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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克CK等供應商污水直排 多因利潤過低壓縮成本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11日 05:5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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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繼披露IT産業的企業污染之後,5家民間環保組織又公佈了對另一個行業的污染調查。

  這份名為《為時尚清污——綠色選擇紡織品牌供應鏈污染》調研報告指出,一批大型紡織品牌和服裝零售商的在華供應鏈存在嚴重環境違規,對中國的水環境造成嚴重影響。

  此次被披露的是48個品牌,包括Zara、H&M、Calvin Klein、耐克、家樂福等國際品牌,也包括李寧、安踏、雅戈爾等國內知名品牌。報告稱這些品牌的供應商即製造企業因私設暗管、污水直排、不正常使用污水處理設施、超標超總量排放污染物等行為,受到所在地方環保部門的處罰。

  當蘋果公司在華的“血汗工廠”被廣為人知之後,跨國公司再也無法回避他們供應鏈上出現的問題。對環保組織而言,這或許會成為一種更講究策略的反污染模式:如果供貨商們認為環保部門開出的罰單不足為慮的話,那麼,採購商開出的“環保條件”卻是要實實在在地影響他們的經濟效益。

  追污染企業也要追品牌

  去年8月,包括公眾環境研究中心在內的國內5家環保NGO組織聯合發佈報告,公佈了一份蘋果在中國供應鏈的污染地圖,曝光了27家蘋果疑似供應商,直指蘋果公司在中國的供應商存在巨大的環境污染問題,指出“蘋果”時尚産品的背後,是以“毒害環境、傷害社區、犧牲工人利益”為代價。

  與此次調研相似,這些環保組織在披露具體的污染違規的紡織企業之外,也追溯到了它們上遊的品牌公司。

  “例如,浙江慶豐紡織存在著嚴重的污染違規問題,它的客戶包括GUESS、GAP、Levi‘s、HUGO等知名企業”公眾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説,客戶中包括銳步、耐克等公司的東莞福安紡織印染有限公司曾因私設暗管偷排印染廢水而受到查處。這家企業曾經被發現每天違規排放的工業廢水達到2.7萬噸。

  而另一家客戶中包括Esprit、C&A等品牌的南京中天遠騰製衣有限公司也曾因“無證排污”等違法行為被當地環保局評為不良環境信用等級。

  據馬軍介紹,為了確定供應商和品牌的關係,環保組織主要採取的是案頭調研的方式,建立數據庫,收集97000多條污染企業記錄,並通過關鍵詞搜索的方式篩選出了6000多條的紡織相關的企業。在確定企業之後,通過海量搜索、官網、財務報告,以及上市企業的上市報告,從中能夠發現到底是誰給供貨的。“還有一些是通過網上招聘信息或採購信息得來的,經過多方的核實,最終我們找到一些比較官方的説法,來確立它們之間的關係。”

  逾半數企業不予回應

  報告稱,中國紡織業的纖維加工量約佔世界一半,紡織品服裝出口額佔世界的34%,但紡織業每年産生的近25億噸廢水和其它污染物,循環用水方面遠遠落後於多數其它産業。其中印染廢水的排放量佔整個紡織業廢水排放總量的80%,成分複雜,可能含有多種有害物質。

  環保組織經過歷時9個月的調研,于2012年3月22日、26日和29日向48家企業的CEO發出信件。

  提示信發出後,只有15家品牌對這些問題做出了正面回應。其中耐克、溢達、沃爾瑪、H&M、Levi‘s、阿迪達斯、Burberry等已經開始採取積極行動,進行查詢並推動解決。耐克在回復中寫道:“作為綠色選擇聯盟的長期成員,我們(耐克公司)支持公眾環境研究中心(IPE)和相關中國環保組織推動中國企業環境和社會責任的工作。”

  更多信件是石沉大海,32家品牌未做回復。這其中既包括Marks & Spencer、Esprit、Calvin Klein、Armani、家樂福等國際品牌,也包括361度、安踏、雅戈爾等國內知名品牌。

  “很多品牌都對外承諾自己是‘綠色産品’、關心環境,可實際上,他們的供應鏈企業卻在生産過程中污染環境。”公眾環境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晶晶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説,這顯然是不負責任的承諾。

  馬軍特別提到了“違背承諾”的Zara公司。他們發現,Zara的下游供應商“部分生産廢水是未經處理直接排放,被當地列為環境違法的案件”。

  不過,作為一家全球性的時裝零售公司,Zara在官方網站上如此表述其環保方針,“Zara通過自己的商業模式,致力於為社會和自然環境的可持續性發展做出貢獻。對環保的承諾已列入 Inditex 集團企業責任的方針中。”

  然而,環保組織收到的Zara的回復卻是:“很遺憾我們不能回答來自學校、大學和專業人士等個體對於我們業務模式的提問。”

  4月10日,負責Zara公關事務的一位工作人員表示此前環保組織的信件被系統退回,上述回復是環保組織在Zara網站在線提問所得。該工作人員稱,目前他們在與環保組織聯絡,並核查相關的具體情況。

  發佈會後,只有一家公司與公眾環境研究中心取得了聯絡。王晶晶説,李寧公司表示要對於報告中涉及的企業進行核查。中國青年報記者就此事聯絡未回復信件的雅戈爾公司時,公司一位工作人員表示對於報告內容不太清楚,需要進一步了解。

  利潤分成懸殊

  事實上,很多跨國公司都有對自己供應商的準則。

  以蘋果公司為例,它對供應商的勞工問題、安全保護等問題都有詳細的要求和規定,在“化學藥品曝露預防”一項中準則指出:“供應商必須盡可能地消除化學危害。當化學危害無法消除,供應商必須提供適當的工程控制方法,比如密閉體系和保持空氣流通。如果適當的工程控制方法都不可行……供應商必須為員工配備適當的個人勞保設備。”

  而實際情況並非如此,蘋果公司的多家供應商因使用正己烷等含有機溶劑清洗電子産品導致員工中毒致殘。蘋果公司發佈的報告顯示,自2007年以來,至少有半數以上的蘋果供應商或多或少違反了這些準則。

  有報道説,出現上述情況的根源就在於,蘋果公司掌握整條産業鏈和産業鏈裏的絕大部分利潤,而這些供應商只能通過降低環保和勞工標準來保證自己的利潤。蘋果公司每售出一台iPad的利潤高達150美元,相當於售價的30%;而中國工人僅能從中獲得8美元,只相當於售價的1.6%。

  在紡織行業,同樣存在供應商和品牌公司之間的利潤分成懸殊的問題。“代工或者外包企業為了拿到訂單,只能盡可能的壓低成本。”公眾環境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晶晶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説,降低産品的環保成本成了這些企業必然的選擇之一。

  2006年,當時的年産值超過40億元的東莞福安紡織被發現每天偷排量2.7萬噸工業廢水。隨後,企業被環保部門追繳排污費1155萬元,被罰款21.7萬元,這在當時也是廣東省對於環境違法企業進行的最大數額的罰款。

  “對於這樣的一家年産值幾十億元的企業來講,這樣的罰款所起到的作用確實是有限的。”馬軍説。

  品牌公司對供應商保護環境有監督之責

  本次報告披露的污染企業包括番禺錦興企業、浙江慶豐紡織、東莞福安紡織、南京中天遠騰製衣等。這些供應商之所以“多次”被當地環保部門處罰,就是因為違法成本遠遠低於訂單帶來的收入。

  王晶晶説,在紡織行業中,“客戶企業實際上已經非常深入地介入到供應商的生産過程中了,比如用什麼樣的化工用品、用何種布料等,都是有明確規定的。”可另一方面,目前的供應鏈式的管理方式長期以來都比較鬆散,品牌公司對下游企業的違規行為往往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一位環保法律人士表示,現在,品牌公司的環保承諾,只是出於企業社會責任的要求,“屬於道德層面的自覺行為”。而它們的下游供應商都是獨立法人,無論是簽合同還是因環境污染問題被處罰,都是適格的責任主體,“很難要求上遊品牌公司為其污染問題承擔法律責任”。

  上述法律人士認為,雖然供貨商與品牌公司之間是平等的合同關係,品牌公司也可以在選擇供貨商時考慮其環保等級,“儘管不具有法律上強制約束力,但會影響下游企業的環保觀念,進而不得不為了訂單增加環保投入”。作為低成本製造的獲益者,品牌公司對供應商保護環境有監督之責,“畢竟權利和義務、利益與責任是對等的。”

  “我們建議品牌和零售商能夠利用這些信息的公開,合力去推動環境保護。”馬軍説。

  本報北京4月10日電

熱詞:

  • 品牌公司
  • 供應商
  • 代工
  • iPad
  • 企業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