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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楓逸:千億住房維修金為何變糊塗賬

發佈時間:2012年08月23日 09:2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長江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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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張楓逸(河南 公務員)

  每個業主都應繳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用於日後房屋“養老”。目前全國累計的維修資金金額到底有多少,卻很少有人説得清。僅記者能夠查到公開資料的17個城市的數據總額,已超過1000億元。但很少有業主清楚,這項和自身權益息息相關的錢,應該如何使用,如何查詢,如何監管?(8月22日《中國青年報》)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對於保障房屋的安全使用,具有重要意義。然而,這筆“住宅養老保險金”的管理使用現狀卻不容樂觀。

  一方面,資金的收支和結余情況缺乏公開透明,同時,大量維修金躺在有關部門的賬戶上睡大覺。本應屬於業主的錢,業主們卻看不清、摸不著、用不了。這不僅損害了業主的知情權和監督權,更帶來資金安全隱患,維修資金被挪用的案例屢見不鮮。原因何在?

  從制度層面看,有關規定比較含糊,只是籠統地表示款項需要向業主公示,但並沒有明確不公示的責任追究。這直接導致一紙規定形同虛設。

  從管理角度講,維修金屬於業主自付自用,管理方都沒有促進維修資金“用時方便、閒時增值”的內在動力,資金實際在持續縮水。同時,“九步走”的維修申請程序之繁瑣,沒有考慮到業主的實際需求。

  此外,從業主層面看,業主大會作為社會團體,沒有獨立的法人資格,設立資金專戶也就無從談起,導致資金管理權利喪失。目前,國內幾乎無業主大會開立賬戶直接管理的成功先例。

  作為維修資金的繳納者和受益人,公眾對其理應擁有知情權和監督權,這筆錢沒有理由對其真正擁有者“保密”。從短期而言,有關部門應細化公開程序,厘清相關責任。就長遠來説,賦予業主大會法人資格,充分發揮業主自治,才是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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