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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客:論南京市高架橋垮塌的“低級失誤”

發佈時間:2010年11月29日 09:1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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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6日晚8時30分,南京市一在建高架橋發生垮塌事故,造成7人死亡,3人受傷。專家組初步定性為生産安全責任事故。11月28日《揚子晚報》報道援引有關專家的話説,“總的來説,這個失誤非常低級,實在是不應該發生的悲劇”。

  這個“低級失誤”令人扼腕。

  專家説是“低級失誤”,就是説,這種失誤本來是可以避免的。按照專家的解釋,由於匝道存在一定彎曲度,整個鋼箱梁存在一定的偏離重心現象。如果不對鋼梁進行固定,一旦施工時,人員過於集中某一處,與鋼箱梁的偏心力作用一疊加,就非常容易發生傾覆事故。如果按照施工順序,先對橋梁高處進行施工加固,等高層施工完畢,再對低處施工,橋梁就不會發生重心偏移現象。“而現場來看,很可能高層的鋼箱梁都沒有固定”。專家説:“既然鋼箱梁沒有固定,怎麼能貿然施工呢?這不能怪施工的民工不懂,只能説是和現場管理不到位有直接關係。”專家這種批評,我看是實事求是的。施工的農民工也許並不懂這些道理,但是,如果現場管理到位,有懂這些道理的管理人員在場指揮,這種“低級失誤”也許就能得到及時制止,7個農民工兄弟也許就不至於付出生命的代價。

  生活中這一類“低級失誤”其實太多了,由管理缺位造成的災難可謂接踵而至。説眼前的,比如上海“1115”大火。據説那兩個施工的電焊工是“無證違章操作”。換句話説,那兩個電焊工如果持證上崗,同時杜絕違章操作,這場奪命的大火也許就可能避免。這場大火之後,公安部消防專家曾經指出,聚氨酯保溫材料是導致火災的五大因素之一。施工的電焊工也許不懂自己施工所在樓宇的保溫材料是否就是聚氨酯製品,也許不懂這種聚氨酯材料一旦失火會造成巨大災難。但是,如果現場管理到位,有懂這些道理的管理人員在場指揮,這種“低級失誤”也許就能得到及時制止,58位上海市民也許就不至於葬身火海。還有關係到千家萬戶的,比如媒體先後揭露的“毒奶粉”和“地溝油”。由於管理缺位,多少嬰幼兒深受“毒奶粉”之害,而“毒奶粉”迄今仍在作孽;由於管理缺位,大量“地溝油”一度流回了餐桌,嚴重威脅人們的健康。這些年來,威脅人們健康的食品可謂層出不窮。

  需要嚴肅追究這些“低級失誤”産生的原因。南京“1126”事故,死的是施工的農民工;上海“1115”大火,死的是無辜的老百姓。管理者都不在現場,他們到哪兒去了?沒有看到報道,也許在電腦旁邊,也許在會議室裏,也許還有更多“也許”。舉凡當今一切責任事故發生之際,沒有幾例發現有管理者身在現場的。現代施工管理,難道管理者無需到現場?管理者不到現場,如何管理?南京“1126”事故,緊跟著發生在上海“1115”大火之後,尤其凸顯這種管理缺位的麻木不仁。不要説有司三令五申要求安全生産,單説管理者自己,看見一把火燒死那麼多人,您難道就不緊張?您難道就不怕自己這裡出點什麼意外?再説大駕光臨工地,對農民工曉以利害,對隱患細加排查,對工程施工狀況了然於心,也不過是管理者應盡的職責而已。您怎麼敢走過場?

  所謂戰戰兢兢如履薄冰,應該是管理者的常態。把老百姓的生命當成自己的生命,不管在什麼管理崗位上,他必定會戰戰兢兢如履薄冰。要是把老百姓的生命當兒戲,那就説不清了。可是,一旦把老百姓的生命當兒戲,那還叫“低級失誤”嗎?(金陵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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