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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員工侵吞公款賭博輸掉1400萬

發佈時間:2010年11月07日 01:2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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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劉薇)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密雲支公司女職工馬玉春,偽造保險承保確認書和發票,騙取19名投保人899萬餘元,並侵吞單位490萬元公款,全部用於賭博。記者昨天獲悉,市二中院一審以詐騙罪、職務侵佔罪判處馬玉春有期徒刑19年,並處罰金1.5萬元。

  現年35歲的馬玉春是北京人,大專文化。法院查明,馬玉春在中國人壽密雲支公司任職期間,于2007年至2009年間,以為事主辦理保險為名,使用偽造的《國壽永泰團體年金保險承保確認書》、保險費專用發票等文件,四處找人投保。

  “國壽永泰團體年金保險”是一種企業年金保險,是在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之外,一般由職工本人拿出一部分工資,企業再補貼一部分,存入個人賬戶,作為職工退休後的養老保障基金。在推銷時,馬玉春稱,企業年金即將成為很多職工退休後最重要的收入來源,其對職工晚年的生活質量保障也成為企業對職工最週到的福利。最終,焦某等19人聽信馬玉春,共交給她保費899萬餘元。

  2009年7月3日,馬玉春被查獲歸案。此後,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代馬玉春先行償還了被害人被騙款487.89萬元。

  經查,除了詐騙,馬玉春還于2009年2月至2009年4月間,利用擔任中國人壽密雲支公司收付費崗櫃員的職務便利,偽造《借款申請書》、《保全付費業務審批表》等文件,並開具支票,將本單位公款490萬元非法佔有。

  受審時,馬玉春對指控的事實和罪名均沒有異議,表示認罪。據她供述,近1400萬元的贓款,大部分已被她輸在了賭場上。她的辯護人認為,馬玉春能夠如實供述全部犯罪事實,自願認罪,且是初犯,建議法庭對其從輕處罰。

  市二中院認為,馬玉春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錢款,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且詐騙數額特別巨大;她還利用職務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據為己有,數額巨大,其行為又構成職務侵佔罪,應數罪並罰。鋻於馬玉春認罪態度較好,可酌予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