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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首出臺城市容貌標準 禁乞丐公共場所出沒(圖)

發佈時間:2012年08月28日 17:5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羊城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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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有少數乞丐“頂風”現身 記者 湯銘明 周巍攝

  美化市容出新規佛山下令驅乞丐

  專家評論稱,城市如果太要面子,會顯得城市管理缺乏人情味

  “廣場、車站、港口、碼頭、人行天橋、體育場館、劇場、公園、旅遊景點等公共場所無人員乞討、露宿。”8月10日,佛山市首次出臺《佛山市城市容貌標準》(以下簡稱《標準》),禁止乞丐在公共場所出沒。

  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標準》的起草單位,該局執法科工作人員稱,乞討屬於“不文明”現象,有損城市形象。有專家認為,對乞討者的管理尤其必要,但要掌握合適的尺度;一個城市如果太要面子,會顯得城市管理缺乏人情味。

  城裏禁乞,只能返鄉

  今年正好步入古稀之年的陳婆婆,到佛山“討生活”已經4年了。每天早晨7時,她會從佛山火車站附近步行到鴻運汽車站,開始一天的行乞。彎著腰,拄著竹竿,她一般以這個姿態行走在售票廳與候車區的過道上,向來來往往的行人伸出塑膠碗,不住地點頭,乞求施捨。

  婆婆説自己的老家在湖北,家裏雖然有兩個兒子,但他們只能勉強維持各自的生活,無餘力供養她這個老人。無奈,她只好拖著虛弱的身子,孤身一人來到佛山“討生活”,每天靠著別人施捨的二三十塊錢過日子。

  “那是不是説會把我們抓去?” 聽聞佛山的公眾場所全面禁止乞討,陳婆婆先是緊張了一下,聽完記者解釋後,她説,不給行乞了,那她只有回湖北老家種地去。“兒子還有自己的娃要養,管不了我們,待下去也難以過活。”雖然行乞的日子也不好過,陳婆婆還是有所眷戀:“北邊天氣太冷,我的身子也受不了,南方天氣暖和。”

  鴻運汽車站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類似的行乞老婆婆在這裡還有三四個,車站的工作人員會不定時地把她們趕到車站外面,但她們不久又會回到車站的來往人流中。

  新規出臺後,以往乞丐較為集中的旅遊景點、天橋等公共場合,白天已經難見乞丐的身影,晚上才有少數乞丐“頂風”現身。禪城區祖廟路的一位摩的司機告訴記者,現在政府部門的工作人員會不時巡查,他們躲到別的地方去了。

  管理乞丐,不應簡單

  在廣佛等地的天橋底建水泥錐防止流浪人員留宿後,佛山禁乞新規再次引發爭議。對此,學者認為,作為城市的邊緣人,乞丐時常在評價一個城市的市容市貌時,被拿來説事,針對這部分人群的管理也在考驗著城市管理者的智慧,不可簡單、籠統地對待。

  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執法科工作人員介紹,《標準》於今年6月初著手起草,對於乞討者的內容,是參照佛山市禪城區相關部門的做法後特別加入的。“《國家城市容貌標準》雖未列入‘無乞討人員',但之前祖廟等地的乞討是‘老大難'問題,屬於‘不文明'現象,有損城市形象,鋻於此,才作出上述規定。”原來,5年前,禪城區就出臺了《禪城區城市容貌標準》,規定“公共場所無乞丐”。

  市委黨校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副教授認為,乞丐是城市化的自然現象,即使是在文明程度發達的部分西方國家,也屢見不鮮。城市如果太要面子,過多地追求外在形象,而要求公共場合一律無乞丐,會顯得城市管理缺乏人情味,也間接地切斷了行乞者的收入來源,剝奪了其謀生手段。這位副教授指出,籠統地出臺管理文件,在規定的可行性和合法性上還有存疑之處。

  “對乞討者的管理尤其必要,但要掌握合適的尺度。政府可以考慮設立‘禁乞區',在不影響交通安全、社會治安等情況下,不應限制行乞者的活動範圍。”這位副教授説。(記者 黃曉晴 實習生 陳潔儀)

熱詞:

  • 乞丐
  • 公共場所
  • 城市容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