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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層建築:是適應不是結盟

發佈時間:2010年11月10日 13:5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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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辛 鳴

  在十七屆五中全會關於體制改革的問題上,中國共産黨提出了“使上層建築更加適應經濟基礎發展變化”的論斷,這是馬克思主義哲學中歷史唯物主義關於社會發展最基本的觀點。我們在社會發展的過程中實踐這一要求,需要對中國社會經濟基礎的變化作出準確判斷,對上層建築的適應與不適應進行客觀評估,對現實社會中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築之間錯綜複雜關係給予認真梳理,然後建設性地勾畫出上層建築變革的可能路徑。

  經濟基礎發生了什麼樣的變化

  一個社會的經濟基礎主要是指該社會的生産關係、生産方式及其經濟運行方式。經過30多年的發展,中國社會的經濟基礎在以下一些方面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

  生産資料的所有制形式發生了變化。改革開放前的中國社會是以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為主要形式的社會主義公有制一統天下。其它所有制形式經過社會主義的改造不僅“實已亡”,甚至“名”都不存了。就算還有一些非公性的殘余,也基本上不具有所有制的性質與地位。但是從20世紀80年代以來,中國社會的非公經濟以個體、私營等形式重新出現了,它們的地位從“必要補充”到“重要組成”迅速提升。在中國共産黨的十五大上甚至把“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作為基本經濟制度,在十六大上更進一步提出“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時至今日,以現代産權制度為基礎的混合所有制經濟越來越普遍,非公經濟的比重在全國範圍內已經接近半壁江山,在東部一些省份已經三分天下有其二,甚至更高。

  社會經濟運行模式發生了變化。改革開放前的中國社會,計劃經濟主導整個社會全部的經濟運行,中央政府的計劃像一張巨大而無所不包的網,遍及所有的微觀經濟主體。企業不存在真正意義上的企業家,工廠的廠長其實就是一個車間主任,讓你生産螺絲釘你不能生産螺絲帽;農村在人民公社的組織下,讓你種玉米你不能種小麥。改革以來,經過有計劃的商品經濟、“雙軌制”、社會主義商品經濟,到十四大市場經濟名正言順地登上了中國的經濟舞臺,市場開始在國家宏觀調控下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資本、勞動力、技術等生産要素市場越來越活躍併發揮作用,現代市場體系逐漸形成。有些方面甚至出現了過度市場化現象。

  社會分配形式發生了變化。改革開放前的中國社會按勞分配是唯一合法、也是唯一在實施的分配方式,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是建立在勞動基礎上的平等關係,多勞多得,不勞動者不得食是社會主義社會理所當然的事情,否則就是剝削。但改革以來,事情在發生變化。不僅勞動可以參加分配,資本、技術和管理等生産要素也可以按貢獻參與分配,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成為了基本的分配製度。甚至在某些時候、某些場合,勞動在分配中佔的比重逐漸下降,連最低工資制都很難得到保障。

  經濟基礎會為自己的發展開闢道路,“隨著經濟基礎的變更,全部龐大的上層建築也或慢或快地發生變革”。這是馬克思主義的基本觀點,也是社會發展的基本規律。中國社會的上層建築當然要隨著經濟基礎的變化改變自己。

  上層建築有哪些適應與不適應

  上層建築是指聳立在經濟基礎之上的政治、法律、意識形態等制度性的內容。與中國社會經濟基礎的巨大變化相比,上層建築的改變不能説緩慢、滯後,但確實有著相當的不適應,這種不適應以各種細節體現在社會發展的各個方面:

  權力越位不被制約。在市場經濟的背景下,權力必須有清晰的邊界,有所為有所不為。但在現實生活中,權力依然淩駕於一切之上。權力錯位,政府不去提供公共服務而是沉湎于追逐GDP,整天只管招商引資不計其它,為了有錢花,自己赤膊上陣親自去搞經濟建設與民爭利;權力放縱,各個權力部門以審批炫耀權力,不僅不去削減審批內容反而想方設法增加項目,實在不能審批就變相搞評比達標;權大於法,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可是雖然法律制定的越來越多,但往往敵不過紅頭文件、甚至一張半指寬的領導批條,打官司不找法官找書記的現象見怪不怪。

  權利漠視不被保障。上層建築在保障市場經濟中各主體平等權利方面嚴重缺位,該保障的權利沒有被保障,只能讓市場主體自己想辦法。比如,由於企業家按照市場經濟要求平等經營的權利缺失,只能在非經濟領域去補償,所以民營企業家“不找市場找市長”,甚至於到最後“不找市長要當市長”,企業家關心的不是經濟運行而是政治背景,總想為自己戴頂紅帽子。又比如,某些時候,權利的格局甚至變成了“贏家通吃”、“馬太效應”。勞動者的權利被忽視,資本的勢力無度膨脹,社會貧富差距到了驚人的地步。

  意識形態日漸衰微。 “人們的社會存在決定人們的意識”。多樣的所有制形態,多變的市場經濟導致社會公眾思想活動的獨立性、選擇性、差異性明顯增強,思想意識呈現多樣、多元、多變的特徵。但是主流意識形態在既堅守根本不動搖又順應變化有彈性方面準備不足,對必須堅持的根本不能賦予時代鮮活形式,對必須反對的又沒有切中要害的批判,結果管到的地方是僵硬死板,可謂鴉雀無聲;管不到的地方則毫無作為,形成價值真空。

  當然,我們不能因此説上層建築完全不適應,這是不客觀的。中國社會這些年來有如此之快的發展,經濟基礎有如此深入的變革,沒有上層建築在相當程度上的跟進與配合,這一切都是不可想象的。

  適應的可能與困難及實現途徑

  如果説上層建築的變化沒有及時跟上經濟基礎的變化,問題倒也不大,畢竟上層建築的變化有一定的滯後性,慢慢跟上就是了。問題是在今日的中國社會,上層建築對經濟基礎的反作用真是起了“反作用”。這就是既有上層建築中的體制慣性與新的經濟基礎中的不健康因素開始“結盟”,使得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築皆發生異化。這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立過程中體現得尤其典型。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提出,使中國社會充滿期待,認為在市場經濟前面加上“社會主義”是畫龍點睛,既可以把市場經濟的好東西拿過來,又可以避免市場經濟的一些固有缺陷。但在十多年來的市場經濟體制實踐過程中,這一期待並沒有完全實現,甚至在很多層面出現了比較嚴重的權錢交易現象。這種狀況甚至從經濟領域進入社會政治領域,權力與金錢結盟,政治與經濟交易,社會結構出現固化,社會階層流動難度加大。當官的孩子繼續當官是為“官二代”,富家的子弟就是“富二代”,而普通家庭的後代就算奮鬥十八年也未必能跟他們一塊喝杯咖啡。

  我們不用去回避社會公眾提出的這些質疑,這些年來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築之間錯綜複雜的關係甚至遠比大家意識到的還要多,還要嚴重。

  所以,今日中國社會問題的關鍵是,我們推進的上層建築的適應究竟應該是怎樣一種適應,此“適應”非彼“結盟”。為了在實踐中能名副其實,我們首先要在理論上講講清楚。這就是中國社會的上層建築要沿著經濟基礎發展的同一方向加速作用,推動社會生産力的發展是它的根本使命。此外,由於社會主義社會的性質使然,中國社會的上層建築甚至還應該有更高的要求,還應該促進社會主義邁向更高階段,在實現社會公平正義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當做到這些的時候,我們就可以説,中國社會的上層建築適應了經濟基礎的變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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