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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方:“死不起”何時不再成為老話題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02日 09:2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民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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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該還記得那部《入殮師》吧,男主人公小林對每一具遺體悉心呵護,溫柔相待,給予了逝者在這個世間最後的尊嚴。走齣電影回到現實,每年清明將至時,輿論便開始表達對當下殯葬業暴利的不滿,“清明時節雨紛紛,喪葬之人欲斷魂。”這句被網友改編的詩也開始被四處引用。

  清明時節,媒體也會拿幾個“負面典型”進一步呈現殯葬業的暴利沉疴。近日,南方日報記者在廣東省女子監獄採訪了廣州市花都區殯儀館原館長黃燕玲,黃説,“殯儀館每個工種都發死人財。”

  公眾抱怨的“死不起”,和“殯儀館每個工種都發死人財”不無關係。一個成本百餘元的骨灰盒,層層往上加價,最後可達上萬元。漫天開價的收費標準,名目繁多的收費鏈條,讓人們面臨“死不起”的尷尬。另外,按照黃燕玲的説法,殯儀館每個工種幾乎都要收紅包,一天至少幾百元,這些小費又加重了殯葬者的負擔。

  這些諸如收小費的表層問題國家沒有相關規定制止嗎?當然不是。政策規定得再嚴格,管理上漏洞百齣那也無濟於事。在1997年出臺的《殯葬管理條例》中,有明確規定“殯儀服務人員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財物的,由民政部門責令退賠;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如果這一條規定能夠嚴格執行,最起碼殯儀館每個工種收紅包的現象就可以杜絕。

  當然,“死不起”的殯葬亂象歸根結底還是壟斷問題。1997年國務院頒布的《殯葬管理條例》中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准,不準擅自興建殯葬設施。建設殯儀館、火葬場要由縣級民政部門和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提出方案,報本級人民政府審批。但在現實中,一些地方民政部門將“準入審批權”轉化為“經營獨佔權”,借此壟斷當地殯葬業。

  一旦生成了壟斷,暴利在所難免。老百姓最常見的壟斷行為是殯儀館利用壟斷的火化權進行捆綁搭售。你見過哪一家殯儀館允許喪者家屬使用自帶的骨灰盒嗎?沒有。火化費、車費物價局都有規定,利潤率是50%至100%,而骨灰盒、花圈等殯葬用品物價局並沒有詳細規定。有規定的都未必按照規定執行,何況這些沒有規定的項目呢?因為壟斷,還有諸多名目繁多的費用,喪者家屬也不得不一一埋單。

  這些沉疴詬病存在多年,解決的方法並不是沒有,有識之士早已指出,在加強監管的同時開放殯葬服務市場,讓市場的歸市場,公益的歸公益才是真正破解殯葬壟斷之道。“有序放開”市場當然離不開法制的建設完善,早在2005年,國務院曾將《殯葬管理條例》的修訂列入立法計劃,遺憾的是,立法工作從2006年至2009年還一直被列入國務院一檔立法計劃,但由於種種原因,2010年《殯葬管理條例》修訂卻從國務院一檔立法計劃退為二檔。

  “死不起”,何時不再成為老話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