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復興評論 >

來論:住房公積金條例修訂需讓民意“駐防”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11日 07:3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CNTV央視網評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更多 今日話題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作者:王旭東

       4月9日下午,北京市西城區車公莊西路的世紀國建賓館裏,聚集了數位房地産專家,他們就住房公積金管理的相關問題展開了討論。這些專家是受住建部之邀的。這也意味著,就《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第二次修訂,住建部已啟動前期工作。(4月10日《每日經濟新聞》)

       現行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是2002年修改後施行。10年的房子就算是“老房子”,10年的條例差不多也算是“老條例”了,尤其是在房地産政策日新月異,一座城市眨眼建起一棟樓的時代,“老條例”已經不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進行修訂是必須的。住建部邀請房地産專家討論,也算是吸納精英智慧,體現開門立法的精神,但有必要提醒的是,在房地産專家群體中,有無利益集團的代言人,或房産企業的“御用文人”,因為屁股指揮腦袋,需要謹防他們中的有些人利用話語權操縱條例修訂過程。

       據悉,條例修訂內容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住房公積金用途和功能的調整;二是對覆蓋人群的重新梳理;三是對監管的制度化約束。長期以來,公積金的利用問題很糾結。在2008年,我國住房公積金繳納規模就已超過2萬億元,而利用率一直徘徊在50%~60%之間,其餘的鉅款都處於“休眠”狀態。這主要源於相關法律法規的“禁錮”——現行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繳費者只有在購買住房、離退休、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等情況下,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但同時,由於監管的制度性漏洞,使得一些地方政府挪用住房公積金如“探囊取物”,百姓資産遭受巨大損失的案件屢屢發生。

       對於住房公積金的用途與功能等,站在不同的立場上,會有著不同的期待。官側重於“管”,民看重於“利”,這必然産生矛盾,而矛盾的焦點在於相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提取規則。意見博弈就是利益博弈,這種博弈看上去是“零和博弈”,矛盾甚至難以調和。但是,別忘了,“利為民所謀”,權力尊重權利,博弈可以在平等協商中“正和”,矛盾可以在相互溝通中化解。條例修訂,應該搭建一個可以讓各方意見與利益相博弈的平臺,意見碰撞才能閃現火花,利益相博讓公平取勝。

       住房公積金條例修訂需讓民意“駐防”。唯有民意民智的“駐防”,方能確保條例修訂不會“跑偏”。有人説:尊重民意就是提取“社會公積金”——民意民智是推動社會進步的寶貴資源,是社會公共積累的真金白銀(簡稱“社會公積金”)。問計於民、廣徵民意、集中智慧等已成為政府的施政理念。民智是開啟官智的“金鑰匙”,民智可貴之處在於啟發官智、豐富官智。運用民智民意來解決經濟、社會的難題,既是尊重民意的體現,更是科學決策的必然。廣開民智的目的是啟發官智,形成民智與官智的“互動”,將零星的智慧“整齊劃一”,為科學決策服務。

熱詞:

  • 住房公積金
  • 住建部
  • 購買住房
  • 條例修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