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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巧俊:“養子防老不道德”顛覆了中國傳統倫理

發佈時間:2010年10月08日 12:3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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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耶魯大學管理學院金融學終身教授、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特聘教授陳志武給女兒的信中説,如果你知道自己不一定喜歡子女,但出於養老需要而生孩子,那麼,你真的對不起還沒出生的子女,因為在他們還沒出生之前,就被你賦予了終生的包袱。這樣做,對後代是天生的不公平!因此,因“養子防老”而生子的行為是一種不道德的自私!(10月7日《廣州日報》)

    這是一封家書,如果只是與子女溝通,也就無可厚非,但經媒體公開發表,顯然就變味了!這不僅僅是對中國幾千年來傳統的“生兒防老”的顛覆,更是對《中華人們共和國婚姻法》的一種褻瀆。《中華人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明確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當然,對於陳志武這樣的高薪教授,當然不需要考慮自己的養老問題,正如這封信中説到的“我和媽媽已經買好退休基金、醫療保險、投資基金,甚至也買好長期護理保險,如果我們老了不能動、需要他人長期護理,那麼,保險公司可以支付護理費用。等我們老了,我們要麼雇人照顧,要麼就去養老院。總之,我們會在經濟上做好各種安排,等年長後不用你們‘孝敬’回報,我們不會成為你們經濟上的任何負擔。”但在我們這塊國度上又有多少人可以如此?可以説,中國的9億農民沒有這個能力,還是要“養子防老”。陳志武的這種理念或許在美國有人贊同,但在中國是沒有多少人會贊同的。在我看來,陳志武教授是站著説話不腰痛,這種自豪的話,只不過是一個富裕人的宣言而已。在一個沒有社會養老保障的國度,如果兒女不贍養父母,父母老了不能賺錢,生活不能自理,那就只有餓死和等死。稻田的糧食誰幫老漢打?缸裏沒水誰幫老婦挑?不要老是笑話農民愚昧,重男輕女,女兒嫁出去了,還得靠身邊的兒子養老。人都不傻,農民是最講實際的。

    陳志武教授説,“養子防老”而生子的行為是一種不道德的自私!我不知陳志武教授的父母要不要靠子女養老?如果要,是不是陳教授的父母也不道德,是自私的?孟子説:“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這種思想難道也是不道德的?總不能説,父母對子女就有贍養義務,子女對父母就沒有贍養義務,如果按陳志武教授的説法,就是一種義務的不對等,父母就應該付出,而孩子就不需要,那麼,請問養孩子又究竟是為了什麼?事實上,養老金制度也是社會化意義上的“養子防老”,本質上沒有什麼區別,只不過不是具體的某子養某老,而是眾多的“子”養眾多的“老”。你可以不依靠自己的子女來養老,但所有老人則必須依靠所有的年輕勞動者來共同承擔養老。

    陳志武教授生活在美國,理查德A波斯納的《衰老與老齡》説,在美國,65歲及以上的老人雖然只佔美國人口的13%,但他們健康費用卻佔所有健康費用的約1/3,老人賬單的2/3是由政府通過老年保健醫療制度或者其他公共計劃擔負的。在這種保障預期之下,現代社會的父母會懶得拿出時間來給子女反復灌輸孝敬或者更廣義的尊敬老人的思想;若不是存在一個慷慨的社會保障體系的話,今天就會比16世紀更需要一部要求子女支持(孝順)自己父母的法律。由此可見,陳志武教授的這封家書在美國也不見得有多少人會贊同。

    “莫道桑榆晚,為霞尚滿天。”劉禹錫這句美麗的詩句雖然頻繁地出現在我們的生活之中,但是切莫忘記這首叫《酬樂天咏老見示》詩的首句:“人誰不顧老,老去有誰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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