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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評:城管改制,進步並糾結著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13日 09:3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央視網評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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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鄧海建
 
      11月5日,北京市政府辦公廳下發文件,將市城管綜合行政執法局調整為市政府直屬行政執法機構。此前,城管執法局是二級局,不具備獨立執法主體資格,主要接受工商等其他委辦局的委託,不能以自己的名義執法。(11月11日《新京報》)
 
      “窮則變,變則通”。北京城管局成立15年來,尤其是2006年“崔英傑事件”之後,改制議程一直是箭在弦上。今日城管執法局的轉身,儘管看似只是隸屬關係的調整,然而在全國諸多城市“按兵不動”的語境下,這步棋顯然寓意著更多先行的姿態與探索的價值。
 
      輿論詬病城管已經是不爭的事實。我們一方面不知不覺地享受著城市管理的便利,另一方面又痛心疾首于管理形式上的暴力與匪化。城管今日的尷尬,説白了在於“上管高壓線、下管蜂窩煤”的集權式執法,當300多項執法權披掛在身的時候,也意味著將其推向了尖銳矛盾與生死博弈的第一線。譬如北京市政協針對城管的《調研報告》就提出,由於設立調整城管綜合執法部分職能時,缺乏科學論證,一些部門把不願管或不好管的事劃給了城管。有數據顯示:2008年至2010年,北京全市共發生阻礙執法、造成城管隊員人身傷害案198起,其中無照遊商158起,佔79.8%。
 
      這次的城管改制,裨益有三:一是解決了執法合法性的癥結,城管執法局一旦成為地方政府的行政局,就具備了執法主體資格,“名不正言不順”的問題迎刃而解;二是理順了執行部門之間的關係,決策、執行、監管體制順暢起來,為城管執法的規範與有序奠定了行政構架的基礎;三是改制本身也是一種社會管理創新,有利於培育和健全社會結構,調整城市主體間利益關係,回應社會訴求、化解社會矛盾。
 
      販夫走卒、引車賣漿,自古而然的職業。城管與小商小販的矛盾,説到底是城市生態與市民生存之間的對壘。大城市在發展中對於“面子”的偏好,已經到了偏執的“潔癖”狀態,見不得跳蚤市場、容不下弱勢掙扎,城管的“傲慢與偏見”,不過是城市取向的風向標罷了。從這個意義上説,真要乾淨城管形象,所謂提升執法素質云云都是治標之計,如何從制度設計上不把城管逼向民生對立面——才是改制的核心。
 
      “北京版”的城管改制,雖則初衷可嘉,內容而言,仍存在兩點憂慮:一是原先的集中執法權還沒有“玩”好,忽然又要求其多出新“玩法”——據説城管這次改制,城管可以被賦予適當的“監察”職能——從執法到監察,權力的袋子撐大了,在執法能力未見提升的前提下,一味對執法權“擴容”,這是解決問題還是滋生新問題?二是“誰來監管城管作為”的老話,民眾對城管的詬病,絕不在於他們穿什麼衣服、拿什麼令牌,而在於其行為乖戾、態度兇蠻,一切權力的異化都與監管真空大有干系,城管領域也是如此:過寬的執法權與闕如的監管本身就放任了衝突的發生——如今的改制,幾乎未觸及規制執法權等敏感領域,最壞的結果,就是賦予少數人“合法傷害權”。黃馬褂加身,而沒有尚方寶劍時刻懸于項頸,後果不難想見。
 
      期望一個城市的單兵突擊紓解城管執法中的體制性沉珂,顯然有些過於樂觀。城管改制,但願北京拋出的這塊“磚”能濺起更有價值的漣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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