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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公車私用高速“逼出車禍” 副局長已停職檢查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13日 07:3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社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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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事車輛被損情況。(6月4日攝)新華社記者秦晴攝

  新華社昆明6月12日專電(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王研) 高速公路之上,因前面的轎車沒有讓道,原本在後的一輛豐田車超車後兩次用車尾逼、別該車,致其撞上防護欄,豐田車卻隨即揚長而去。近幾天來,清晰記錄了上述過程的一段視頻在網絡流傳,引發了網友的極大憤慨和“人肉搜索”。  12日,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了解到,視頻中的豐田車駕駛員、雲南省普洱市質監局副局長王維雄已停職檢查,並被責令作出深刻檢討並妥善解決此事。  

  高速路上“逼出車禍” 副局長駕公車肇事

  從網友“方鵬126”發表在網站“金碧坊社區”、拍攝于6月4日11時21分左右的視頻中看,一輛轎車在高速路左側行車道上正常行駛,超過中間行車道的多輛大貨車,緊隨其後的一輛豐田RAV4車打左燈示意超車,轎車沒有馬上讓道,而是在超過另一輛大貨車後才打右燈讓開。隨後,豐田車超車後竟用車尾兩次逼、別該轎車,最後轎車撞到了高速路左側隔離欄、滑向右側行車道。  

  “方鵬126”稱,自己的車當時在後行駛,而行車記錄儀記下了全過程,視頻已經交給了交警,“其他的也不用我多説了,大家都看到了豐田車的大動作了,轎車上的駕駛員是個新手而且還是個女同志!”隨之可見的還有數張圖片,顯示轎車左前側幾乎完全撞毀,輪子基本掉落,還有交警到達、拖車和轎車上小嬰兒的照片。  

  這段視頻在網絡上迅速傳播,大多數網友都對豐田車的駕駛員表示譴責:“RAV4太壞了”,“一定要嚴懲”,“人肉這個無良司機”,“極度齷齪缺德”等等。  

  此後,有媒體報道稱交警已經找到了所涉豐田車。其車牌號為雲J65000,駕駛人為王維雄,係雲南省普洱市質監局副局長。交警認定豐田車駕駛人負全責。  

  王維雄的官員身份引發了網友新一輪“炮轟”:“是不是公車私用”?“這種人也配當公務員嗎”?其簡歷、照片也被網友“人肉”出來後公之於眾。  

  事故官員擔全責 協商處理陷僵局

  11日晚,記者聯絡到了當事轎車女駕駛人的丈夫蔡先生。他説,當天自己和家人從蒙自回昆明,妻子去年拿到駕照後也在這條高速路上開過,因此當天由妻子駕車,自己則抱著兒子坐在副駕駛座。  

  蔡先生説,豐田車示意超車時妻子不是不讓,是旁邊全是大車沒法讓。豐田車第一次逼過來時妻子朝右打方向避讓,但對方第二次又別過來,妻子方向打得猛了一些,導致車子失控撞上了護欄,因慣性又滑到了最右側行車道上,此時後面的大貨車又陸續開了過來,“想想真是後怕,如果我們的車沒有滑到最右側,可能還會跟後面的大貨車發生第二次、第三次碰撞。”  

  撞車那麼大的聲音、距離那麼近,而且倒後鏡也能看到,但豐田車主卻加油揚長而去。蔡先生表示,幸虧全家人遇到了好心人,即後車提供視頻的母子倆,他們把自己和家人從車上扶下來,還把全家人送到了當地交警隊,“向他們表示感謝!”  

  蔡先生説,車禍發生時7個月大的兒子被彈出的氣囊打到,因衝力太大自己沒能抱住他,孩子幾乎整個貼到了擋風玻璃上,“孩子一邊臉淤青了,晚上睡覺也哭鬧,我很擔心孩子有什麼後遺症,畢竟他還那麼小!”記者了解到,當時他的妻子也有多處擦碰傷。  

  蔡先生説,事後王維雄曾打電話和當面道歉。7日晚王維雄等3人到昆明來談賠償。自己聘請的律師建議賠6萬元,但王維雄一會兒説給1萬元,一會兒説給1.6萬元,後來又説沒錢要向朋友借。這讓蔡先生感到對方沒有誠意。10日在建水縣交警隊見面時,蔡先生提出讓對方公開道歉但遭拒絕。蔡先生稱王維雄當時説“不可能,我們不談了,你去法院起訴我!”  

  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撥打了王維雄的兩部手機,均已關機。記者從普洱市相關部門證實,當事人確係王維雄,6月4日至6日他正在公休假期間。普洱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彭靜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市裏已經了解此事。  

  12日中午,記者從雲南省質監局獲悉,鋻於王維雄身為領導幹部,其行為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雲南省質監局黨組決定,王維雄停職檢查,並責令其作出深刻檢討並妥善處理好交通事故善後事宜。  

  官員辯稱不知車禍發生 評論指涉嫌危險駕駛罪

  6月11日,網名“豐田RAV4駕駛員”的人在“金碧坊社區”發帖稱,自己就是當事豐田RAV4的駕駛員,車禍是小雨路滑,自己超車時操作不當、方向跑偏導致的,“由於兩車並未發生任何擦碰”因此自己不知道出了車禍並繼續行駛。  

  網帖稱,接到交警通知後自己已積極與轎車車主達成了賠償協議,除修車外賠償對方1.6萬元,但10日車主突然將賠償提高到了6萬元,並要求自己公開道歉,否則要在媒體上曝光。“豐田RAV4駕駛員”稱,自己沒有答應前述條件,也否認説過“我是公務員,你告不倒我”之類的話,並在帖子的末尾表示了歉意。  

  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從有關部門證實,發帖人係王維雄本人。但許多網友對這樣的解釋並不買賬,認為“操作不當、方向跑偏,還兩次,把網友當白癡”“太假了”,“你超大貨車時怎麼不操作失誤”?  

  紅河州公安局交警支隊雞石高速公路大隊事故中隊中隊長趙春泉介紹,交警部門已經對王維雄作出了扣3分罰200元的處罰,由其承擔事故全部責任,因其是否有主觀故意並不明確,因此不好界定是否屬於危險駕駛。  

  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法學博士袁彬向記者分析稱,王維雄的行為作為“追逐競駛”並不典型,但其情節比較惡劣,從視頻判斷有主觀故意,但具體還應由交警部門來判定。  

  雲南淩雲律師事務所主任李春光卻認為,從視頻中看豐田車應屬於“追逐競駛”的情形,且其不當行為造成了危害後果。這種行為往往很難取證,而這起車禍恰恰有證據,建議公安機關以“危險駕駛罪”追究駕駛員的責任,以起到一般預防的作用,並警示其他駕駛員。他認為,檢察機關也可介入,或由轎車駕駛人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雲南知名網友“施懷基”認為,這不僅僅是一起車禍,更折射了當前個別官員素質低下、品質敗壞的現實,且事發時王維雄在休假期間駕駛公車,難逃公車私用之嫌。他分析,逼出車禍這樣的行為是應當譴責的,事後置之不理揚長而去更是不道德行為。  

熱詞:

  • 公車私用
  • 停職檢查
  • 車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