只管領導安全,只為領導服務,而不管人民安全,不為人民服務。這樣的追究、追查遠比單純拿出一個處理結果更有意義。不過,我對此相當缺乏信心,因為再追查下去,不僅追查到梁忠,還要追查到他的上級,甚至上級的上級,也就是追查到自己,傻啊?

      所以,口吐狂言的梁忠不過是個替死鬼,不過是個倒楣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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