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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華醫院醫患糾紛續 警方稱家屬“弱勢群體”

發佈時間:2011年02月11日 19:4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齊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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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閱讀】

  公安局新聞辦一位警官對本刊記者説:“可能我這話説得不太客氣:新華醫院應該從自身找原因:為什麼家屬會做這麼極端的事情,如果你真的是一個白衣天使的話,別人感謝你都來不及,為什麼會這樣做呢?家屬有他極端的情緒在裏面,做這個事情不太理性,但是,這背後的原因又是什麼呢?”

  上海“醫鬧傷人”真相

  “為什麼這些家屬會鬧。是因為,新華醫院單方停藥停了兩天。因為錢不夠 所以你覺得,他們能不能這樣做事?”

  《瞭望東方週刊》記者劉伊曼 | 上海報道

  2011年1月31日,農曆新年到來前兩天,上海市新華醫院發生一起突發事件。根據第二天上海市衛生局公開的新聞口徑,這是一起“極為惡劣的嚴重傷害無辜醫務人員的事件”。

  新聞迅速見諸各大媒體,根據這些稿件的描述,當日早晨8點,死亡患者家屬就在新華醫院急診樓及門口設靈堂、拉橫幅,醫院報警後,“110”勸説無果。而“更為嚴重和觸目驚心的是”:

  “當天上午10:30,患者劉永華家屬約20人,直接衝入該院心胸外科病區,踢開心胸外科主任辦公室的門,發現室內無人,轉而攻擊隔壁辦公室的心胸外科副主任,不容分説,兇手連續2刀捅向該醫生的左前胸,致其當場重傷倒地,行兇後兇者還將其拖至八樓窗口,企圖將他從窗口推下。與此同時,當天在該病區工作的醫務人員也被患者家屬圍毆,有10名醫護人員先後受傷,其中6位醫生傷情嚴重住院治療 ”

  然而,根據上海市公安局新聞辦提供給《瞭望東方週刊》的説法,衛生局對該案件的口徑,包括裏面涉及的案情、數據,都是在沒有跟警方核實的情況下寫出,與真實的情況成了“完全兩回事”。這篇已經引起上海市主要領導重視和公眾高度關注的新聞稿件,“無非就是新華醫院跟衛生局説了一下,也沒有經過核實就發出去了。”之後,公安局新聞辦與衛生局相關部門溝通,衛生局已經承認他們的口徑出錯。

  那麼,事實的“真相”究竟又是怎樣?

  醫生的“醫鬧”説法

  “鬧事者”當日衝上8樓要找但沒能找到的醫生、心胸外科主任梅舉是上海交通大學的教授、博導;上海交大附屬新華醫院的主任醫師,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專家。在他的名片背面,羅列著他所擅長的領域:心臟瓣膜手術、房顫治療;冠狀動脈搭橋術;先心病手術和介入治療

  2月2日上午,在新華醫院門診大樓8樓的辦公室裏,梅舉對《瞭望東方週刊》講述了他所知道的事情經過:

  安徽阜陽籍的患者劉永華因心臟病在新華醫院住院,已經住了一個多月,于1月28日晚搶救無效死亡,這是屬於“很正常的醫療死亡”。就算被質疑是醫療事故,死者家屬也沒有走任何投訴、鑒定的程序,沒有來跟醫院談賠償什麼的,第二天早上,“莫名其妙”地就開始鬧事,設靈堂、拉橫幅。

  鬧事的有二三十個人,絕大多數是職業的“醫鬧”,家屬只有幾個,並不是像新聞通稿裏説的20個左右都是家屬。1月29日、30日鬧了兩天,31日就出事。出事以後,那些很有經驗的職業醫鬧就全部作鳥獸散跑掉了。

  梅舉告訴本刊記者:“他們是幾批人,一批人衝到行政樓,‘嘩’地把行政樓堵起來,然後另外一批人就到這邊來了。他們不高興就來每個辦公室找人,先踢開我的門,我不在,後來又上來一批 ”

  他説,這些人裏面有家屬,有“後備軍”,還有人在那裏拍錄像。早在第一天他們開始鬧的時候,醫院便報過警,但是前兩天警察還有勸説,後面就在那裏看著。因為他們人多,警察也被分散了,“行兇”的時候,警察都在樓下,一些在行政樓那邊,一些在一樓大廳。

  梅舉告訴本刊記者,醫院周圍總有“醫鬧”,他們可以在太平間門口等著,一旦有死人,他們就會找上家屬,説“這個事情我們幫你去搞”,搞到錢之後可以分。而這個行當都有花圈、輓聯“一條龍”式的服務。

  他個人猜測,持刀行兇的劉永華之子劉鵬可能“昏了頭了”,因為不知道他怎麼一下會變得這樣,所以覺得劉鵬可能是受了職業醫鬧的“挑撥煽動”。

  他告訴本刊記者,心胸外科副主任丁芳寶被兇手一刀刺中左胸受傷,還在監護室內治療。另外還有五位醫生受傷住院,視恢復情況會陸續出院。這五人裏受傷最重的是一位鼻梁骨被打折的醫生,其他幾位不嚴重。

  而當日現場一位“傷情嚴重住院”的醫生在電話裏告訴本刊記者:“當時他們分成兩批人上來,具體多少沒數過,十幾二十個應該是有的,年輕的男的居多,肯定是有組織的。如果是家屬情緒激動比較悲痛的話,不會做出這麼有組織性的事情來。他們是外地人,也不會有這麼多家屬在上海 ”

  至於當日到底是哪些人打了他,這位年輕醫生也説因“場面太混亂”想不起來。雖然行醫時間並不長,但他已經在新華醫院見識過好幾次“醫鬧”事件,這一次最嚴重。他告訴本刊記者,對於醫鬧問題,現在是沒有什麼辦法。這一次雖然沒有出人命,但,“再這樣鬧下去,遲早是要出人命的。”

  “傷情嚴重”的醫生沒在病房內

  與醫生的説法有不同的是,據不願透露姓名的其他患者家屬介紹,當日心胸外科病區發生的並不是“一群人不容分説圍毆醫生”的狀況,而是因醫患糾紛先吵起來,後雙方都動手的“打群架”事件。

  劉永華家屬也並不是“無緣無故”地鬧——這家人為給老父親治病,已經花光了所有積蓄,欠了醫院的治療費。劉永華之子已經向醫生哀求寬限時日,一定還錢的情況下,醫院單方面停止治療,停藥兩天以後,劉永華不治而亡,因此家屬才會怒向醫院討説法。因為醫院態度冷漠,而當日出面的副主任醫師丁芳寶也沒説好聽的話,雙方才會吵架進而打起來。先是丁醫生被圍,有家屬動刀,他被刺後怒喊“給我打”,旁邊幾位年輕的男醫生才圍上去打起來,也是“場面很混亂”。

  他們説,在“群毆”之前,劉永華之子抱著受傷的丁芳寶衝到8樓窗臺前,説:“你們這樣對待我們,那我們就一起跳下去!”此情此景跟新聞裏説的“行兇後兇者將其拖至8樓窗口,企圖將他從窗口推下”有些出入。

  同時,他們也對後來新聞裏講的“10位醫護人員受傷,6位傷情嚴重住院”的情況表示了一定程度的懷疑。

  2月2日從上午10點左右一直到下午5點,本刊記者一直等在新華醫院外科樓特需一病區。而尚未辦理出院手續的5位“傷情嚴重”的醫生也一直外出沒有在病房內。

  這一病區的護士們先是告知,傷員醫生們大概是去做檢查了,都不在;到傍晚交班的時候,告訴本刊記者他們今天都“不會回來了”。

  本刊記者於是聯絡新華醫院宣傳科長羅玲,協調採訪受傷醫生,被告知,昨天就有記者提出要採訪受傷的醫生,但醫院考慮這些醫生不僅身體上受了傷害,心理上也受到了傷害,所以出於保護醫生的角度考慮,不方便讓他們接受採訪。

  接著,特需病區的護士在聯絡值班院領導之後,向本刊記者轉達副院長邵新華“不接待一切媒體”的要求。

  特需病區的護士長則更明確地告訴本刊記者説:“你不用等了,他們也不會接受採訪的。”

  而接受本刊記者電話採訪的其中一位受傷的醫生稱,院方再度打電話通知了,要求醫生在未經宣傳部許可的條件下不得接受採訪。

  2月3日,本刊記者來到上海市衛生局。衛生局負責大年初一值班的規財處幹部翁澤文在請示該局領導後告訴本刊記者,衛生局這時候不方便接受採訪。

  他説:“這個是刑事案件,不是屬於公共衛生案件。如果是集體中毒,我們是要處理的。這種事情我們值班不處理。”

  他告訴本刊記者,這件事已經由警方接手,衛生局負責善後的同志也不過是處理些安撫工作。打人傷人,這屬於治安問題,不是醫療上的問題,歸公安管,因此建議本刊記者去公安部門採訪。

  上海公安的三個“明確答覆”

  1月31日突發事件發生以後,對公安質疑的情緒不僅在新華醫院許多醫護人員之間,也在公眾之間蔓延。

  幾位醫護人員和民眾告訴本刊記者,他們“搞不懂”,為什麼頭兩天醫院就報警了,警察來了卻沒能把場面控制住,有警察就守在醫院,可還是發生這樣的傷人事件?

  另外,為什麼事情會演變得這麼大,會有這麼多人受傷,是不是有“職業醫鬧”策劃和參與?

  最後,為什麼通報出來是有20名家屬“圍毆”無辜醫生,但是最後只抓了6個人?

  對於公眾的質疑,上海市公安局新聞辦給本刊記者的明確答覆是:

  第一, 沒有醫鬧,那些人都是家屬。

  第二, 我們警方接到報警之後,是第一時間趕到了現場,我們在了解情況之後,並沒有採取非常激烈的強制措施,是因為我們發現這裡面是有原因的。一開始我們起到的作用也只能勸阻、調解。家屬不是“無緣無故”地去鬧,他們也是老百姓,我們得考慮雙方的立場,人性化執法。

  第三, 到底造成什麼樣的傷害結果,最簡單的,可以去看我們的驗傷記錄。根本沒有像他們説得那樣嚴重。

  公安局新聞辦一位警官對本刊記者説:“可能我這話説得不太客氣:新華醫院應該從自身找原因:為什麼家屬會做這麼極端的事情,如果你真的是一個白衣天使的話,別人感謝你都來不及,為什麼會這樣做呢?家屬有他極端的情緒在裏面,做這個事情不太理性,但是,這背後的原因又是什麼呢?”

  他透露:“平時,醫院跟公安關係不錯,有沒有必要我們公安在這個事情上不作為,有意看你們新華醫院的熱鬧?那是不可能的事情。我不知道新華醫院有沒跟你介紹過,為什麼這些家屬會鬧。是因為,新華醫院單方停藥停了兩天。因為錢不夠 所以你覺得,他們能不能這樣做事?”

  而本刊記者從直接處理該案件的上海市公安局楊浦分局治安支隊獲悉,參與鬧事的家屬也“絕對沒有那麼多”。

  根據楊浦分局治安支隊內保科一直在現場進行調解工作的民警邱勇講,從頭到尾,出現過的家屬,包括出面去跟院方談判的,最多不超過十二三個。

  而根據新華醫院門口的監控錄像,以及訊問筆錄等證據,家屬中參與鬧事的,就只有6個人。這6個人,有兩個是死者的兒子,一個女兒,一個弟弟,一個外甥,一個妹妹。其中兒子劉鵬被刑拘,餘下5人,3人被行政拘留,2人被警告。

  警方眼中的“弱勢群體”

  該案件的辦案民警,楊浦分局治安支隊治安管理行動中隊的高俊在與本刊記者談到案情時,三次用“弱勢群體”來形容被他所審訊的劉永華家屬。

  他告訴本刊記者,死者的次子劉明是在阜陽開一家小餐館的。老父親有時候也在那裏幫他們端端盤子洗洗碗。但這次為了給父親看這個病,老家的房子該賣的都賣掉了,大概已經花進去30多萬,一家人可謂是傾家蕩産。

  被刑拘的那個兒子劉鵬,從在安徽住院的時候,就天天陪著父親,先是請新華醫院的梅舉醫生到安徽去給他父親做手術,沒做好,又到新華醫院來繼續住院,繼續動手術。劉鵬也是天天陪著,可是到最後,連病危通知書都沒收到一張,最後一面也沒見著,父親就走了。

  “作為我們來説,我們也能體諒他們當時的心情,父親剛剛走,一時受不了。作為他們來説呢,不一定能理解這件事是可以通過其他渠道包括法律渠道來解決的。案件審理好以後,我們跟他們聊的時候,他們也説,他們什麼都不懂,但只懂父親沒了。我們跟他們説:你們跟醫院比起來,你們是弱勢群體。你們要知道怎麼來保護自己的權利,應該怎樣走正常的程序去解決問題。他們就哭,就説不知道怎麼保護,只知道出於‘孝心’ ”

  據這些家屬所説,他們只是想為父親討要一個説法,但是院方不接待,找主治醫生,也找不著。

  1月31日上午10點半左右,他們先是上去4個人找醫生,後來吵起來,這時候又有2個人上去,發生捅人事件後,他們也沒有逃跑,而是跑到控江路上,把馬路堵了。兩個人拉橫幅,兩個人堵馬路,一個兒子抱著遺像跪在馬路上,另外一個女兒腿受傷了,跪也跪不下去。

  “這些都有監控錄像的。”高俊説,“在你最絕望的時候還沒人理你的話,那心情是可以理解。但我們教育過他們,心情可以理解,但處事方式有問題。我們辦案也是依據事實,該怎樣處理就怎樣處理,他成年人應該承擔應負的責任。治安這塊,也都處理完畢了。刑事那一塊,必定也會有個説法。”

  “攝像頭壞了”嗎

  治安支隊治安管理行動中隊的隊長陳泓告訴本刊記者,當日在江浦路派出所開會的時候,警方要求院方提供事發醫院內的監控錄像資料,但是院方卻説沒有了,“攝像頭壞了”,最終沒能提供。他們説,如果當時的監控錄像有的話,事情就簡單了。沒有的話,就只能憑嘴説,説也説不清楚。

  “當時場面很混亂,誰打誰都搞不清楚。做筆錄的時候,家屬方也有受傷的。問他,誰打他,他也搞不清楚。”

  陳泓對本刊記者説:“一開始報警,我們警察去並不是抓人的,而是作為醫患雙方糾紛的調解方。”

  他告訴本刊記者,這種事情很常見,就他所接觸到的案例,醫患糾紛,患者家屬去鬧是很常見的事,但發展到傷人的事件並不多。在他值班的時候,經手過新華醫院的同類事件有好幾次。但是,“都是家屬,都不涉及醫鬧,人也不多”。

  對於職業醫鬧,他相信可能有這樣的群體,但是他自己沒有碰到過。

  一位處理過多次醫患糾紛的派出所民警告訴本刊記者,現在缺乏獨立的仲裁機構,醫患糾紛是醫院和患者的矛盾,但仲裁方是衛生局,鑒定專家都是一個系統的人,都是他們説了算。沒有獨立的第三方仲裁機構。這相當於爸爸管兒子,很難確保公正。

  所以許多患者只有通過擺花圈、堵大門等手段來與醫院抗爭。職業的“醫鬧”也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應運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