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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于澤:行業倫理不僅僅是食品從業者的倫理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10日 07:5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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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唯利是圖正在引導大量食品從業人員逾越社會的道德底線,使中國人吃飯面臨巨大的安全挑戰。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近日印發《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綱要(2011—2015年)》,要求食品從業者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科學知識和行業道德倫理等方面的集中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0個小時。從倫理集訓入手,是我國食品安全監管的一項新舉措。

  這自然很有必要,很多人已經正確地指出,食品安全上的胡作非為是一種典型的“相互傷害”行為,賣“健美豬”的不僅可能吃到有毒米粉、有毒豆芽,而且可能吃到用“健美豬”豬肉做的香腸、肉丸子,自己害到自己頭上來了。破解“相互傷害”的困境,必須多管齊下,比如加強政府監管、提倡從業者道德自律、加大輿論監督力度等。對從業者進行法律、科學知識和職業倫理的培訓,是推動從業者道德自律的一項基礎性工作。

  但説到倫理道德集訓,需要一種邏輯上的自足性:誰來主持行業倫理道德集訓?進一步説,誰有資格站在倫理道德的高度上,對從業者進行言傳身教?不正視與解決這一系列問題,職業倫理集訓就會變成形式主義,形同走過場。

  有人感慨我們社會“道德滑坡”了,這可能是真的,但在不同的道德領域,情形又有很大的不同。比如有些年輕人在公共汽車上不給老人讓座,大街上有人看見老人倒地不扶,這是“道德滑坡”的表現,而是否助人為樂在很大程度上屬於“道德自治”,沒有法律上的剛性規定。而在食品安全領域,商人們在“道德滑坡”的同時,往往跟一些政府監管部門有著或明或暗的聯絡:要麼有公務人員跟商人沆瀣一氣,要麼監管部門“懶政”而給商人可趁之機,總之是法律的外部強制虛置。所謂商人“道德滑坡”的另一面,其實是監管者的“道德滑坡”。

  如果主持食品從業人員倫理集訓的人自己沒有一定的倫理高度,官德不修,則從業者很難對倫理集訓産生認同感;即使他們從形式上接受了,在內心深處也會視之為“因應故事”。道德倫理,畢竟與人的心理與心靈相關,如果説教者自己態度不端正,其倡導道德倫理給人以裝模作樣的印象,接受集訓的從業者就不會有對職業倫理的認同感。所謂集中培訓,效果肯定要打大折扣。

  所以,在開展對食品從業者的集中培訓之前,很有必要先對監管者實行行政職業倫理集訓,增強他們的法治意識、責任意識和敬業精神。現代倫理學的一個重大轉變,是從“美德倫理”轉向“規範倫理”,強調各種倫理原則融入法律、制度和慣例中,從外部規範人們的行為。現代生活具有更深更廣的公共性,滿足於“私德之美”已不適應公共生活的現實,各種食品安全標準不再繫於從業者的“道德自治”,而是要由政府從外部強制。

  總結下來,首先集訓監管者有兩個理由:一是道德倫理教化者應當是道德倫理的楷模,起碼必須是先行者,才能具有道德感召力;第二,在當代語境中,食品行業倫理已經化為政府的食品安全標準,由監管部門強制執行,食品不安全意味著監管者執行不力。食品從業者的美德容易被貪慾裹挾,相比之下,政府監管要可靠一些,具有更高的可操作性。應當集訓從業者,但寶還是要押在政府監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