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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軍榮:“申請騎馬上班”別一笑了事

發佈時間:2010年07月26日 08:4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今日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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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福州市公安局日前發佈通告稱,經福州市政府批准,決定從今年8月15日起,在福州城區8條主幹道對摩托車和超標準電動自行車及未註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限制通行。消息一齣,全城譁然。有車不能騎,上班要步行、擠公交,於是有市民向政府部門申請“可否騎馬上班?”(7月25日現代快報)

  申請騎馬上班,看起來是個無厘頭的“搞笑”,然而,我們卻怎麼也笑不起來。

  出行選擇什麼樣的交通工具,本是公民的一項權利。摩托車和超標的電動車確實該禁,但有關部門有沒有意識到,由於標準較低,這一禁令事實上是把絕大多數的電動車劃入禁行範圍。要禁止某種交通工具,至少首先要和民意溝通,要事先徵求老百姓的意見。只要理由説得通,想必老百姓不會不接受。最忌諱的是擺出一副高高在上的“面孔”,發佈一紙“通告”了事。

  誠然,禁止摩托車和超標準的電動自行車通行,可能會有利於交通安全。但市民之所以選擇這樣“簡陋”的交通工具也是出於無奈,一方面他們的錢力有限,另一方面也是出於方便。按市民的説法,擠公交車太辛苦,況且平時騎電動車20分鐘的路程坐公交車至少要1個小時。如果真的要限制通行,那麼請先做好自己的工作,即將公交變得便捷,變得便宜,公交變得讓市民願意首選。唯其如此,才能讓市民愉快選擇,而不是靠強制。

  “申請騎馬上班”,顯然是一種無奈的訴求。為何在禁行之前,不事先聽聽市民的意見?申請騎馬上班如果不行,把馬換成駱駝行不行?這也是公民的責問,這樣的申請如果被看作是笑談,那其實也是對民生的漠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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