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社會圖文 >

男子報復扎亡他人被判死刑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19日 02:4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本報訊 (記者張媛)被告人張大偉為拆遷補償上門鬧事,對方報警。在派出所裏,民警查出張大偉吸毒,張被強戒半年。事後為報復,張大偉糾集他人,將把他“送進派出所”的劉某扎死。

  近日,一中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張大偉死刑。

  據了解,2010年5月30日15時許,張大偉糾集另外兩人(另案處理),戴着一次性藍色口罩,持刀猛刺劉某胸背部、腹部、臀部及四肢數刀,造成劉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劉某妻子稱,三年前,丈夫有個廠房要拆遷,張大偉曾説要給廠房裝個變壓器,希望拆遷時能多掙點拆遷款,遭到拒絕。事後,張大偉經常打電話發短信騷擾劉家,要求補償。劉妻撥打110報警,警察將張大偉帶走。

  張大偉到案後供述,正是那次劉妻報警後,警察將其帶到派出所,並通過驗尿發現其吸毒,把他強戒了半年。這樣,他和劉某産生了矛盾。2010年5月,他回到北京後,就産生了找人一起打劉某一頓的想法。

  法院審理時認為,在劉某拒絕被告人要求補償及被告人被強戒的過程中,被害人沒有任何過錯。根據現有證據,被告人不具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主觀故意,不構成故意殺人罪,而應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其死刑。

  作者:張媛

責任編輯:楊鑫

熱詞:

  • 張大偉
  • 劉某
  • 被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