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復興評論 >

山石:執法車的637條違法記錄被誰“蒸發”了?

發佈時間:2011年10月19日 13: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更多 今日話題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陜西安康市漢濱區多輛城管執法車從2007年至今,未處理的交通違法記錄都有上百次之多,其中最多的一輛車有637條違法記錄。網友可以在交管部門查詢系統查到的城管執法車執法記錄,當地交管部門卻稱“未發現”,漢濱區城管局吳姓副局長確認違法車輛屬城管局後卻表示,“儘量避免在執法過程中出現交通違法行為”。(10月18日《華商報》)

       根據交管部門的規定,交通違法是要根據車輛登記地址寄送《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通知書》的,理論上講,漢濱區城管局必然收到了很多《通知書》。在這種情況下,能置交通違法行為不顧且幾年時間持續交通違法,足見漢濱區城管局不是一般的“特殊”。

       能見證漢濱區城管局可以享受交通違法免責待遇的另一例證是,在針對網友所稱的違法車牌比對後,當地交管部門竟稱“均未發現這些車牌”,難道網友可以從交管部門查詢系統查到的數據,經交管部門一番查詢後莫名蒸發了?

       多項交通違法行為被曝光後,違法車輛所屬單位到交警部門接受處罰,才是順理成章的事,但漢濱區城管局以車輛使用人改變“找不到責任人”為由,對處罰持排斥態度,是説不通的;而“儘量避免在執法過程中出現交通違法行為”的説法,更值得商榷,按這個邏輯,在執法過程中出現少量違法行為就是正常的了。但顯然,這並不正常。

       執法違法是違背法理的行為,把“執法”當成違法的擋箭牌,費盡心思為自身的違法行為尋找“合理”之處,這縱容了把法規當“兒戲”的行為,也嚴重損害了政府形象。在這個問題上,不僅漢濱區城管局應該被問責,聲稱“未發現”這些違法記錄的當地交管部門也同樣應被問責。

責任編輯:魯楊

熱詞:

  • 執法車
  • 城管
  • 安康
  • 違法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