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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短房:南京“1126”事故背後有沒有其它原因

發佈時間:2010年11月30日 09:3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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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導致7死3傷的南京城市快速路高架橋倒塌事故,即通常所稱的南京“1126”事故,日前南京有關方面通報了事故技術專家組的初步分析,認為事故原因是施工過程中違反施工程序和現場管理缺位,是所謂“低級失誤”。

  人命關天,所倒塌的高架橋,又是耗資巨大、為“青奧會”配套的重點市政工程附屬項目,不管事故原因是否“低級失誤”,所造成的生命、財産損失,都絕非“低級”二字所能盡述。沉痛之餘,人們最想知道的是:這樣的“低級失誤”會否一而再、再而三地威脅市民生命,考驗社會神經?

  作為一個土生土長的南京人,筆者記得許多關於橋的“低級失誤”。比如,早在民國時候,夫子廟前秦淮河上的文德橋,每逢盛會就會有人墜橋淹死,以至於留下了“文德橋的欄杆———靠不住”這句歇後語。之所以“靠不住”,正是由於欄杆不牢靠,且屢修屢垮。原因何在?父老相傳,關鍵在於當時的管理者只顧虛體面,修橋中片面求快、求好看,施工時一味省錢不説,還經常傳出貪腐醜聞。説到底,就是沒有把市民的生命和工程的質量,放在有關方面的面子,和某些單位、個人一己利益之上。

  南京“1126”垮橋事故的背後,究竟有沒有“低級失誤”以外、深層次的原因,尚待有關方面調查核實,不能遽下結論,但有一點是明確的,如果有關方面能真正把市民生命、工程質量放在第一位,把城市和社會的利益放在首位,類似的“低級失誤”就不會屢屢發生,更不會動輒釀成橋毀人亡的慘禍。

  因此,必須真正汲取教訓,切實記住生命第一的基本準則,唯如此,才不至於讓生命因“低級失誤”而低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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