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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寧:強拆棚戶區的法理與“活路”

發佈時間:2011年02月17日 07:5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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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三亞市政府在春節前被冠名為“鐵錘行動”的強拆棚戶區事件,因那會兒大家都準備過年而暫時“躲”過了輿論的議論。不過,該來的議論不可能自動消解,過完春節,有關“鐵錘行動”的照片、視頻、文字開始在網絡上流傳並旋即被媒體報道。

  三亞市行政執法局于本週一晚間回應輿論稱“政府無義務作出賠償”。當地有關部門也公開強調“雖然棚戶區住戶是困難群體,很值得同情,但這是一些外來流動人員長期違法搭建的簡易棚,政府沒義務承擔安置責任,否則,勢必助長違法搭建風氣,成為‘無底洞’而後患無窮。”

  據新華社記者實地走訪了解,被“鐵錘”的這片棚戶區,位於三亞市鳳凰鎮芒果村,近20年的“棚齡”,3萬餘平米的違法搭建,常住人口2000人,其中308戶以養豬為業。可以説,這是一片人與豬混居的棚戶區。無須記者白描,也無須親臨現場,只要在影視上看到過解放前上海閘北棚戶區或當下印度孟買貧民窟的城裏人,完全可以想象那兒的垃圾成堆、臭氣熏天、蚊蠅飛舞、消防隱患和治安混亂。

  棚戶區的出現,與貧富差距過於懸殊,城市化進程失序失范,部分農民失地成“流民”等因素有關。棚戶區該不該強拆,不能僅憑法制或情感作出非此即彼的簡單結論。

  把筆觸拉回到就事論事層面,三亞“鐵錘行動”除時機選擇之“巧妙”外,法理上並無大的不妥,而且還是依法行政的具體舉動。輿論若非要質疑不可,矛頭所指當為當地棚戶區問題由來已久,為何要拖到今天才真正去解決?再作梳理,違法搭建不涉及私人産權,因而,當地有關部門態度強硬的“政府無義務賠償”及“安置”説,儘管聽上去似乎缺乏情理,但確也係實話相告。

  真正讓當地政府包括全社會撓頭皮的難題有兩個:2000余“流民”的“住所”沒了,賴以糊口的豬也養不成了,可“流民”們中的大多數卻很可能缺乏退路。如果未能解決他們的“活路”,他們不論“流”到哪兒,對所落腳的城市,都是現實的“麻煩”。如果他們繼續留下來,那麼他們必定以另外的方式繼續艱難地棲息于三亞市郊;對於整個社會,若城市化進程及相配套的社會政策,仍然不能容納、消化、吸收大量的“流民”為市民,縱然棚戶區可以拆了建而建了拆,但社會矛盾只會呈繼續積累狀態——因為棚戶區只是“病象”而非“病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