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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興時評:機場高速超期收費應該果斷叫停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16日 15:1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CNTV復興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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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薛世君

      隨著交通運輸部、國家發改委等五部門于近日下發通知,要求已還清建設貸款的政府還貸收費公路要立即停止收費;收費期滿的公路收費項目,要堅決撤銷。首都機場高速收費問題再次被推到風口浪尖,不少專家學者認為,首都機場高速、京港澳高速,應按五部委要求,于明年四月底,縮短收費時限、下調收費標準。

      首都機場高速的收費問題,已經屢受詬病,北京市政協委員史際春曾建議取消機場高速的收費制度;多名律師也曾將此事訴諸公堂;審計署的審計報告也將其收費定性為“不合理”。再加上剛好五部委通知清理收費公路,此時,機場高速縮短收費時限、下調收費標準應該是題中應有之義,筆者甚至覺得,不妨借機反思檢討一下現有的“收費還貸”路橋建設模式,儘快終結“以橋養橋、以路養路”的模式。

      1981年,由霍英東等人投資的國道107廣深線東莞中堂大橋投入使用,成為收費公路的“開山之作”,由此發端,廣東提出了“貸款修路,收費還貸”的設想,首開“以橋養路、以路養路”的先河,後在1984經國家政策與法律確定之後,這種模式在全國推廣開來。客觀而言,在當時交通制約經濟發展、國家財政資金不足的情況下,這種模式解了燃眉之急,疏通了經濟快速發展的“經脈”,對我國經濟高速增長功不可沒。

      但是,30年後的今天,這種“貸款修路,收費還貸”的模式已然完成了歷史使命,甚至逐漸顯露出阻礙經濟發展的表徵。數據顯示,世界各國收費公路總長約14萬公里,其中10萬公里在中國,佔總公里數的70%,這些遍佈各地的收費站成了經濟發展的“攔路虎”。根據《人民日報》的報道,公路收費已經佔到物流成本近1/3,收費公路罰款亂等現象也加劇了物流業壓力,導致物流成本居高不下,嚴重制約經濟活力。而且,如今我國財政收入與30年前相比早已是天壤之別,1981年我國財政收入僅有1175.79億元,而2010年全國財政收入高達83080億元,這還不算豐厚的國企利潤。修路築橋的資金早已不在話下,用不著“貸款修路,收費還貸”了。

      但是,現在一説修路建橋,很多各地還都是“不約而同”地走市場融資、公司經營的路子,目的嘛,一是想“甩包袱”,二是想著收費賺錢,把路橋當成了“印鈔機”。於是,“還貸”的邊界屢被突破,“收費”幾近失控,延長收費年限、公路“轉性”為經營性公路等亂象不一而足。據央視報道,首都機場高速一開始是“還貸收費”,收了3年多後轉為經營性公路,重新批准收費30年。2008年,國家審計署發現,浙江、安徽等7省份提高收費標準,多徵收通行費82億多元。山東、北京等12個省份35條經營性公路,由於收費期限過長,收費已高出投資成本數倍乃至10倍以上。

      本來嘛,高速公路屬於準公共産品,應該最大限度地為公共利益和社會效益服務,不能完全成為一項生意,一門心思地想著攔路收費,把收費站當成“提款機”。當初實行“收費還貸”的建設模式,實屬無奈,在如今財力允許的條件下,理應終結這種“收費還貸”的模式,讓高速路回歸其準公共産品屬性,該縮短收費時限的縮短收費時限,該下調收費標準的下調收費標準,“超期收費”的,應該果斷撤銷。否則,各地逐利思維驅使下,抬高的是物流成本,損害的是經濟活力。當初為了經濟發展而採取“收費還貸”模式,如今,同樣是為了經濟發展,不妨果斷取消這一模式吧。當然,首都機場高速也不能例外。

責任編輯:田智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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