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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彩霞獲賠4.5萬元 稱不再恨王佳俊

發佈時間:2010年08月14日 07:5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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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彩霞獲賠4.5萬元 稱不再恨王佳俊

  立案近15個月後,備受關注的“羅彩霞被冒名頂替上大學案”昨日上午8時30分在湖南省長沙中院由天津市西青區法院合議庭開庭審理,持續4個半小時後,雙方達成庭下調解:羅彩霞原索賠14萬元,獲賠4.5萬元,由仍在服刑的王佳俊父親王崢嶸一人給付。

  文/特派記者文遠竹

  王崢嶸答辯書打“苦情牌”

  昨日一大早,上百家全國各地的新聞媒體記者蜂擁在長沙中院門口,卻被拒之門外。本報是有關部門特批可進入法庭的少數媒體之一,記者直擊了庭審全過程。

  羅彩霞考慮再三親自出庭

  早上8時,身穿粉紅色碎花裙、扎著馬尾巴辮的羅彩霞出現在法院門口,她説,兩天前,她跟家人包了一輛小麵包車從邵東趕至長沙。這兩天她自己一直為是否親自出庭猶豫不決。“直到昨天晚上很晚了,才決定出庭。”

  8時30分,庭審開始。合議庭由天津市西青區法院3名法官組成。除第八被告——貴州師大教授唐昆雄親自出庭外,其他被告都由委託代理人出庭,王佳俊更是下落不明。

  據介紹,此案在湖南異地開庭,主要是為了方便應訴。本案8個被告中有5個在湖南,而且王佳俊的父親王崢嶸在湖南服刑。

  王崢嶸代理律師鞠躬致歉

  羅彩霞請求法院確認第一被告王佳俊侵害原告姓名權、受教育權的行為,並判令其停止該侵權行為;判令第一被告賠償141990元,其他被告承擔連帶責任。

  法庭上,王崢嶸及楊榮華的委託代理人屈意民律師代表王崢嶸向羅彩霞深鞠一躬,轉達了王崢嶸的歉意和悔恨。王崢嶸在答辯狀中大打“苦情牌”:“如今王佳俊生死未卜,縣政府多次派專人查找其下落未果。就算她仍活在世上,也臭名昭著。她此前已被單位開除工作,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都已作廢,哪個單位還會讓她上班?她也失去了戀愛的權利,誰還會跟這種人談戀愛?”坐在原告席上的羅彩霞沒有任何表情,始終低著頭看材料。

  律師稱王母神經錯亂

  屈意民律師接著説:“事件被媒體揭露後,王佳俊全家成了社會指責的對象。其父王崢嶸身陷囹圄,其母親楊榮華已經神經錯亂,家裏債臺高築。他們全家已經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

  對羅彩霞的精神損害問題,屈意民律師説:“2009年3月前,羅彩霞對此事毫不知情,談何精神影響?5月4日後,各大網站和媒體紛紛報道聲援羅彩霞,原告不應有精神壓力。因而精神損害事實不成立。”

  屈意民表示,王家目前沒有14萬多元的賠償能力,希望和羅彩霞再作商議。

  庭上

  其他被告自辯

  邵東縣一中:對方要價太高

  邵東縣一中的委託代理人稱,學校既未泄漏羅彩霞的個人信息,也未為王佳俊上大學提供任何材料。羅彩霞高考成績只有514分,填報的最低志願的投檔線也要526分,就算王佳俊不冒名,羅彩霞也考不上大學,受教育權被侵害的事實不成立。考慮到羅彩霞當年的班主任張文迪私下為王家提供過有關材料,對羅彩霞造成一定損害,因此同意調解。不過,原告索賠額偏高。

  唐昆雄:出於友情代領通知書

  貴州師範大學歷史與政治學院院長唐昆雄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他辯稱:事先不知冒名頂替,只是出於友情代領錄取通知書;自己沒有從事過高考錄取工作,不知道有規定錄取通知書不能代領;他沒有收受王家好處。此事對羅彩霞造成了傷害,自己願意調解。

  邵東教育局:沒侵犯受教育權

  邵東縣教育局委託代理人辯稱,羅彩霞沒有報考貴州師範大學,也不可能被貴州師範大學錄取,因此羅彩霞提出的受教育權受侵害的事實不能成立。

  貴州師範大學:我也是受害者

  貴州師範大學委託代理人稱,事情曝光後,學校第一時間收回登出了假羅彩霞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普通話等級證書。學校被假材料欺騙,也是受害者。

  貴陽教育局:告我請打行政案

  貴陽市教育局的委託代理人進行口頭答辯稱,假羅彩霞提交了相關證件,該局已盡了審查義務,無法發現作假。另外,此案適用法律錯誤,貴陽市教育局是行政機關,不適用民事訴訟,而是“民告官”的行政訴訟。

  羅彩霞:王家很有誠意

  經過近一個小時的庭下調解,下午1時,原被告達成調解協議,王崢嶸一次性給付羅彩霞賠償金4.5萬元,羅彩霞撤回對第一被告王佳俊的訴訟請求。

  審判長宣讀完調解協議後,羅彩霞走到被告席前,微笑著與被告代理人和唐昆雄等一一握手。羅彩霞一臉輕鬆地對記者説,對結果表示滿意。“答應調解,主要是被王佳俊家人的誠意所感動,我不恨王佳俊,希望大家忘掉在媒體上的這個羅彩霞,我想過一種平靜的生活。”

  聽到調解結果後,進入法庭不久的羅彩霞父親表情複雜,黯然離場。旁聽席上在長沙打工的邵東人李師傅向記者“爆料”:“我聽説羅彩霞奶奶不準她打官司,怕招惹王家,以後被報復。”

  王崢嶸會不會與其他被告分攤4.5萬元賠償金?“4.5萬元是王崢嶸一個人出的錢。”屈意民信誓旦旦地説,王崢嶸認為做錯了事,應承擔責任,4.5萬元是借來的。

  審判長劉英全庭後不無遺憾地對記者説:“經多方查找,始終沒有王佳俊的下落。”

  在法庭外面,羅彩霞與親友團聚,有説有笑。羅彩霞説:“雖然目前還沒有找到工作,但我想很快會有一個新的開始。”

  “握手言和”

  事件回放

  2003年,王崢嶸受人之托,搞一張空白戶口遷移證,後因對方未要,王崢嶸將該空白戶口遷移證留下。

  2004年高考結束後,王佳俊的高考成績未上線,王崢嶸打聽到,低分考生可冒用他人身份入讀大學。

  2004年9月上旬,王崢嶸找到王佳俊班主任張文迪,要張文迪幫忙提供已上線未被大學錄取的學生情況,張文迪説只有羅彩霞成績為514分,已上普通大學最低控制線,但未被錄取。

  王崢嶸從張文迪處得到羅彩霞的身份信息及高考成績等資料後,打電話給在貴州省某出版社工作的同學李某,諮詢羅彩霞的成績能否被貴州師範大學補錄,李某經了解後答覆説可以辦理,王崢嶸便將羅彩霞的相關信息告訴李某。

  幾天后,王崢嶸在網上查知,羅彩霞已被貴州師範大學錄取。王崢嶸有個老同學是貴州師範大學歷史與政治學院院長唐昆雄的妻子,唐昆雄到學校代領了羅彩霞的通知書,隨後王崢嶸將通知書拿走。

  隨後,王崢嶸拿出前述空白戶口遷移證,欲找公安部門加蓋戶口專用印章,遭拒後找人偽造戶口專用章等印章,蓋在空白戶口遷移證上,然後偽造了羅彩霞的戶口遷移證,在假戶口遷移證上寫上:“羅彩霞曾用名王佳俊。”

  王崢嶸將王佳俊的學籍檔案從相關部門調出,比照著偽造了羅彩霞的學籍檔案。

  2004年10月,王佳俊攜偽造的羅彩霞的戶口遷移證及學籍檔案入讀貴州師範大學。

  2008年,王佳俊冒用羅彩霞身份辦理畢業證、學士學位證、教師資格證。

  2009年10月,王崢嶸因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被判刑兩年。早在2006年,王崢嶸因涉嫌受賄被刑拘,2007年被判刑3年,緩刑5年。兩案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4年。

  原告 羅彩霞

  八大被告

  王佳俊

  高考成績335分,冒羅彩霞之名上大學,目前下落不明。

  王崢嶸

  王佳俊的父親。2004年8月,從邵東縣牛馬司鎮鎮黨委書記任上調任邵陽市隆回縣公安局政委。

  楊榮華

  王佳俊的母親。自事件曝光後,楊榮華由家人長期照顧,律師稱其已精神錯亂。

  邵東一中

  王崢嶸從邵東一中教師張文迪處獲取了羅彩霞的高考信息,這是他操作事件的第一步。

  唐昆雄

  貴州師大歷史與政治學院院長,其妻為王崢嶸的同學,違規代領通知書。

  貴州師範大學

  王佳俊就讀的大學,羅彩霞認為,貴州師範大學未盡到合理審查義務。

  邵東縣教育局

  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羅彩霞認為,其未盡合理審查義務,主觀上存在過失(且不排除故意),客觀上也幫助了王崢嶸。

  貴陽市教育局

  為王佳俊核發《教師資格證書》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羅彩霞認為,其未盡到合理審查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