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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大盜”的瘋狂末路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06日 15: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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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寶洪被帶進法庭。李佳 攝

 

  26本厚厚的證據卷宗,345頁、16萬字的刑事判決書,一個被告人被認定289起犯罪,盜竊款物共計價值人民幣765萬餘元,庭審進行了整整三天。

  這個被告人曾有“四進宮”的經歷。他18歲因盜竊罪被勞動教養二年,21歲因搶劫罪、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29歲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39歲因搶劫罪、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

  這次服刑期間,他先後坦白了公安機關尚未掌握的余罪321起,經查證,這些余罪核查落實率達到百分之九十以上,成為破案的重要線索。

  在獄中,他洋洋灑灑寫下長達3萬字的自傳,詳細記述了所犯下的罪行,也述説了自己作案前後的心理活動和情感起伏。

  他,就是號稱“京城大盜”的被告人袁寶洪。

  2011年12月12日,“京城大盜”袁寶洪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受審。法院查明被告人袁寶洪瘋狂作案,單獨或夥同他人偷盜200余輛機動車內的錢物,竊得各類車輛75輛,盜竊款物共計價值765萬餘元;他還夥同他人實施搶劫3起,搶劫款物共計價值5800元。法院認定袁寶洪犯盜竊罪、搶劫罪。鋻於這289起犯罪事實均是袁寶洪在押期間主動坦白,法庭決定對其從輕處罰,與既往罪刑合併,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袁寶洪當庭表示接受判決不上訴。

  目前,袁寶洪盜竊、搶劫犯罪的判決已經生效。然而,聞聽此案,人們還是對袁寶洪偷盜犯罪持續時間之長,犯罪地域之廣,造成社會損失之嚴重,驚嘆不已。不禁要問,究竟是什麼原因,促使正值壯年的袁寶洪一次次以身試法,屢教不改,半生為盜?

  A 與夢想背道而馳——

  “如果當初我沒有任憑自己小小的虛榮心膨脹,沒有任性地離家出走,沒有勞教後對社會心存報復之心,或許我現在已經成了一名警察。”

  44歲的袁寶洪身材高大,體格健碩,除了胳膊上有塊“1985”的刺青之外,絲毫看不出他與常人有何不同。

  袁寶洪出生在北京一個典型的雙職工家庭,父母穩定的工資收入使他從小衣食無憂,在父母的疼愛中他也有著幸福的童年,小學時,袁寶洪學習成績非常優秀,加之頭腦靈活,有組織能力,整天都有一大幫孩子圍在他身邊。那時,袁寶洪的夢想是長大後成為一名人民警察。

  然而,袁寶洪並沒能循著自己童年夢想的軌跡發展。隨著青春期的到來,愛逞強又好面子的他,為了在小兄弟們面前“拔份兒”,以鞏固自己的“大哥”地位,在西紅柿還是三分錢一斤的年代,第一次將手偷偷伸進父母的口袋,他用偷來的一塊錢在小兄弟們面前“擺闊”,掙足了面子。虛榮心得到滿足的快感,使他漸漸沉湎于吃喝玩樂、呼朋喚友的生活,一點一點疏離了學業。

  被捕以後,回憶起自己的逐步墮落,袁寶洪説,父母、老師在自己因貪慕虛榮充當“大哥”時並沒能力挽狂瀾,相反,父親簡單粗暴的家庭教育方式和冷漠放棄的學校氛圍使他更加自暴自棄,他逐漸開始厭學並最終輟學。

  1985年的一天,因犯錯誤被父親責罵,袁寶洪離家出走了,由於走得匆忙,他分文未帶。離家兩天粒米沒進,袁寶洪聞著火車站附近一家飯館的菜香,胃裏更是陣陣作痛。在回家認錯、開口討飯還是違法犯罪的踟躕中,袁寶洪選擇了後者,他偷了飯館裏一個女包。然而,包裏的51塊錢、20多斤糧票不僅沒有幫到他,反而使他被聞訊趕來的火車站民警逮個正著。

  這一年袁寶洪整整18歲。第一次進拘留所,被提審時,他哭得像個淚人,哀求民警給自己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26年後的今天,袁寶洪追憶這個“第一次”時,他説:“18歲是一個人成年之旅的開始,可萬萬沒有想到我的成人禮卻在拘留所裏完成。”

  面對勞教兩年的懲罰,袁寶洪承認,當時自己不僅沒有及時反省,思考如何改過自新,反而認為這個懲罰過於嚴厲,是社會對他不公。他説:“我當時暗下決心,出去之後要報復社會。”自此,袁寶洪的心裏埋下了仇視社會的種子。

  出獄後,袁寶洪故意以孤立自己、放棄自己來向世人表達怨恨,宣泄不滿。在這種心理的支配下,這個兒時曾夢想成為一名人民警察的健碩男人,為了滿足過盛的自尊心和虛榮心,將半生光陰交付在看守所、勞教所和監獄裏,一次又一次地與自己的夢想背道而馳。

  B 自我膨脹越陷越深——

  “我的犯罪慾望越來越強烈,不管有錢沒錢,有沒有必要,三天不幹就手癢,犯罪已經成為了我的一種習慣,有時甚至是一種消遣。”

  勞教出來後,袁寶洪又和無所事事的小兄弟李忠混在一起。手頭拮據又無一技之長,靠什麼掙得自己的活路和面子呢?兩人一拍即合,決定到別人家“找”點東西換錢花。

  第一次,兩人先踩好點兒,四下觀察無人,戰戰兢兢地閃進一間民房,在找到兩部相機後他們撒腿就跑,確定沒人追上來才敢停下。停下後,兩人開始後怕,捧著東西的手直打哆嗦。隨後,兩人用銷贓得到的350塊錢和偷到的200元錢,“美美”地“瀟灑”了一陣。嘗到甜頭後,袁寶洪和李忠更不願停手,他們流竄于大街小巷,四處下手。

  次年,為了躲避抓捕,他們跑到河南信陽、駐馬店等地。在逃跑途中,兩人還趁機作案,終於,在駐馬店的一家旅館門口被潛伏的警察抓獲。這次,袁寶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袁寶洪認為法院對自己的判決還是過重了,為了早點出獄,他努力表現自己,兩次被評為勞動積極分子,被減刑九個月。可是,提前出獄的袁寶洪並沒有改過自新,他依然四處偷盜。此時的他,已徹底放棄了兒時的警察夢,完全沉湎于孤獨迷茫的盜竊生涯。

  1996年,袁寶洪因盜竊再次被送往河北省太行監獄服刑,直到2002年刑滿釋放後,袁寶洪又結識了志同道合的“大個兒”、陸賓等人,開始了新一輪的瘋狂犯罪。他們一起撬後備箱、砸玻璃。為了順利實施盜竊,甚至制定“作案方針”:以全北京為作案地點,各司其職,靈活多變。袁寶洪回憶,2003年至2006年四年間,他們共作案300余起,其中在朝陽區就作案130多起。

  一次次的得手越發膨脹了這個團夥自鳴得意的心理,一般的小偷小摸在他們看來已經缺乏“成就感”。他們開始盜竊名貴機動車。只要能出手,寶馬、奔馳、奧迪等各種車型無所不盜。談起屢屢得逞的“秘笈”,袁寶洪不禁有些洋洋自得,他將“成功”歸結于自己“沉著、冷靜,打得贏心理戰”。

  袁寶洪回憶,2004年10月,他們剛盜竊了一輛三菱帕傑羅汽車,便被“110”巡邏車盯上了。同夥慌張之下想要加速離開,袁寶洪卻阻止了他,反而讓他在路邊停車,假裝下車解手,最終他們還真的躲過了抓捕。這次與警察的“智鬥”,讓袁寶洪更加有恃無恐。

  為了展現自己“卓越”的心理素質和盜竊水平,袁寶洪甚至專門跑到法院、派出所門口偷車。2005年3月,袁寶洪和陸賓等人在香河園小區尋找目標時,發現一輛“上家”點名要的藍色桑塔納汽車,陸賓見派出所就在斜對面,便回頭問他:“還幹不幹?”,此時,袁寶洪心中突然燃起一股向司法機關挑釁的邪念,他一咬牙説:“幹!”

  在派出所門口得手讓袁寶洪好不得意!2005年7月25日,袁寶洪又在豐台區檢察院門前,砸破一輛深藍色長城賽弗汽車的車窗,盜走車內的筆記本電腦和投影儀各1台;2005年8月24日,在密雲縣建委門前,砸破一輛黑色廣本轎車,偷得現金13000元;2005年10月26日,在平谷區法院門口砸了一輛尼桑天籟轎車的車玻璃,偷得5000多元錢。

  “其實虛榮未嘗不是一件好事,可是遺憾的是,虛榮心在我身上沒有轉化為動力,反而一點點吞噬了我。我漸漸失去自我,滑入了人生的深谷,開始了半生苦途。”時過境遷袁寶洪終於開始悔悟。

  但當年為了顯示自己的“才華”,袁寶洪卻在犯罪道路上越走越遠,竟從暗地行竊發展為公然搶劫。他説:“作為一個老江湖,我不可能不懂得搶劫比盜竊的性質惡劣多了,如果抓到將被判更重的刑,可是,搶劫比盜竊刺激多了!”

  在以偷盜為生的日子裏,袁寶洪的心理漸漸扭曲。他以盜搶犯罪尋求刺激,不僅是為了物質享受,更是滿足報復社會的心理需求。“一開始是為了錢,到後來根本不缺錢了,卻變得一天不幹渾身不自在,不管車裏有沒有東西,我都得把它弄開,心裏才舒服”。袁寶洪將他的扭曲歸咎於被逼無奈,他認為是社會、法律把他逼到了這種地步。所以,到了後期,袁寶洪的犯罪逐漸成為他的一種習慣,甚至是一種消遣。

  C 恩斷義絕親人遠離——

  “我最初簡單地認為,有了錢才可以孝敬父母,後來才發現,親情是用金錢換不回來的。”

  袁寶洪的家庭是一個嚴父慈母的傳統家庭,從小家人對他寄予厚望,管束嚴格,從不讓他亂花零用錢。袁寶洪走上偷盜之路後,手頭變闊綽了,再也不用為零花錢犯愁。偷錢後,他用下館子、抽煙、喝酒、蹦迪來放縱自己。隨著年齡的增長,袁寶洪開始意識到一個大男人要盡到家庭責任,想通過自己的努力讓父母、妻兒過上富足生活。但好逸惡勞的他再一次選擇了錯誤的方式,企圖用偷盜所得給家人帶來幸福。然而,他的這種“奉獻”只能是一廂情願,看到他在犯罪的泥潭裏越陷越深,親人們一個個都失望地離他遠去。

  1994年,袁寶洪和前妻相識結婚並育有一子,一家三口過了兩年美滿平和的生活。但最終,前妻因為他不斷偷竊而帶著兒子離開。1996年,當袁寶洪再次服刑時,家裏與他中斷了聯絡,直到第二年4月,袁寶洪才得知最疼愛他的母親已身患絕症。袁寶洪努力改造,減刑一年半提前出獄。然而,子欲養而親不待,跪在因替他擔憂而過早離世的母親的墳前,袁寶洪良心未泯地抽了自己十幾個耳光。

  母親過世後,年邁的父親既傷心又孤獨,但是見他出獄後仍然不務正業,徹底絕望的父親與他斷絕了關係。逢年過節,別人都一家團圓,袁寶洪只能百無聊賴地獨自窩在出租屋裏,他趁著節日給父親送去的東西也被扔出門外。

  在瘋狂盜竊的支撐下,袁寶洪手上越發寬裕,便肆意揮霍。他一時興起想吃一頓狗不理包子,就打車去趟天津,中午再返回北京,到東來順吃一頓涮羊肉。袁寶洪説,“這樣做滿足的不僅僅是胃口,還有那填不滿的虛榮心。這樣揮霍還有另一個原因,父親知道我的錢來路不正,從不肯收我買的東西,那我這些錢,除了糟蹋,還有什麼用?”,“我專挑最好的山珍海味、特色美食吃,北京十八個區縣哪有好飯館,我一口氣都能報出來。平時我約上幾個哥們,一起醉生夢死,只有這樣我才能借酒消愁,將心中的苦悶一飲而盡。”

  奢侈無度的生活袁寶洪很快就過膩了,父親徹底不認他這個不孝之子,他心裏越發空虛起來,就一頭扎進網吧,靠在網絡遊戲中的過關斬將讓自己暫時忘卻現實。直到此時,袁寶洪才痛苦地發覺,因為盜竊他已經失去了所有的親人。

  2006年,袁寶洪在網絡上結識了一個名叫梁麗麗(化名)的女友,二人從相識到相戀,逐步發展到談婚論嫁。這段感情使袁寶洪找到了久違的情感依託,然而,在籌備婚禮的過程中,梁麗麗對袁寶洪不務正業、沒有固定工作的嚴厲指責,終於在二人的一次次激烈爭吵中將袁寶洪激怒,肆無忌憚的袁寶洪一怒之下將梁麗麗綁架到一處荒山上,還順手搶走了她的金項鏈。最終,傷心絕望的梁麗麗報了案,袁寶洪再一次被逮捕。

  這次法庭宣判時,袁寶洪的家屬、朋友沒有一個人到庭。袁寶洪黯然的眼神中再也沒有了盜竊得手後的洋洋得意,旁聽者們仿佛也在默默探問,他怎麼就走到了眾叛親離這一步?

  D 末路狂歡終休矣——

  “在高墻鐵窗中,回顧這十幾年來的偷盜生涯,我終於意識到,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不自救的人誰也救不了。我以一個過來人的身份告誡所有人:不要以身試法!”

  袁寶洪本想靠瘋狂作案尋求刺激、自我麻醉,但盜竊犯罪又怎能彌補親人背離、青春夢斷帶給他的銘心之痛?

  在十幾年的偷盜生涯中,袁寶洪一次次向司法權威挑釁示威。然而,袁寶洪盜竊生涯的末路狂歡在2006年服刑後發生了根本轉變。

  也許是他已經意識到,犯罪者終將對所犯罪行承擔責任;也許是他已經悔悟,厭倦了自己曾經自鳴得意的種種劣跡。這次入獄,他在獄中寫下長達3萬字的自傳,詳細記述了自己的300余起犯罪,及其作案前後的心理活動和情感得失,似在懺悔自己又像警示後人。

  在庭審中,檢察院出具了公安及檢察機關出具的證明材料,證明袁寶洪在被羈押期間,主動坦白余罪321起,核查落實率在百分之九十以上。而且,這些余罪都是在公安機關尚未掌握的情況下,由袁寶洪自己坦白的。雖然這些案件多數均有被害人報案,但由於盜竊案件的特點,作案現場沒有遺留下確鑿的痕跡物證,難以確定犯罪嫌疑人,因此,袁寶洪的坦白是破案的重要依據。

  三天庭審中,袁寶洪表現得異常平靜,回憶起作案過程更是“如數家珍”。他可以僅憑記憶清楚地説出既往偷盜的時間、地點、車型、顏色,有時候甚至能交代出機動車所停靠的車位。庭審結束後,承辦人惋惜地對袁寶洪説:“你在犯罪中表現出的沉著、冷靜、果斷,本是無數人渴望具有的優秀素質,本可以幫助你成就一番事業,造福社會。你這樣放棄自己、報復社會,不僅是對社會、對家庭的深深傷害,更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任。”

  法庭最後宣判,雖然袁寶洪係累犯,依法應予從重處罰,但鋻於他如實供述了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實,應認定為自首,法庭對其所犯盜竊罪、搶劫罪均依法從輕處罰。故與前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3萬元。

  “這回,我真的服判了!”袁寶洪在聽完判決後説道,“等服刑出來做點別的事,我不會再偷盜了。”

  聽到袁寶洪發自內心的認罪服判,或許,我們可以相信,他的偷盜生涯就此畫上了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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