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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晶瑤:“公車撞人公款買單”,公權濫用底氣何來

發佈時間:2010年11月16日 13:4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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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南陽西峽縣氣象局長駕公車陪領導到景區遊玩,途中將路邊的3個行人撞死,南陽市、西峽縣氣象局共支付48萬元替其賠償。該局長被刑拘後以高血壓、心臟病為由取保候審,南陽市氣象局已勒令其“停職檢查”。南陽市氣象局長稱20萬元是撥付給西峽縣氣象局的辦公經費。(11月15日《大河報》)

  這起事故,可謂是公車私用、公款旅遊等惡習的典型範本。其實,私欲膨脹之下的公器私用,也不是第一次,但這次可謂做到了極致。9月26日下午5時,西峽縣氣象局局長禹相傑駕駛本單位轎車沿312國道至西峽恐龍蛋遺跡園大門口,因操作失誤,將路邊步行的3名行人撞死。時間:9月26日,週末非工作日;地點:恐龍蛋遺跡園大門口——説白了,此事就是趁著週末,上面領導到地方旅遊散心,於是乎,出事的這位氣象局長忙不迭地到景點安排,而之所以讓他陪同,還是“主要讓他協調門票”。冠冕堂皇的“協調”二字背後,是不言而喻的“消費”公權的事實。

  事情至此,還僅僅是公車消費、公款旅遊的“小事”。等到公車撞死人之後,單位出資為此買單才引發了網絡輿論的強烈反應。去年,中紀委等部門曾發出通報要求,“對領導幹部私駕公車發生交通事故的,要從嚴追究其紀律責任,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造成財産損失和人員傷亡的,由個人承擔所有費用。”“凡因管理不力造成本單位發生私駕公車被查處或者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財産損失和人員傷亡的,除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外,還要嚴肅追究單位主要領導的責任。”私駕公車、公費旅遊都屬於違紀違規的行為,卻已提不起人們的興趣,只有當公車撞死人的賠償,都要公款來買單,方激起人們的憤怒。私欲膨脹,顯然已經到了無邊無界的地步。

  而這一事件微妙的處理結果,或能折射出濫用公權無所顧忌的“底氣”所在。這一氣象局長被勒令“停職檢查”,而“停職”並非阻礙問題官員上升的障礙物,相反往往成了避風港——問題官員被“停職”的同時,正好躲過了“輿論風暴”,之後換個地方委以重任、再度上馬。這方面最新的例證是今年7月因“621”礦難事故被停職的平頂山市委原副書記、市長李恩東現在已出任河南省水利廳副廳長,級別仍為正廳級。公權濫用、公器私用的慾望,如果前無有效監督,後無到位處罰,自然會如氣球般膨脹。

  對於“公車撞人公款買單”的荒唐事,我們希望有關部門及時介入,除了追回被亂用的納稅人的錢,依黨紀國法嚴處肇事氣象局長外,還應對作出公款“慷慨買單”決定者進行問責。這樣,才能起到有效的警示作用,才有可能避免公權被揩油,才能抑制公權被濫用。

劉晶瑤(新華每日電訊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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