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復興評論 >

復興時評:夫妻互查財産,“小法規”難實現“大野心”

發佈時間:2011年01月30日 13:3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CNTV復興評論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更多 今日話題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作者:敬一山

      《濟南市婦女權益保障若干規定》近日經山東省人大常委會批准,明確規定,夫妻一方持結婚證、戶口本等有效證件,可以申請查詢另一方的住房等財産狀況。(1月30日 《揚子晚報》)

      允許夫妻互查財産濟南並非第一,去年《廣州市婦女權益保障規定》已經開此先例。當時也曾引發輿論熱議。就此規定本身而言,其實沒太多值得爭議的地方。從道德倫理角度來説,婚姻關係的確立本身就是一種彼此開放、不設禁區的承諾,財産互知是最底限的要求;從法律角度來説,《婚姻法》也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産為夫妻共同財産,既“共同”,信息自然也要“共通”。
 
      有問題的顯然不是規定本身,而是規定是否能達成其目的。夫妻互查財産的規定均出自“婦女權益保障規定”,從該出處我們也可以判斷,其本意是對婦女的一種保護,是想賦予妻子查詢丈夫財産的“特權”,只是為了給人平等的觀感,才以夫妻互查的條文出現。這也就是有輿論解讀的,此法的目的是為了遏制男人“包二奶”等對婚姻不忠的狀況,或者給離婚時通常出於財産弱勢一方的女性以法的援助。

      這種立法初衷自然值得讚賞,但卻註定是一個失敗的立法行動。譬如“包二奶”之類社會醜相的背後,有更為複雜的社會根源,有多少男人是拿著“夫妻共有財産”去“包二奶”的?在媒體最常見到的“包二奶”主體是貪官,不用説背後所耗費的錢財都是權力所有,這種狀況紀委等監督部門常常都取證困難,何況妻子!

      此外,作為一個地方性的法規,單兵突進地賦予夫妻一方如此“特權”,在現實中其實根本無法兌現。在《廣州市婦女權益保障規定》頒行之後,有記者專門做過調查,驗證夫妻互查財産的可行性。結果發現:銀行有為儲戶保密的義務,除公檢法等權力機關外,不能向第三方透露賬戶信息;車管部門有公安部的保密條例,對於個人財産互查,他們斷然拒絕;工商部門只能按公司名稱查詢,也基本等同於婉拒……

      當現實令一個原本毫無爭議的法規變得荒誕,我們當然不能簡單批評這法規出現得不合時宜,而是應該有更多的反思。婚姻所面臨的種種問題,如果僅僅是道德領域的世風日下,那是社會的集體沉淪,只能説是這時代的悲哀。但是,如果有公權助力,比如太多的貪官情婦所引發“破窗效應”,助長了這社會笑貧不笑娼的心態,則需要權力部門有刮骨療毒的決心,而不只是在小小的婚姻領域修修補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