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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志峰:股市“特別監管”應有度

發佈時間:2010年11月15日 09:4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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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報道,在創業板首批公司限售股解禁之際,交易所通過電話等形式對各機構進行窗口指導,要求在創業板股票當日漲幅超過一定程度後即不能買入,中小板股票不能以漲停價買入等等。這一直接干預交易的監管方式,引起頗多關注。

  事實上,一段時間以來,很多股票一旦出現較為劇烈的波動,都有可能被臨時停牌,停牌時間長短也各不相同。在很多情況下,投資者惴惴不安地等待後,等來的卻是公司“沒有重大信息可以披露”的公告,讓人一時無所適從。

  從監管者的角度看,直接干預市場交易行為,自然是出於防止過度投機、維護市場穩定的需要。股市是一個易受情緒主導的場所,當遇到極端波動或重大事件衝擊,監管部門通過實施有效的干預措施,甚至整體停市,可以避免多數投資者受到無謂損失。在這方面,海外證券市場上已有不少成功經驗。而一些制度化的交易規則,如漲跌停板制度,對於抑制投機也有不錯的效果。然而,應當看到,監管者直接干預投資者的交易,只能是短期的應急之策,如果使用過於頻繁,甚至常態化,其中的負面效應不容忽視。

  頻繁干預交易有可能造成市場價格信號的扭曲。股市裏匯集了千千萬萬的投資者,每一個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各異,對市場的判斷也不盡相同,在市場機制的作用下,大家通過自主的買賣行為表達看法,才能夠形成有效的價格。在一場球賽中,如果裁判過於活躍,頻頻“掏牌”,成為場上的主角,就很難有令人滿意的賽況。同樣,在股市中,投資者決策自主,風險自負,只要不是惡意操縱市場,其交易行為就不應當受到過多干涉。如果由監管者來代替投資者判斷是不是過度投機,風險是不是過大,就不免有喧賓奪主之嫌了。

  頻繁干預交易還給投資者帶來了更多的不確定性。股市是一個高風險的投資場所,投資者要考慮宏觀經濟波動、政策面走向、上市公司盈利前景,以及市場情緒變化等諸多因素。如今,投資者在決定買賣之前,還要考慮,這只股票會不會被臨時停牌,自己會不會被“窗口指導”。從實際情況看,有些股票大幅上漲卻能夠被“容忍”,有些股票稍有異動則被停牌,交易所採取了怎樣的標準來認定異常,投資者無從猜測,這事實上給投資者增加了額外的風險。

  此外,過多的直接干預也不利於市場的成長。一個成熟的股市自然應當避免大起大落,但這需要市場內在機制的完善。如果只是依賴簡單的干預措施來給市場降溫,治標不治本,就有可能掩蓋真正的問題所在,從而延緩市場制度完善的進程。

  股市發展需要穩定的政策環境。從監管者的角度來説,著眼點不應當是指數的高低、股價的高低。要讓市場長期穩定健康發展,除了加強投資者的風險教育外,監管者應當從完善交易規則、嚴打違規交易、嚴格信息披露、規範上市公司行為等方面多動腦筋,真正實現股市的“長治久安”。(許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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