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復興評論 >

張遇哲:“賠100億建保障房”應成執政常識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07日 09:2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更多 今日話題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保障房是哈爾濱“十二五”規劃設立的三大剛性指標之一。為此,黑龍江省委常委、哈爾濱市委書記蓋如垠定下規矩:一是不準改變保障房的性質,必須是政府直接幹;二是絕不允許造假,不允許出現質量問題;三是政府準備賠100個億。(9月6日《中國經濟週刊》)

    三條規矩,條條振聾發聵、切中要害,其中“賠100個億”的表態更凸顯了哈爾濱市力推保障房建設的決心和魄力。在一些地方政府糾結于土地財政的得失、捨不得拿出大筆資金投入保障房建設的背景下,哈爾濱市政府的態度實屬難能可貴。

    “賠100億建保障房”包含了兩層涵義。一是建保障房可能沒有收益,甚至賠錢。眼下,保障房利潤率低是公認的客觀事實,對於土地出讓金佔財稅收入大頭的地方政府而言,拿出一塊地建保障房,可能就意味著幾十億的潛在效益打了水漂;再者,許多城市在經歷過前期的大拆大建後,“掙錢的、好拆的開發商都已經拆完了,剩下的都是骨頭了”,如一些棚戶區因為建設密度太大,拆完後已經不能再建房子,只能用來恢復綠地或建設公益設施。

    二是寧可賠錢,保障房也得建。開發商可以“挑肥揀瘦”,但一個以人為本的政府沒有資格推卸責任。早在2000多年前,孟子就提出“居者有其屋”。如今,加快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成為各級政府最重要的政治和經濟任務之一,對於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意義。正如蓋如垠所言,“困難群體的房子,靠市場永遠解決不了,必須政府解決,而且是賠錢解決,這是政府的責任,不要推給別人。”

    當然,賠100億元,準確地講是政府“讓利於民”,犧牲在土地運作中的利益,把它補貼給老百姓。一方面,政府花的是納稅人的錢,用富人商品房帶來的高稅收補貼窮人的保障房,也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具體體現;同時,“賠100億”不是拍腦門的一時衝動,而是可以通過資源潛力的平衡予以消化,體現了政府統籌協調的決策智慧。實際上,哈爾濱市的賬算的很清,棚戶區改造進行綜合性房屋開發建設,商品房的銷售收益就可以平衡到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公租房等政策房之中。同時,通過政府成立的公司平臺進行融資,適度規模地利用銀行貸款,以及利用公積金貸款,也能緩解資金壓力。

    目前,哈爾濱市保障房建設的整體開工率已經達到了92%,同期全國的平均開工率為72%。而且,這些保障房很大一部分就建在哈爾濱最好的地段,環境、配套、採光、交通便利、宜居等方面幾乎與商品房無異。

    “一枝獨秀不是春”。保障房建設是一項重大民生工程,也是一項重大民心工程,需要全國一盤棋,齊頭並進。因此,如何讓“賠100億建保障房”成為地方政府的執政常識,以制度的規範使其內化為政府的信念,讓更多的困難群眾早日實現住有所居的願望,才是真正值得我們思考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