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復興評論 >

來論:超載“月票”背後的執罰經濟思維

發佈時間:2012年08月09日 09:0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央視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更多 今日話題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作者:秦妍

       近日,河南省淮濱縣司機楊華(化名)開著一輛“超載”的大貨車,主動去淮濱縣馬集鎮的超限檢查站辦罰款“月票”。從2011年開始,當地貨車司機為了少被處罰,每月月初,必須到縣城的超限站交3300元到5200元不等。當地政府不承認“月票”的存在,但記者調查證實,該收費形式確實存在。

       貨車超載不僅對公路造成破壞,影響公路運輸能力的發揮,更容易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因而在我國被明令禁止。按照法律規定,三軸車輛車貨總量超過30噸,兩軸車輛車貨總量超過20噸,均屬於超載超限。但淮濱縣治超辦下發的《淮濱縣運輸沙石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意見》卻規定,嚴禁兩軸車輛超過35噸,三軸以上車輛超過45噸上路行駛,允許當地辦理“月票”的司機按照此標準載物。淮濱縣的這個工作意見,無疑將國家明令禁止的超載上限提高了15噸,與國家法律規定標準明顯不符。

       儘管當地治超辦工作人員稱每天8000趟次的貨車路過,“如果是一趟一檢,一趟一罰,人也受不了,機器也受不了”,但這不應該成為淮濱縣擅自提高超限標準的理由。採用“開票後上路”的方式,本身就是一種“懶政”思維。這種罰款方式錶面上看,似乎是給當地治超辦、檢查站省去不少工作麻煩,也給超載貨車司機省下了不少罰款費用,但實際上是“漂白”了違法超載,將超載行為合法化,縱容了司機的超載行為。這種執罰形式已經涉嫌公權濫用,並突破了國家超限標準的底線,違反了法律。

       超載罰款“月票”的背後是經濟利益的考量。在“月票”的壓力下,司機為了能夠在交得起罰款的基礎上賺取更多的利潤,不僅能超多少就超多少,而且開車“有多快就跑多快”。司機的努力超載賺錢,又源源不斷地為治超辦提供了更多“月票”經濟,成為當地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

       交通執法本應該是最大限度地保障公路安全,但超載罰款“月票”的存在,卻將執法變成一種斂財的工具,將法律的尊嚴和無數路人的安全踩在了利益的腳下。在執罰經濟思維的指導下,很多不合理的罰款和收費現象也頻頻被媒體曝出,從食品安全中的“執法為利”,到交警部門的釣魚執法”,種種收費亂象的背後是公權力的淪陷。

       治理超載行為,不僅需要加大超載的違法成本,對構成對他人危害的超載行為加大懲罰力度,更需要約束公權力,讓公權執法暴露在陽光下,如此才能有效遏制權力尋租行為,嚴防公權力淪為賺錢的工具。

熱詞:

  • 超載
  • 執罰經濟
  • 財政收入
  • 交通
  • New Docu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