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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建光:五一勞動節當成勞動者權益反思節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01日 09:2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齊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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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殷建光

  近日,智聯招聘和北京大學社會調查中心發佈調研報告,稱我國職場人每天平均工作8.66小時,上下班往返平均耗時0.96小時。(4月30日新快報)

  我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明確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很顯然,這個平均8.66小時是違法勞動法的,因此,人均每天工作8.66小時意味著"平均違反勞動法",換句話説,違反勞動法已經成為一種正常現象,或者説勞動法規定的時間限制已經在具體的工作實踐中不起作用了。這種現象應該引起我們的反思,在五一前夕公佈這個數據是一種提醒,提醒我們五一勞動節當成勞動者權益反思節。

  "平均違反勞動法"現象是對各地執行勞動法工作的一個諷刺,也是對當地勞動者權益保障部門的一耳光。面對這樣的現象,我們的地方勞動執法部門以及工作者有何感想呢?或許,他們會説,我們也沒辦法啊,都這樣,我們到底向誰執法,所謂法不責眾啊。

  之所以造成這種"平均違反勞動法"現象,根本原因有兩個,一是地方政府監管工作不到位,把發展經濟與保護勞動者權益對立起來了,認為發展經濟就要犧牲勞動者權益,其實,這是大錯特錯,發展經濟必須與保護勞動者權益和諧起來,只有和諧了,發展經濟才能促進勞動者幸福,否則,發展經濟就會促進勞動者不幸。另一個原因是我們的地方勞動權益保障部門再保護勞動者權益方面的不作為,他們不是保護勞動者權益的機構,而是一些企業,一些官員的工具,甚至悄然做侵害勞動者權益的幫兇,這樣,必然讓勞動者權益保護處於一種無人管的境地。

  人均每天工作8.66小時意味著"平均違反勞動法",我們的地方執法者應該臉紅,我們的地方政府官員應該臉紅,我們的勞動法落實檢查者應該臉紅,客觀的數字反映的是我們主管落實勞動法力度的不夠。保護勞動者權益應該是我們社會工作的第一工作,因為只有勞動者權益得到有效的保護了,勞動者才能幸福工作,快樂生活,才能提升我們公民的幸福指數,才能促進公民愛勞動,才能促進我們的社會發展;相反,如果不能保護勞動者權益,那麼,勞動者就不會幸福工作,快樂生活,就不能提升公民的幸福指數,就不能讓勞動者愛勞動,勞動者不愛勞動,就不能促進社會的經濟發展。

  "平均違反勞動法",這是社會和諧發展的絆腳石,是公民幸福的絆腳石,我們應該齊心協力,把它搬開。筆者希望,我們每年的五一勞動節能夠成為勞動者權益反思節的反思節。勞動者反思自己的權益是否得到保護了,執法部門反思是否主動工作了,地方政府反思是否做實際工作了,輿論反思保護勞動者權益工作是否進步了,等等。通過反思保護勞動者權益的情況,通過反思勞動法落實情況,改進工作,促進勞動者權益保護工作質量的不斷提高。

熱詞:

  • 勞動者權益
  • 違反勞動法
  • 愛勞動
  • 幸福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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