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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傳濤:文強死刑後更需關注“文強身後”

發佈時間:2010年07月07日 17: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CN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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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日上午,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發佈消息: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原重慶市司法局局長文強今日在重慶被執行死刑。4月14日,備受關注的文強案正式宣判,文強因犯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罪,強姦罪,數罪並罰被判處死刑。在重慶市人民檢察院門,有市民用放鞭炮方式來慶祝。(7月7日華龍網)

    文強被執行死刑,可謂大快人心。消息傳來,百姓歡呼雀躍,網民拍磚灌水,好個“不亦樂乎”。之所以文強死刑能有如此強大的圍觀效應,在筆者看來,最起碼有三條原因:一者,文強罪大惡極,確實已經觸犯了百姓們的公共利益,百姓們沒有理由不高興;二者,文強是黑惡勢力的保護傘,是邪惡的化身,文強死刑,具有強大的正義標本性質;三者,最終的判決結果,沒有因為漫長的審判過程、文強請了一個好律師以及不停的上訴而改變,公眾心頭的那塊石頭,終於落地了。

    但是,我們還必須看到,文強也僅僅是一個文強而已。文強不是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第一人,也絕非最後一個。文強死刑,故然也有值得歡慶的理由,但一個文強的死刑卻也不能等同於安定的社會秩序的最終建成。所在,在筆者看來,比文強死刑更應值得關注的,還有一個“文強身後”的問題。那麼,“文強身後”,我們又該反思、警惕或注意什麼呢?

    今天還有則新聞,同樣來自重慶:7月1日,重慶市渝北區警方出動140余名警力,在龍溪街道武陵路的13家娛樂場所內,帶走53名涉黃人員。再往前推,二十天之前,重慶希爾頓酒店被責令停業整頓,罪名是股東涉黑、介紹女賣淫、違法經營和故意擾亂社會秩序。再往前推一個月,北京天上人間酒吧東窗事發,同樣是因為涉黃涉黑問題,評論指出,這是向特權挑戰的開始,對於非正義的零容忍無論是“天上”還是“人間”。凡此種種,舉不勝舉。

    相似的新聞,雖然已經讓公眾有點審醜疲勞。卻從另一個側面,説明了打黑除惡風暴的任務之重與道路之遠。對於這種審醜疲勞,還有另一種反思——我們的社會秩序是不是經過這樣的運動式打黑除惡建立起來的?為什麼像希爾頓飯店會在“文強案”結束之後找到新的警方代理人?即警方內部為什麼總有充當保護傘的慾望與可能?我們的公檢辦體制中,是否存在一些不讓人放心的監督漏洞?所有這些,都不是文強一個人能回答得了的。

    可以説,文強被執行死刑,絕非是最後的勝利,更不能説明公民得到了徹頭徹尾的毫無瑕疵的正義與安定。只能説,文強死刑僅僅是一個里程碑,一個帶有正義與法制文明的里程碑,但更要明確——尋求最終的正義,以及公正的司法常態,永遠是一條走不完的路,這需要全社會為之付出的努力,誰也不能畫上一個句號草草結束。

    文強是一個符號,他表著司法腐敗以及權錢交易。這種現象,不唯獨重慶所有,不唯獨文強所有。所以,文強被宣判,證明著這個社會的良知遠遠強大於邪惡的力量。明白了這一點,文強的死刑便不那麼重要的,重要的是,百姓希望看到一個剔除權力腐敗尤其是司法腐敗、一個永遠能讓百姓過上幸福安康小日子的法治社會、文明社會。對於此,關注“文強身後”,要比文強死刑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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