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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國安:誰説“中國五年室內控煙承諾基本失敗”

發佈時間:2011年01月05日 09:0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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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日是中國簽署《煙草控制框架公約》5週年,中國承諾今年1月9日前,在室內公共場所和室內工作場所實現100%禁煙。但“中國失約,已成定局”。(《京華時報》1月4日)

  據説,按照中國政府于2003年11月與世界衛生組織簽署的《煙草控制框架公約》,自2011年1月9日起,中國將在所有室內公共場所、室內工作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公共場所完全禁止吸煙。現在距離目標實現的規定日期只有5天,看來,中國真的不可能在五天之內實現全國公共場所完全禁止吸煙了。那麼,豈不是中國與《煙草控制框架公約》失約?

  我對這條新聞有點懷疑。誰説“中國五年室內控煙承諾基本失敗”?我把新聞反復讀了,沒有找到這些話的來源,很可能是記者自己的評述。5年到期之時,中國政府有沒有履行所簽署的國際公約規定的義務,應該由政府出面,作出一個權威的説明,例如,起碼由8部委組成的《煙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工作領導小組的成員發言,這樣才有公信力,而媒體記者的單方面結論,多少缺乏權威性。

  但我又感到這個判斷並非謬誤。我記起去年的“511新聞”事件。去年5月10日,衛生部召開新聞發佈會,衛生部婦社司司長楊青介紹説,為了履行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第八條的目標,衛生部將於明年率先實現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系統的100%無煙。然而,5月11日,這條新聞卻被誤讀並突然放大,“明年我國公共場所將實現全面禁煙”成為各大報紙頭條。於是衛生部門出面辟謠。可見,第八條的目標真的只能在醫衛系統實現,而不可能實現在全國的公共場所禁煙。

  中國政府積極參與了《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的締結過程,並於2003年11月簽署了公約。2005年8月,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7次會議批准了該公約。作為一個負責任的大國,自己簽署的公約豈能不履行?履行情況又豈能不公佈?同時,也應該把履約情況向國內人民公佈。難道因為履約情況很差,就一聲不響,報喜不報憂?

  另外,我也有點為政府擔心,當時簽署《煙草控制框架公約》是否不夠慎重?我們五年沒有實現公共場所全面禁煙,今年才打算實現衛生醫療場所禁煙,就是把原來承諾的目標向後推遲,究竟什麼時候能實現公共場所禁煙,還是一個不可知之數。因為衛生部的官員去年就説了,“明年兌現全國公共場所禁煙的承諾,實際上很難,甚至全國實現公共場所禁煙,還需要幾代人的努力。”既然需要幾代人的努力,當時為什麼卻簽約承諾2011年1月9日起,實現全國公共場所禁煙?既然根本做不到,也不打算去做,這個《公約》為什麼要簽署?

  現在真是陷入兩難了。失約已成定局,何時能夠履約還是未知數,今後怎麼辦也沒有新措施出臺,日子就這樣糊裏糊塗過下去?當然,這可不是媒體記者能回答的,而應該政府回答。在履約5週年之際,難道不應該回顧總結、規劃落實一番?(殷國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