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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興時評:扼殺民眾幸福的豈止17%饅頭稅

發佈時間:2011年02月21日 14: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CNTV復興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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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魯寧

      山東正在召開“兩會”,濟南民天麵粉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省政協委員潘耀民上呈的提案是“降低饅頭稅”。潘委員直陳,現有17%的饅頭稅稅率設置過高,既不科學,還增加消費者負擔,更不利於食品安全。

      好一個17%的饅頭稅!要不是潘委員捅破了這層窗戶紙,的確,包括消費者和媒體在內,還真不知道饅頭在出廠前就已附帶有如此沉重的稅負。

      然而,17%的稅絕對不是饅頭——也即消費者買饅頭所承擔的全部稅負。筆者必須明確挑明,17%的稅負只發生在生産環節,這道稅只是政府針對饅頭生産所徵收和的第一項稅收,也即饅頭的增值稅。

      饅頭從潘委員的工廠進入超市、賣場或食品零售攤點等,政府還得向零售店家徵收饅頭的流通稅,也即通常所説的饅頭營業稅。假如饅頭需經多道流通轉手才能進入零售,那麼,按照現行營業稅的徵繳規矩,饅頭在流通環節每轉手一次,營業稅就得重復徵繳一回。簡言之,最好情形下,饅頭從生産到零售,政府至少要徵繳兩道稅,分別是17%的增值稅和10%以內的營業稅。由此所見,城鄉集市所零售的饅頭,表面上由生産廠家和零售商戶分別繳納兩類饅頭稅,最終卻都須由消費者來買單,總量肯定突破17%之底線。

      可是,把事情做到這份上,這依然不是附加於饅頭的消費者負擔總額。君不見,在零售環節商戶們還須向各色“大蓋帽”們繳納形形色色的行政管理規費,譬如市場管理費、治安維護費、衛生管理費、擁軍優屬費、慈善募捐等等不一而足。所以,一個饅頭,從工廠到餐桌,消費者所承擔的稅費總和究竟有多高,甭説消費者弄不清,連各地政府都呈稀裏糊塗狀。

      從今年元月至今,各省“兩會”已近尾聲,觀今年地方“兩會”,在通脹來勢兇涌之背景下,降低百姓稅率和費負成為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替民代言的共同心聲。説誰誰明白,一面是民眾收入總體增幅有限,一面是物價如脫韁野馬一路狂奔,對生活預期之不確定性大幅增加,遠遠超過僅有的那一點“幸福感”,為此,各地所做“政府工作報告”都把走民生導向發展之路,讓百姓共享更多發展成果作為新一年施政之主要價值取向,譬如北京承諾“讓市民過上幸福美好生活”,廣東提出“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建設‘幸福廣東’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重慶宣示要成為“居民幸福感最強的城市之一”……

      然而,從現狀出發,想讓百姓由“欠幸福”和“被幸福”真正走向“較幸福”和“真幸福”,並非政治宣示那般單純。甚至於過多的宣示所帶來的期待效應早已被現實的嚴酷所侵蝕光光。在收入、教育、住房、醫療、就業、物價、文化、治安、食品安全、司法、執法、社會管理的方方面面,每一項都屬被民眾期待到已失去耐心的焦慮之緩釋,都關乎著民生的哪怕點滴改善和“幸福指數”的稍稍提升。顯而易見,平均使力既不現實更無可能。惟一可能的是,對百姓的民生焦慮區分輕重緩急,每年突破(改善)若干項以回應民意之關切。

      在理想與現實中尋找破題的平衡點,筆者以為,今年最該做且有條件稍加改善的,就是減輕全社會的稅負和費負。稅負過重是虎,費負過雜如狼。遏制“虎狼”今年當果斷做好三件事取信於民:其一,提高個稅起徵點減少個稅徵稅分級及實際稅率,今年不可再次糊弄輿論打太極;其二,減輕各類經營者費負要動真格,切不可繼續拖泥帶水不利索;其三,改革營業稅並最終取消營業稅,要麼向增值稅靠攏,要不如國際慣例那般統一徵收明確的消費稅,不能再猶豫不決。

      溫總理新春兩次講話強調今年政府工作的最大任務是遏制通脹,要想達致此項目標,上文所及的三件事能否做出起色甚為關鍵,如果全社會稅負、費負能有所減輕,通脹壓力自然釋放不少,為企業員工增收也就有了現實空間。否則,情形正好相反。但願今年是“真抓實幹”的起步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