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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萌:貪官裝病“保外就醫”説明什麼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03日 09: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方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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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門市原副市長林崇中,因受賄罪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卻一天牢沒坐,反而在江門一個高檔小區過起了好日子,據説是住別墅、開寶馬、泡茶樓。這是因為,還在審理期間,他就花了不到10萬元錢,辦好了“保外就醫”。

       不時聽説腐敗落馬者保外就醫的“故事”,但他們通常都會在監獄裏蹲上一段時間,這一是為了在大面上“過得去”,二是等“風頭”過了、少人關注了再悄悄地出來。江門市原副市長林崇中更加露骨,他不僅買通了醫生,開出了“原發性高血壓三級、極高危、三期”的證明,而且還通過金元讓河源市看守所的民警、指導員、所長為其“四處活動”大開方便之門。由此,法庭宣判一結束,他從法院直接就回了家。從其在監外的滋潤生活來看,其沒有半點“生命高危”的意思。與其説這是林崇中太囂張,倒不如説是我們的刑罰太容易就被“擺平”。

       當然,一般人要是想花10萬元“免除”10年刑期,那基本屬於異想天開,“保外就醫”的證明更不是想花錢開就能開的。醫生為什麼敢收錢給林崇中開“有病”證明?看守所的警察為何幫林崇中通風報信?説到底,還是衝著其前副市長的身份。所謂“百足之蟲死而不僵”,某些人就是認為落馬的官員依然有特權,背後還可能有靠山,與落馬者方便,日後也會與己方便。

       上述想法並非無根據。事實上,地方有專門關押職務犯罪者的特殊監區。比如,長沙監獄麓峰監區就是湖南專門關押職務犯的監區。雖然外人看不到麓峰監區的內部情況,但是,在該監獄服刑的郴州原市委書記李大倫卻將其形容為“老年公寓”,這種“美譽”使人的心中如打翻的五味瓶。新聞還報道,麓峰監區先後共關押職務犯數百人,目前監區共有服刑人員133人。近10年來,麓峰監區職務犯中有18人被評為“省級改造積極分子”,100多人次獲得減刑獎勵,80余人獲得假釋。幾百人中有100多人次獲減刑,80多人獲假釋,這樣的比例會出現在普通監獄中嗎?難道官員罪犯在“改造效率”上也比普通罪犯更勝一籌?

       前官員坐牢的“待遇”都與普通人不一樣,有朝一日被放出來,是不是真能當個平頭百姓?曾捲入上海社保金案、後因重婚罪入獄的國家統計局原局長邱曉華,出獄後就變為了中海油高級研究員。如此不平凡的“再就業”讓人看到了前官員還是屬於“瘦死的駱駝比馬大”。

       回到本例,向看守所警員吳景衛行賄的林崇中的妹妹林衛和,並沒有被追究行賄責任。曾收受林崇中送出一萬元的河源市看守所原所長劉輝漢,據説出事前就已提出辭職,目前“處於休息狀態”。收紅包做出虛假病情鑒定的河源市人民醫院內科主任蔣愛忠、醫務科原副科長張明傑,也被當地有關部門“照顧”,向廣東省檢察院提出不起訴的要求,蔣愛忠仍在正常上班,是該院最新成立的“罪犯疾病狀況鑒定工作領導小組”的成員,張明傑今年3月退休後也被返聘在該院工作。至於林崇中,雖然裝病敗露被重新收監,卻並未加刑。不禁要問:誰能從中看出“嚴懲”的影子?如此問責能以儆效尤嗎?

       本案是由知情人舉報,廣東省檢察院最終查實的。由此還引出另外的問題——那就是,基層的“同體監督”力度孱弱。應急式的上級直管或許能解決單一的問題,但從深層次著眼,這一方面導致了許多問題都要“鬧大”才能引起高層的重視,繼而一次次削弱著慣常性訴求渠道的公信力;另一方面,這也是變相承認了地方存在“官官相護”,地方行政與司法有更強的壓制群眾上訪的衝動。即便一些問題官員在上級的干預下最終被繩之以法,但由於地方行政或司法此前的袒護與不作為給群眾帶來惡劣印象,地方的幹群關係依然會十分緊張。

       我們總是聽説:上級的政策是好的,一到下面就變味。這之中,上級倒是暫時被“摘乾淨”,但是,群眾日常畢竟是面對基層的幹部。如果解決不好基層的依法行政與秉公執法,最終上級還是擺脫不了管理不力的干系。一言以蔽之,面對貪官成功地裝病保外就醫,值得思索的還有很多。

熱詞:

  • 林崇中
  • 受賄罪
  • 保外就醫
  • 江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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