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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澄清死者7年後復活辦身份證 係兄長為騙貸冒用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25日 23:5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網絡電視臺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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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NTV消息(網絡新聞聯播記者 張志超 報道)7年前兩位湖南籍包工頭因傷害致人死亡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5年。最近,罪犯親屬稱發現“死者”沒有死,而且申領了“第二代身份證”。5月25日下午,湖南永州公安局向記者通告,聶華忠“復活”並申領二代身份證一事是一場騙局,是聶華忠的哥哥聶勝忠與好友李發昌為騙取銀行貸款而騙領了“聶華忠”的二代身份證。目前寧遠縣公安局已經對聶勝忠與李發昌進行從重處罰,對於造成被他人騙領身份證的受理和審核民警也將調查處理。

  騙領身份證為死者兄長

  今日(5月25日)下午,永州公安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2010年10月20日,湖南省道縣人李發昌持聶華忠戶口內頁原件到永州寧遠縣公安局辦證大廳,聲稱本人就是聶華忠申請初次辦理二代身份證,公安機關辦證人員按照程序審核並辦理了“聶華忠”的二代身份證。

  據永州公安局介紹,在2008年的時候,當時在廣東常平開面的車的聶勝忠(聶華忠大哥)與李發昌認識,因李發昌經常坐聶勝忠的車,且係老鄉,兩人關係較好。“2010年國慶節前後,李發昌與聶勝忠在寧遠縣合夥做廢品收購生意,但苦於缺少資金;因此李發昌提出可以到銀行貨款,一個身份證可以貨款一次。”永州公安局的負責人説,2005年聶華忠死後,由於聶勝忠因忙於為其弟打官司,且並不知道人死亡後是要登出戶口的,因而他沒有到寧遠縣公安機關登出聶華忠的戶口,而且一直由聶勝忠保管,“由於聶華忠與李昌華長相相似,因此聶勝忠將戶口本交由李發昌到公安機關騙領身份證,李發昌拿到二代身份證後,到農村信用社諮詢了貸款一事,得知貸不了款,便一直將聶華忠的身份證放在身上。之後,用聶華忠的身份證到網吧上了幾次網,到賓館開過房。李發昌稱23日晚看到新聞報道後就已將二代身份證毀掉。”

  據悉,目前寧遠縣公安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七條第一款“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騙領人李發昌進行處罰。對騙領身份證的李發昌、協助李發昌騙領居民身份證的聶勝忠予以從嚴從重處罰。李發昌騙領的“聶華忠”二代身份證已被銷毀。

  “因戶口系統裏僅存有聶華忠初中時的照片,該照片與李發昌相貌有很多相似處,因此寧遠縣公安局辦證人員核對李發昌身份時不夠仔細讓李發昌騙領了二代身份證。”永州市公安局的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寧遠縣公安局將依據相關紀律規定對因把關不嚴,造成被他人騙領身份證的受理和審核民警進行調查處理。”

  兇手意外發現死者“復活” 警方調查確認死者身份無誤

  據兇手何壽成的姐夫歐某介紹,今年春節他意外地發現聶發忠可能沒有死,隨後到寧遠縣公安局戶籍部門查詢,發現一名‘聶華忠’的人在2010 年10月20日辦了第二代身份證,身份註明是而聶友甫的三子,與當年的“死者”聶發忠的身份註明一樣。隨後,何壽成的女兒何春花、何林清的妻子胡國珍于2012 年4 月23 日分別向惠州市檢察院、中級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博羅縣公安局遞交了《刑事申訴報告》。

  隨後惠州市公檢法召開聯席會議,為此案成立了市級專門小組,派出警力赴湖南進行核查。在湖南省寧遠縣中和鎮聶家村中,偵查人員對死者身份進行核查,並找到死者所在村的村委書記、鄰居和其父親聶友甫等人進行詢問,組織相關人員對該案死者屍體照片進行辨認。昨日下午(5月24日),惠州市中級法院就“聶發忠”死亡7年後“復活”一事召開了新聞發佈會。法院稱,經核查,聶發忠與聶華忠是同一人,已確認死亡。關於死者聶華忠被人冒名申領二代身份證情況,湖南當地公安機關已在著手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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