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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被拐家長:“被解救的兒童只是少數”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27日 15:0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羊城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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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11月,深圳警方為解救的被拐賣兒童舉辦認親會,已經忘了生父面容的孩子一臉茫然,這種骨肉團聚的場面讓人揪心   羊城晚報記者 陳秋明 攝(資料圖片)

  2012年3月10日,貴陽火車站,在“1208”的打拐案中被解救的嬰兒被貴陽鐵路公安處民警帶回貴陽CFP供圖

  孫海洋自兒子丟了以後,先後寫了十幾個版本的尋人啟事。這位來自湖北監利農村的漢子,願意懸賞20萬元尋子  陳強 攝

  5月25日是“國際失蹤兒童日”,這是令很多被拐兒童父母備感煎熬的一天

  截至2011年年底,打拐專項行動解救兒童1.8萬餘人,但這還不是全部

  羊城晚報記者 陳強

  “山無棱,江水為竭,冬雷震震,夏欲雪,天地合,乃敢與聰絕。聰仔,相信媽媽一定能找回你。”東莞兒童葉銳聰已經被拐近5年,他的母親鄧惠東時刻都期盼找回兒子。

  5月25日,對中國許多像鄧惠東一樣的失蹤兒童父母而言,註定又是一個不眠之夜。這一天是“國際失蹤兒童日”。

  全國到底有多少兒童被拐,目前沒有確切的官方數據。2009年4月,由公安部&&的“打擊拐賣兒童、婦女犯罪專項行動”啟動,截至2011年12月上旬,全國共破獲拐賣兒童案件11777起,解救被拐兒童18518人。

  記者調查發現,很多被拐多年的孩子家長反映:“被解救的兒童只是少數。”這些仍未找回被拐孩子的家長們,一直在堅持大海撈針般的尋覓。

  中國政法大學反對人口販運國際合作與保護中心執行主任張志偉告訴羊城晚報記者,打拐專項行動對偵破新發案件有顯著效果,但對長年積案影響不大,這已成為打拐工程亟待解決的難點。

  有多少孩子被拐賣

  壹

  被拐兒童數並沒有一個權威的統計數字,“上世紀90年代國家進行了4次打拐專項行動,新世紀頭一兩年,被拐兒童明顯下降,但隨後又逐漸上升,2007年達到高峰。”

  鄭春忠的兒子今年已經12歲,但他不知道兒子已長成什麼樣。

  2003年1月19日,鄭春忠的兒子、時年3歲的鄭少龍在鄭春忠做小生意的東莞寮步鎮一個市場裏被拐走。“兩個婦女帶著一個小孩,引誘我的孩子跟那個小孩一起玩,幾分鐘後就不見了。”

  陳世貴的女兒陳鈺玲則是在廣州番禺南村丟失的。“2008年5月3日,晚上11點,4個年輕人到我家開的小店打檯球。鈺玲那時只有2歲多,剛學會走路,她就站在檯球桌前看,我妻子就坐在收銀臺旁看電視,結果幾分鐘後,女兒就不見了。”“我們追出去拼命找,找遍了整個工業園都找不到。”

  孫海洋的兒子孫卓,在深圳被人販子用玩具車誘拐了。

  鄧惠東9個月大的兒子葉銳聰,是在東莞家門口被直接搶走的……

  記者把“孩子丟了”四個字輸入百度搜索引擎,出現了數百萬搜索結果,多是家長期盼孩子回家的呼喚。

  自2003年兒子丟了之後,鄭春忠在尋子過程中,在東莞寮步鎮及周邊地區“結識”了218個在東莞丟失孩子的家庭。在深圳丟失孩子的湖北人孫海洋手頭有一份他蒐集的全國失蹤兒童名單,超過3000人。

  國內知名民間尋親公益組織“寶貝回家”志願者協會理事長張寶艷告訴羊城晚報記者,該會開設的網站自2007年上線以來,已經有超過15000個家庭在上面登記,有的是孩子尋找家長,有的是家長尋找孩子。她説,在該網站註冊的失蹤兒童,應該只是這個群體的一小部分。

  在失蹤兒童中,像葉銳聰、鄭少龍、陳鈺玲這樣被拐的兒童佔多數。“我們網站登記的15000多個案例中,85%以上都是被拐。”張寶艷告訴羊城晚報記者。在鄭春忠和孫海洋所蒐集的失蹤兒童名單中,絕大多數也是被拐的兒童。

  長期致力於拐賣人口犯罪研究的張志偉告訴羊城晚報記者,被拐兒童數並沒有一個權威的統計數字,“上世紀90年代國家進行了4次打拐專項行動,新世紀頭一兩年,被拐兒童明顯下降,但隨後又逐漸上升,2007年達到高峰。”

  打拐力度能否更大

  貳

  “打擊拐賣兒童,民間力量很重要,但也只能起輔助作用,打拐、解救被拐兒童主要還是得依靠公安機關。”“現在各省基本都有了‘打拐辦',但編制、人員配備方面還是比較欠缺,很多都屬於兼職性質的,沒有專門警力來負責,影響打拐成效。”

  拐賣兒童背後,是暴利。

  “把別人家的孩子往車上一夾,或者一輛玩具車、一塊糖引誘到偏僻地方抱起就走,這完全不需要‘本錢',人販子卻可從中牟得暴利。”張寶艷告訴記者,“從‘寶貝回家'網站解救出來的200多名被拐兒童來看,人販子賣一個孩子最少都能獲利兩三萬元,多的有七八萬元。這些孩子多數被非法收養,被賣為乞兒的只是少數。”

  因為尋子,已經成為半個打拐專家的孫海洋和鄭春忠也告訴記者,一個孩子起碼可以賣兩萬元以上。

  “現在人販子作案手法越來越高明了。”張寶艷則説,拐賣孩子速度非常快,有一個案例,孩子從陜西被拐到河南,跨省交易,3個小時就完成了。“越來越多人販子選擇團體作案,分工明確,有人負責拐、有人負責運輸、有人負責賣。而且很多人販子利用網絡尋找買主,‘以銷定拐',不像以前作案後再找買主,風險就降低了。”

  張寶艷還注意到,被拐孩子的家長大部分都是農村到城市打工或做小生意的,“打工階層佔到了被拐兒童家庭的多數。”她説,被拐兒童家庭往往都在人口密集的地區,如城中村,生活也都不是很富裕,家長閒著的時候就會看著孩子,但工作或生意一忙,就顧不上,讓孩子自己玩。

  鄭春忠也告訴記者:“在東莞丟失孩子的家長,99%都是外地人,在東莞打工或者做小生意,他們都住在人口密集的城鄉接合部,孩子也多是在家門口被拐的。” 在深圳丟失孩子的孫海洋,與他有聯絡的52名深圳丟失孩子家長,都是外地人。“基本都是在自家附近被人誘拐失蹤。”

  在網絡上尋求幫助,已成為孫海洋、陳世貴目前“最後的希望”。

  他們在網上尋找線索,也會為其他丟失孩子家長提供幫助。

  “打擊拐賣兒童,民間力量很重要,但也只能起輔助作用,打拐、解救被拐兒童主要還是得依靠公安機關。”張志偉説,“現在各省基本都有了‘打拐辦',但編制、人員配備方面還是比較欠缺,很多都屬於兼職性質的,沒有專門警力來負責,影響打拐成效。”

  張寶艷則認為,目前對“買主”的打擊力度還不到位。“被拐孩子解救之後,買主基本都沒有受到懲治,更沒有追究刑事責任。買方市場沒遏制,肯定就還會有人販子。”

  實踐中極少有對收買兒童者進行處罰,這種違法成本很低。“打擊買方市場力度不夠確實是一個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按照我國刑法,收買被拐賣兒童是犯罪行為;但又規定,收買者對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

  記者了解到,這種規定的初衷是為了確保順利解救被拐兒童,如果對收買者施加更嚴厲的法律壓力,可能反而會為解救行動增加阻力和障礙。

  但孫海洋不明白:“購買一輛明知是偷來的摩托車,已經涉嫌犯罪,為什麼買一個來路不明的孩子卻沒有更實際的法律責任?一輛摩托車丟了,一年半載就可以掙回來;一個小孩被拐賣,是一個家庭一輩子都沒辦彌補的損失。”

  曾被錯過的24小時

  參

  公安部相關負責人多次澄清,從未規定必須經過24小時甄別才予立案。新世紀以來失蹤兒童官方立案數每年穩定在3000例左右,但實際上,在2009年打拐專項行動前,被拐兒童是逐漸攀升的,期間很多被拐兒童沒有立案。

  2009年4月9日,公安部&&啟動“打擊拐賣兒童、婦女犯罪專項行動”。據報道,截至2011年12月上旬,全國共破獲拐賣兒童案件11777起,解救被拐兒童18518人人。張志偉告訴記者,打拐專項行動效果明顯,一是拐賣兒童新發案率明顯降低,二是新案破案率明顯提高。

  “自2009年開始打拐專項行動,2010年的新發案率就明顯降低。‘寶貝回家'網以前一天登記七八例新案,現在平均不到一個。”張寶艷説,但她同時透露———找回被拐孩子的家庭仍是少數,尤其是2009年打拐專項行動啟動前丟失的孩子,回家的更是極少數。

  自2007年以來,“寶貝回家”網登記在冊的15000多名失蹤兒童中僅有449名回家。“其中90%以上是孩子長大以後憑記憶找到親生父母的,而我們網上‘家尋寶貝'登記數是‘寶貝尋家'的兩倍,父母找回孩子的成功案例很少。”

  “我蒐集到的資料顯示,打拐專項行動啟動前在東莞失蹤的218名兒童中,只有兩名被找回。”鄭春忠説。深圳尋子聯盟發起人孫海洋也説,他蒐集到的52名在深圳丟失的孩子,至今也只找回兩名。

  “專項行動啟動前的舊案破案率仍然不高。” 張志偉告訴記者,“打拐行動目前還沒有建立長效機制,對提高積案偵破率的作用不是太大。”

  “如果兒子是2009年打拐專項行動啟動後被拐,也許很快就找回來了。”鄭春忠説,打拐專項行動啟動後,打拐力度、政策環境都有很大的改變。“我丟了孩子1個月後才被安排去做筆錄,半年後才開始偵查。但線索都沒了。”

  像鄭春忠一樣,陳世貴、孫海洋等失蹤兒童家長當初去當地公安機關報警,基層公安機關往往告知這些家長:按規定,孩子失蹤24小時後才能立案。民警讓家長自己先找。“微博打拐中找回兒子的我好兄弟彭高峰,孩子丟了13天后,警方才出警。”孫海洋説。

  “在打拐專項行動啟動前,24小時後立案是比較流行的一種説法,但其實公安部從未有過此規定。”張志偉告訴羊城晚報記者:“它來源於公安系統失蹤人口網的操作規定,失蹤24小時才能在網上登記備案,但這跟立案與否沒關係,卻被很多基層公安機關誤讀。”

  在2009年打拐專項行動啟動後,公安部相關負責人多次澄清,從未規定必須經過24小時甄別才予立案,有被拐賣嫌疑和失蹤的兒童應第一時間立案,以免喪失最佳的破案時機。在2010年7月召開的全國深化“打拐”專項行動電視電話會議上,公安部要求:凡兒童少女失蹤被拐、婦女被拐的,一律立為刑事案件開展偵查。

  張志偉透露,新世紀以來失蹤兒童官方立案數每年穩定在3000例左右,但實際上,在2009年打拐專項行動前,被拐兒童是逐漸攀升的,期間很多被拐兒童沒有立案。“我們的打拐機制在逐步完善。現在既然有了新政策,就應該進行調整,打拐專項行動啟動前丟失的孩子沒立案的應重新立案。”張志偉認為,這對解決失蹤兒童積案問題很重要,“立為刑事案件後,就會有專門的刑警負責案件,採取一些相應偵查措施,相比于家長自己去找孩子,成功幾率和破案的可能性都要大得多。”

  尋親記

  一條尋子路

  幾多辛酸淚

  被拐兒童的家長,基本不會主動放棄尋找。“很多親戚都勸我放棄。”鄭春忠兒子失蹤已經9年,但他從未想過放棄:“只要有1%的希望,要盡100%的努力”。

  鄭春忠2000年從福建來東莞創業,2003年孩子丟失時,已小有積蓄。但孩子丟失第二年,他不僅因為找孩子花光了所有積蓄,還開始舉債尋子,直到去年才還清債務。“很多被拐兒童家庭都像我一樣,為了找小孩,基本上走遍了大半個中國,每個家庭都是花費數十萬元。”

  陳世貴與妻子最擔心是女兒的安全。“在網上看到很多可悲的故事,不敢去多想,只是心裏默默祈禱我的小孩是被好心人收養了。”

  孫海洋的兒子孫卓2007年在深圳被拐後,找孩子便成了他生活的重心。但凡有線索,他都會核實。他尋子的足跡遍及三分之二個中國,只有西藏、新疆、貴州等少數幾個省區沒去過,因為“那些地方不買孩子”。

  2003年,孫海洋30歲,有了第一個孩子,取名孫卓。2007年10月9日,在孫海洋舉家搬到深圳白石洲的第六天,孫卓在家門口被拐。那晚7點多,孫卓做完作業,説太早了,睡不著,要出去玩,並徑直衝出去了。孫海洋躺在床上沒有制止,已經十分疲憊的他很快睡著了。

  當晚8點多,孫海洋被妻子急促的敲門聲驚醒,妻子告訴他孫卓不見了。鄰居告訴他,一名40多歲男子給孫卓一輛很漂亮的玩具車後,兩人一起往北面去了。聽完此話,孫海洋汗毛都豎起來了:“這是被人販子給拐了呀。”

  孫海洋拼命地往北面衝,想著人販子不會走大路,便拐上小巷子尋找,但未見蹤影,再重新拐回大馬路上,他看到路邊有輛警車,馬上上前尋求幫助,但警方沒有立即採取行動,把他帶回派出所後,值班民警告訴他24小時後才能立案。

  6天后,他從附近一家超市獲取的監控錄像顯示,一個身著白襯衣的中年男子,把一輛玩具車擺在花壇上,孫卓沒有理睬。男人很老到地將玩具車往前挪,擺在離孩子不到一米遠的地方,孫卓遲疑了一下。來回了七八次後,男人帶著孩子消失了。

  “錄像顯示人販子是沿著大馬路走的,就在我報警那會他還沒有走出白石洲。”孫海洋最後悔當初在路口拐進小巷而沒有沿著大馬路尋找,那樣興許就可攆上人販子。

  當晚,孫海洋整夜在白石洲的大街小巷找孩子,還連夜趕制了尋人啟事,貼滿了白石洲的電線桿,這些努力都沒有結果。第二天,他覺得懸賞尋人可能才有效果,於是在尋人啟事加上了酬金5萬元,第三天,把酬金加到10萬元,但依舊沒有回音。

  第六天,他把從超市裏錄像獲取的人販子頭像與兒子頭像影印在尋人啟事上,並把酬金加到了20萬元,還承諾即便是人販子把孩子送回來也照付酬金。“賣一個孩子,最多也就七八萬元,我心想人販子是衝著錢來的,也應該會考慮我的條件。”孫海洋現在回想,覺得當時想得太簡單了。

  從那以後,每天都有人致電孫海洋,“提供”孩子的下落,都是些假信息。“每天都有40多個電話打來,持續了大概半年,搞得我精疲力竭。”孫海洋不敢漏掉每一個電話,生怕萬一是真的。

  後來,一起尋親的家長告訴孫海洋,網絡尋親很有效,於是他開始學習上網。“我沒讀過什麼書,鍵盤上的字母認得我,我不認得它們。”今年39歲的孫海洋15歲就出門打工,當時他花了1年慢慢學會了打字,後來還學會了上QQ、用微博。

  為尋找兒子,這個靠做包子辛苦賺錢的小生意人,花光了20多萬元積蓄,在老家湖北監利辛苦建起的4層樓房也陸續賣掉了3層。“如果孩子沒丟,憑自己做包子的手藝,一年掙個10來萬元完全沒問題。”如今,孫海洋的包子鋪早已關門了。

  “我來深圳不久,也沒得罪過人,孩子100%還在,就在某個地方,只是我不知道。我拼命找,總會找得到。”孫海洋説。因為一有線索就得去核實,他無法找一個固定工作,便成了一名拉客的黑車司機,因為這樣可以自由安排時間。

  “找不到孩子,我不會離開深圳。”孫海洋反復請求記者公開他的手機號碼———“如果有讀者看到孩子,或者有線索,都可以直接聯絡我。”他重復了好幾次他的電話號碼:15920054088。

  陳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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