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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尚希:為什麼我國按家庭計徵個稅不可行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20日 19:1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財經頻道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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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段時間以來,按照家庭徵收個稅的討論成為社會熱點。不得不承認,我國個稅的最高邊際稅率達到45%,從全球來看也是很高的。儘管去年調高了免徵額,達到3500元,同時調整了稅率級距及部分稅率,但在改革的意義上並無實質性的進展。不少人呼籲要實行綜合徵收、以家庭為課稅單位,但都是以不改變累進稅為前提條件。在這樣的前提下來討論上述問題,將會使稅制變得相當複雜。

  從單個家庭來看,按家庭來徵收累進的個稅,似乎簡單又合理,而從13億人口的國家這個整體來觀察,需要權衡的問題將成幾十倍增加,無法實施一個超出自身駕馭能力的複雜稅制。技術層面的稅收信息系統也許不是難題。對我國來説,最複雜的是工業化、城鎮化背景下的勞動力、人口和家庭的流動。當前流動人口達到2億多人,相當於一個大型國家的人口在整天不斷地流動變化。這也由此改變了我國傳統的家庭結構,出現了“留守兒童”、“留守婦女”、“空巢老人”、“夫妻分離”等大量跨越時空的家庭結構。量變産生質變。這是任何一個國家無法比擬的複雜性,處理這樣的複雜性問題的規則恐怕與其他任何一個國家都不在一個層面上。在這樣一種情況下,讓家庭來申報其應稅所得,按家庭來課徵個稅將使成本高到難以實施的地步。且不説,我國法治環境不佳,針對各個家庭的各種扣除、抵免、優惠無疑也會變形走樣。稅收腐敗無法避免,吃虧的最終是普遍老百姓。

  以家庭為課稅單位,就需要依據家庭的狀況來實行各項稅前扣除或稅收抵免,例如老人、孩子、配偶的狀況,其是否符合稅收寬免的條件,一方面是自己申報,另一方面要由稅務部門來一一認定。家庭信息屬於隱私,孩子、老人和配偶的狀況,對於稅務部門是如何認定的,是否符合條件,是否存在作弊行為,只能通過內部稽查來發現,很難通過信息公開來實現監督。在我國,農村貧困戶的認定、城市保障房申請資格的認定、購房資格的審定等等,都已經提供了許多不公平甚至作弊的案例。從現實條件來看,按照家庭徵收未必是最優選擇。如果脫離條件來討論這個問題,則所謂爭議就變得毫無意義了。

  與其針對一個個家庭去解決稅負公平問題,倒不如從整體上實行低稅負、寬稅基,以及簡單、透明的稅制,利用獲得的稅收收入再去“補低”,從而實現整體的社會公平。

  那麼,個稅實行單一稅率,是否會變得不公平呢?從實踐來看,已經做出了否定的回答。而要從理論來回答,則涉及“劫富濟貧”的社會哲學問題。不少人認為,只有“收入多,多交稅”才算公平。但“多交稅”的含義長期來是模糊不清的。從劫富濟貧的角度來看,稅收累進程度越高,就越是公平;相反,就越是不公平。從對經濟的影響來説,以稅收累進程度的高低來衡量個稅的公平性,將會産生嚴重後果:一是稅基縮小,二是避稅增加,稅收相應減少。這會使個稅的調節功能和籌集收入功能一同弱化。可見,以個稅的累進程度來衡量公平性,實際上是個稅的一個誤區,我們長期陷入其中而不能自拔。而我國收入差距很大的現實,更是強化了高累進稅率必須保持的理由。這樣一來,個稅改革也由此而誤入了複雜累進稅的歧途。

  複雜的稅制,不僅會帶來鉅額的社會成本,而且會大大增加有效執行稅法的不確定性,這需要很強的稅收徵管能力與之相匹配。否則,就像在沙灘上建高樓,其風險是顯而易見的。這既可能使看起來設計很好的稅制名存實亡,在實際操作中扭曲變形,還可能會因上述原因而使個稅的公平徒有其表,而實際上並不公平。即使在稅收法治水平較高、徵管能力較強的美國,也産生了這樣的問題。例如,美國稅法規定,富人捐贈藝術品可以獲得個稅抵扣,而藝術品價格認定有很大的彈性,一些富人就利用這一條款來少繳稅。而對於中等收入階層來説,卻沒有這樣的避稅機會。

  美國國稅局發佈的數據表明,美國1%最富有人群的平均稅率是下降的,1988年為24%,2006年降到22.8%。與此相對照的是,美國1%最富有人群在全美收入中的比重是上升的,1988年佔比15.2%,2006年上升到22%。這説明美國的個稅並未起到人們想象中的那麼大調節作用。美國獲諾貝爾獎經濟學家斯蒂格利茨認為,美國之所以出現“1%的人所有、1%的人治理、1%的人享用”這種狀況,在於其基本制度出了問題。這顯然不是靠稅制可以去矯正的。99%反對1%的佔領華爾街運動,其實進一步佐證了美國複雜的累進稅制並未給美國社會帶來公平。

  在制度選擇中存在一種“圍城”現象,裏面的想衝出來,而外面的想衝進去。從全球來看,我國屬於以個人為單位課徵個稅的,社會上充滿了想衝進去的想法;而以美國為代表的發達國家,屬於以家庭為單位課稅的,但它們卻想衝出來,按照個人來課徵個稅,改用更簡單的稅制,甚至連累進稅都想廢除。稅制簡化,實際上已經成為世界潮流。(作者係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

熱詞:

  • 個稅改革
  • 留守兒童
  • 稅負公平
  • 家庭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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