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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振洲:校園“生死狀”的尷尬與無奈

發佈時間:2010年11月11日 09: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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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記者在山東建築大學調查時發現,該校學生在學校要求下,簽訂了《山東建築大學教育管理與學生自律協議書》。其中約定學生出現自殺、自傷等情況時,“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法律責任”。據了解,該學校兩萬多名學生大都簽了協議。(《濟南時報》11月9日)

學校是教書育人的地方,負有管理學生、教育學生、保護學生的責任和義務。大學生雖然都是成年人,是有行為能力和責任能力的人,但如發生自殺等行為,也不能説學校全無責任。比如心理輔導責任、心理安慰責任、行為干預責任、性格疏導責任等等,學校都盡到了沒有?

堂堂一個大學竟然與學生簽訂這樣的協議,顯然是推卸責任,極為不當。但是,也可以透過這件事看出,現在的學校管理越來越難了。管也不是,不管也不是。管嚴了,家長找碴兒;管松了,家長還找碴兒。尤其是現在的學生心理健康和自我約束能力極差,使學校很無奈。我們從這些年各大中學校屢屢發生的自殺、自殘、互毆、互傷事件就可以看出,在家庭的溺愛袒護下,一些孩子的心理問題相當嚴重,稍有不順心、不合意就做出非常之舉,使學校防不勝防。

要改變這種情況,就要加強對孩子生活習慣、生活態度、生活理想的教育,尤其是要加強對學生進行挫折、困難和磨難的教育。現在的孩子,遇到一點點挫折、困難和磨難,就會做出匪夷所思的事情。加上一些家長在孩子出現一點問題時,總是不負責任地責怪學校,誰還敢管理學生呢?如果不從學生的生活環境、心理健康、精神追求上改變目前青少年中存在的問題,學校和學生管理難的問題就不可能終結,學校和學生簽訂“生死狀”的事件就難免還會發生。

山東建築大學企圖靠與學生簽訂“生死狀”來推卸自己的責任,這責任顯然是推不掉的。不過,我倒不想過度責怪學校,只想提醒家長和社會,別太溺愛、袒護、放縱我們的孩子。吃苦耐勞和經受磨難這兩門課上不好,孩子的人生註定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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