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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學校園車禍案受害者家屬獲賠46萬(圖)

發佈時間:2010年12月26日 13:4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眾網-齊魯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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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曉鳳家大門緊閉。

  文/片 本報記者 張子森 廖雯穎

  11月4日以後,發生在河北大學校園內的“李剛門”事件變得有些沉寂。直到近日網上傳出,受害方陳曉鳳一家的代理律師張凱被打,並透露李剛家已與陳傢俬下“和解”。

  而本報記者調查,在11月初,李啟銘家人和陳曉鳳父母已達成民事賠償協議,現在陳曉鳳父母已經拿到了協議中約定的46萬元賠償。

  河北警方12月21日證實了這一消息。但警方同時表示,“此案的刑事部分還在審理中,李啟銘涉嫌犯罪,必然要受到法律的懲罰。”

  但律師認為,雙方和解對於李啟銘將要被追究的刑事責任會有“很大影響”。

  “你説我能不恨這個孩子(李啟銘)嗎?我等著法律判決。”陳曉鳳的父親陳廣乾私下跟記者表示。但按照協議約定,陳廣乾不得再和李家有聯絡,不得和媒體接觸。

  46萬元的民事賠償

  12月20日,記者來到河北辛集市位伯鎮南四仲村,這裡是被撞死的女大學生陳曉鳳的家。在這個有3000人的村子裏,多數村民並不知道陳曉鳳的父母陳廣乾和張芳已經回家。陳廣乾至今仍很內疚。“我不知道怎麼辦,孩子已經沒了,還能怎樣?”他不停地抽煙。兒子陳林在石家莊重新找了份工作,但他沒有告訴父母自己的公司地址和名稱。在處理妹妹被撞這件事上,這個家庭曾有過兩種不同的意見,尤其是和解過程。陳廣乾告訴記者,11月1日,保定市交警支隊向受害者家屬提出,肇事方(李剛家)要求“解剖屍體,查清死因”。據一位了解整個和解過程的知情人士透露,陳林當時堅決反對解剖,陳廣乾也不同意,他認為那樣“對不住女兒”。到11月2日上午,辦案人員又對陳家説,可以不做屍體解剖了,只做屍表檢驗。陳廣乾寫了個“我同意只做屍表檢驗”的“同意條”,並被告知下午三點在保定市急救中心太平間進行。

  但與父親有意見分歧的陳林還是堅決不同意做屍表檢驗,他曾通過微博向社會求助:“……我懇求社會各界人士能夠儘快趕往保定幫幫我!謝謝!”陳林對自己的一位朋友説,想給妹妹討個説法,通過法律途徑。這是陳林和父親最後一次在處理陳曉鳳事件上的爭鬥。陳廣乾回憶,11月5日上午,保定市公安局工作人員,陳曉鳳老家的鄉幹部、村幹部趕到他們住的賓館,告訴陳廣乾“上級要求和解此事,不能讓事態進一步擴大”。陳林後來告訴身邊的朋友,當天,他的手機被叔叔陳玉茂沒收,與外界失去聯絡。因此陳廣乾簽訂協議時,他並不在場。“村裏的,鄉里的,保定的,石家莊的,好多人都在。”有些人陳廣乾並不認識,他只知道這些人要求他儘快簽訂賠償協議。11月5日下午,陳家代理律師張凱接到陳廣乾的電話:“我代表全家感謝你,以後會登門拜訪。我們的事情已經解決了。”半小時後,律師所告訴張凱:陳家到律師所解除了合同。

  上述知情人士還透露,賠償協議上規定,李剛賠償陳家所有費用總計46萬元人民幣,雙方擔保人分別為保定市公安局一工作人員和南四仲村村主任。陳廣乾説,簽署協議前後,作為肇事方代表的李剛始終未出面,協議是李剛在上面簽好字之後拿給他簽字的。陳廣乾説,協議中規定“雙方不能再聯絡,不能接觸記者”。陳林告訴相熟的朋友,為了防止陳家與外界聯絡,這46萬元並沒有當場給陳家,而是由位伯鎮政府暫時保管,等事情平息後才能交給陳家。直到12月20日,陳廣乾才肯定地告訴記者,已經拿到了這筆錢。“我們只想早點解決,多幾十萬少幾十萬對我們來説也就那樣。”陳廣乾還是走來走去,“我們拖不起啊。”

  約定沒有實現

  上述知情人士還告訴記者,賠償協議簽署後,村主任讓陳廣乾與張凱律師解除代理協議。“一上午就在賓館簽了幾份協議,當天下午我們就被送到老家了。”陳廣乾説。與律師解約,陳廣乾並沒有親自去北京。他説,11月5日下午,保定市公安局和辛集市位伯鎮工作人員將陳廣乾簽署的解除協議書送到張凱律師的北京律師所。在律師張凱看來,民事和解與他接案時預想的一樣,“陳家終究會與李剛傢俬下達成協定,解聘律師,了斷此事。第一天與陳曉鳳的父親見面時,我就知道會有這樣的結局。”“這個案子打起來一定會壓力很大,我本人也會受到很大的壓力,你們請我做你們的律師,我可以免費代理,但你們不能因為受到壓力而私下談判,即使和對方和解也要和我有充分的溝通。”張凱説,在接案時,他曾和陳廣乾約定。但約定沒有實現。協議簽署後,保定警方同意了陳家“屍體不火化,拉回老家”的請求,11月5日中午,在醫院治療的陳曉鳳母親張芳被強行出院。

  “李剛門”事件過程

  ●10月16日晚9點40分左右,河北傳媒學院2008級播音主持專業學生李啟銘,開車在河北大學新校區內撞倒兩名女大學生。李啟銘口出狂言:“我爸是李剛。”後經證實肇事者的爸爸李剛是河北省保定市公安局北市區分局副局長。

  ●10月17日傍晚,被撞女生陳曉鳳經搶救無效死亡,另一女生張晶晶重傷。

  ●10月18日,傳出河北大學要求知情學生封口。

  ●10月22日李剛父子在央視媒體獨家露面,公開向受害者及其家屬道歉並且痛哭懺悔。

  ●10月26日,河北省省長表示對於河北大學校園內的交通肇事案要“依法嚴肅處理”。

  ●11月5日,陳家與李家和解,李家賠償陳家46萬元。陳家與代理律師張凱解除合同。

  ●11月7日,陳曉鳳安葬。

  ●12月14日,陳家代理律師張凱被打,他在博客上懷疑此事可能是官方背景的黑勢力參與。

  ●12月21日,河北省保定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辦公室表示,此案屬於應由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刑事案件,不可能做和解結案,目前犯罪嫌疑人李啟銘依然被羈押在看守所。

  強制出院。11月5日下午,陳家四口由保定警方派車直接送回老家。7日,陳家按照老家習俗安葬了陳曉鳳。“我不知道,我媽也不知道,整個(和解)事情我家都相當於一個局外人。”陳林在11月份曾經這樣告訴自己的朋友。但事已至此,陳林也改變了想法,他對相熟的朋友説,“以前更多的是為妹妹考慮,要求得到一個公平公正的結果;現在應該更多地為活著的父母考慮,讓家裏儘快恢復平靜。”“你説我有壓力嗎?”陳廣乾蹲在院子裏,“事情已經處理完了,壓力,應該……”他到底沒有説出口。

  民事積極賠償 量刑可能減輕

  這一民事和解成為“李剛門”的新進展。而在網民將這一和解解讀為“李剛門”處理結束後,河北省保定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辦公室12月21日表示,此案屬於應由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刑事案件,不可能做和解結案。保定警方稱,“目前犯罪嫌疑人李啟銘依然羈押在看守所,該案已經移交檢察機關,此案的刑事部分還在審理中,李啟銘涉嫌犯罪,必然要受到法律的處罰。” 但警方同時證實,11月5日,犯罪嫌疑人李啟銘的委託代理人與車禍受害人陳曉鳳的家人達成了民事賠償協議,這一協議已經如期履行完畢。

  案件還沒有開庭審理,李家主動要求與陳家進行民事和解,在律師界看來,這種做法“明顯是想通過和解來減輕刑事責任中的量刑”。青島青大澤匯律師事務所劉鵬燕律師分析,民事積極賠償,刑事很有可能判緩刑,“以前有過很多類似案例”。劉鵬燕稱,如果以“交通肇事”量刑,《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規定,“酒後駕駛機動車”致一人以上重傷的以“交通事故罪”定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但李啟銘同樣可能面臨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指控。多位律師在接受記者詢問時分析,“對此類醉酒駕車造成重大傷亡的,應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而在他們看來,李啟銘酒後駕車撞死人逃逸案中,“重大傷亡”具有不確定性,這需要由法院來確定。但根據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規定,醉酒駕車,放任危害結果發生,造成重大傷亡事故,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應處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量刑的關鍵是整體事件中肇事方的表現。”

  劉鵬燕稱,目前無法判斷李啟銘將會以什麼罪名被起訴,但可以肯定的是,“積極進行合理民事賠償,會減輕刑事責任中的量刑。”陳廣乾並不清楚這些法律條文,他説,“我能理解李剛作為一個父親的心情,事情已經這樣了。”張凱此前則透露,李啟銘肇事逃逸案中,公安機關是以交通肇事罪偵查終結的。在張凱看來,李剛之所以通過各個方面向陳家施加壓力,“一個很明顯的目的就是迅速達成民事和解,從而在刑事量刑中能夠獲得較輕判罰。”張凱在博客裏説,“李剛案以如此和諧的方式接近尾聲,我們不排除李啟銘在公眾的壓力下會被懲罰,甚至嚴懲。然而,我們想要的僅僅是這個嗎?”

  捨不得燒掉的日記本

  和解和賠償沒有給陳家帶來任何改變。在南四仲村的家裏,陳廣乾和張芳已經沒有了時間的概念,“回來快一個月了,還是一個多月了?今天是幾號?”陳廣乾面前有三盒煙,但他轉了一圈也沒有找到打火機,最後從已經摸過兩次的口袋裏找了出來。東邊的房子沒有開暖氣,他挪到了西房。這是12月20日上午9點30分,他和張芳剛吃完早飯。“我們起得晚,晚上睡不著。”張芳靠著炕頭半躺著,徹夜流淚讓她的雙眼通紅。她起身找茶杯,倒滿水,從一個紙包裏取出十幾個藥片,吃下去。提到兒子陳林,陳廣乾“嘿嘿”笑了兩聲。

  11月5日以後,陳林回到石家莊,他開始變了。只有最熟悉的朋友介紹,才能要到他的手機號和QQ號。但即使有朋友介紹,他也不會和別人交流。陳曉鳳的死對他的打擊很大,而事後的處理,違背了他最初的想法,他説,“我感覺沒有為妹妹做到最好。”陳廣乾只有在提到陳林時才會話語多起來,“等工作安頓了,就該結婚了。”但他很快又説,“快要過年了,他就要回來了。”“過年會更難受。”張芳冷不丁冒出一句,陳廣乾頓時沉默了。電視裏突然出來了“Super Junior”組合,陳廣乾看著小夥子又唱又跳,“這是她最喜歡的偶像。”陳廣乾看了看老伴,慢慢踱了出去,在客廳裏愣了一會兒,像是下了很大決心,走到了西房後面的房間。

  這是女兒陳曉鳳的房間。一張床佔據了絕大部分空間,床頭擺著電腦桌,電腦桌右側墻上貼著“Super Junior”的海報。陳廣乾有些顫抖地拉開一個抽屜,拿出一個普通的筆記本。翻開第一頁,是一幅花仙子的素描;第二頁是一幅卡通人物的素描……陳曉鳳曾學過素描,這個日記本裏文字很少,幾乎都是她的素描畫。中間有一頁,是陳曉鳳手抄的一篇文章:世界上最遠的距離。他雙手捧著日記本,像是要把它看到心裏去,“我能不恨這個孩子(李啟銘)嗎?”張芳靠在客廳的門口,看著陳廣乾,突然大聲喊:“又要看,你不看不行啊!”陳廣乾沒有説話,他小心地放下日記本,走到天井,擤了一把鼻涕。張芳看著他,“我説燒了,燒了,為什麼不燒?”“不能燒!”陳廣乾斬釘截鐵地説。“其實她比我堅強,她可以哭,我只能晚上偷著哭。”陳廣乾説。這一天,暖日高懸,但陳曉鳳位於西北角的房間,照不進一絲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