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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1月24日 07: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方早報
早報首席評論員 魯寧
凡事最怕“燈下黑”——因擔心報道有誤,我們等了近一週,上海家樂福仍沒回應,有關工會機構和勞動執法部門也沒見説法。看來,“上海家樂福一線員工12年沒漲工資”一事並非無中生有。
這是上周披露的醜聞,當時上海正召開“兩會”。 上海家樂福旋即成為代表、委員集體聲討的“活靶子”。上海企業一線員工工資待遇及勞保福利問題再次成為輿論聚焦點。
家樂福在上海,有20余家門店6000余名職工。12年正好一個生肖輪迴,説上海家樂福12年不漲工資,是指12年間上海家樂福的工資始終在上海最低工資線上徘徊。可是,這些年上海生活成本實際增長遠遠快過最低工資線上調幅度。若拿此比對,上海家樂福工資看似“原地踏步”,實乃“逐年遞減”。當然,在本市處於這種狀況的企業遠不止上海家樂福一家。
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內司委副主任唐國才披露,上海家樂福在全球最賺錢,可家樂福員工收入卻在上海同行業中墊底,應受全社會譴責。經查,上海家樂福建有工會,很顯然,家樂福工會無力與資方展開工資集體協調談判,壓根沒起到作用。否則怎會有匪夷所思的12年不漲工資?
中國是個法治國家,上海是座法治城市。企業工會理應維護員工合法加薪權利,而假如企業工會形同花瓶,照説我們還有《工會法》作為“反制武器”——家樂福門店所在各區都有區總工會。看來,各區總工會也沒起多大作用,至少沒盡到為家樂福員工撐腰的作用。
我們還有《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各區勞動行政執法部門的腰板兒比各區總工會要硬,只要依法稍作干涉,上海家樂福斷不敢12年不為員工漲工資。
家樂福對待員工如此刻薄,這再次提醒盲目迷信外資外企的各界人士,企業知名度、世界500強、産權屬性等與企業信守社會責任,不能天然畫等號。市人大代表曾錫文斥責稱:“我經常在報紙上看到家樂福為山區孩子捐款捐物,但我認為,企業對社會的回報不能僅通過做點慈善,最重要的是善待自己的員工。”“如果連自己的員工都漠不關心,豈不是沽名釣譽!”
從去年開始,上海的報紙上就不時刊發推廣“企業工資集體協商”的好消息,可“典型”之所以無法引路,工會與勞動部門雙雙硬不起來,還在於上海迄今沒有“工資集體協商條例”。類似條例在湖北、雲南、浙江、福建等許多省份乃至許多地級市都已頒行,在這一點上,上海又落後了。家樂福之所以拒絕工資協商,就是拿法律無依據作藉口。
今年4月1日起,本市最低工資線將再次上調10%以上。然而,在上海很少有不執行最低工資線的企業,許多企業都把最低工資浮動在比“線”高出50-100元的水平上。如果這就是“工資協商的標準線”,恐怕對勞動者沒有多大意義。市人大代表黃岱列就提議,當以每個行業在上海的平均工資線為工資協商標準線,再結合本企業效益,強推工資集體協商。黃代表的願望有點兒奢侈,當務之急是啟動上海版工資協商條例立法程序。不把這個“漏洞”先補上,家樂福之類企業照樣可以“逍遙法外”,我行我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