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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興時評:撞死人公款賠 取之於民用之於民?

發佈時間:2010年11月15日 15:5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CNTV復興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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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魯寧  
              
    河南省西峽縣氣象局長禹相傑“因禍得福”:其涉嫌交通肇事一案的附帶民事賠償,由其個人、縣氣象局、南陽市氣象局共同出錢賠償。其中,縣氣象局賠償28萬元,南陽市氣象局賠償20萬元,禹本人僅賠償15萬元。
 
    導致三位無辜農民致死的車禍發生於西峽恐龍蛋遺跡園大門口,禹相傑因駕車失誤承擔全責。有了上面的賠償,即將遭西峽縣檢方起訴的禹相傑在量刑時肯定會受到相應的“照顧”,這是有法條依據和判例依據的。
 
    禹相傑多少有點兒“冤”,那個讓其“陰溝裏翻車”的恐龍蛋遺跡園正好坐落在西峽縣境內——南陽市氣象局領導承認,每次上級領導到南陽氣象部門檢查工作完以後,總要到風景名勝地放鬆一下,恐龍蛋遺跡園是必玩之地,縣氣象局自然要承擔起接待和服務的責任。呵呵,這一次也是南陽市氣象局領導電告禹局長擔當接待任務,沒料想,“人作孽”而“天發怒”,禹局長駕車惹出了人命。
 
    指定禹局長接待的上級領導,並不是南陽市氣象局的領導,而是更高的領導。這領導是個人還是一撥人,是哪個機構的領導----相關信息迄今仍處於保密狀。
 
    按照中紀委等發佈的嚴禁領導幹部私自駕駛公車的規定,以及不準公款遊玩風景名勝的三令五申,禹局長、南陽市氣象局的領導,以及被接待的上級領導,都已構成了頂風違紀。到目前為止,南陽市氣象局領導和要觀賞恐龍蛋遺跡的上級領導,是否已受到相應的紀律處分仍信息空白。惟一“受過”(至少得判幾年緩刑)者就是禹相傑也。
 
    也許正是因為接待上級領導是禹局長出事的直接誘因,而且禹局長是由南陽市氣象局領導指令接待上級領導的----何況,甭管放在哪個單位,在單位內部,接待領導向來是被視為正常工作看待的,由是,總共63萬賠償款若全部讓禹局長本人承擔,且十有八九還得接受刑事處罰,那麼,禹局長肯定不服,就算禹局長經組織做工作“認”了,其家屬也肯定不服的。如此,現今資訊傳播那麼發達,這事一旦上了網,麻煩事兒肯定更多。於是,禹本人出小頭、縣、市兩級氣象局出大頭,儘快把死者家屬的嘴兒堵上,在當地看來無疑是大事化小的“上上策”。
 
    天下沒有不透風的墻——事情還是被網絡抖了出來,引發輿論大嘩。
 
    在63萬元賠償款中,48萬元是財政撥款,也即納稅人上繳財政的稅款。稅款也,百姓的血汗錢也!按照財政撥款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原則,這48萬元財政賠償款必須重新收回來。取而代之的是禹相傑除外,南陽市氣象局領導,到恐龍蛋遺跡園遊玩的上級領導,包括其隨從,都應該各自按責任大小支付賠償款。只有這樣,才能教育領導自身、警示更多的機關和領導,興許還能挽回領導公款遊玩玩出人命,回頭還要財政資金買單所造成的惡劣影響。
 
    大道理無須多講,糾錯越快越好。繼續拖著抑或玩兒“死豬不怕開水燙”,納稅人當然也無可奈何。但輿論肯定不依,接下來將拿當地紀委、監察部門説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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