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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中國海軍急需重型艦載機防禦周邊國家

發佈時間:2012年08月23日 09:3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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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圖:中國殲15艦載機

  現今世界上9個國家共有21艘航母在使用。儘管航母是海軍獨有的裝備,但現在的情況是,即使不算富裕的國家也在尋求擁有能夠搭載飛機的艦船。當然,這些國家無法承擔美國海軍那樣昂貴的、裝載百餘架固定翼和旋翼機的核動力航母的費用。儘管如此,上述國家可以選擇購買效率不是最好的、可以搭載數十架飛機的蒸汽航母或海軍大國淘汰的二手航母,這樣可使費用最少。印度、巴西、泰國和其他一些國家已經這樣擁有了自己的航母。

  航母的使用壽命要比艦載機長很多。30、40年甚至50年前製造的航母還在使用,而艦載機在使用10年或15年之後,它們的壽命就耗盡了。航母通過加裝新的電子設備和先進的防空設施很容易使其現代化。這種升級也包括為適應新飛機,航母所進行的適應性改裝和航母艦載編隊的重組,而這是最為重要的。

  艦載機作為航母編隊的組成部分,現代艦載航空兵常規的戰鬥機(非垂直起降)可以提供防空戰鬥出航、打擊海面和水下目標。在美國、法國和俄羅斯最近已經研發了多種艦載戰鬥機,它們可以分為兩類:第一類是中型艦載機如米高揚的米格-29K、波音的F/A-18和達索的“陣風”M,它們的起飛重量在15~25噸;第二類是重型戰鬥機,即包括蘇霍伊的蘇-33和蘇-27UB、諾斯羅普格魯門的F-14,它們的起飛重量在25~35噸。航母的甲板及甲板下的機庫為輕型飛機提供了更大的空間,但輕型飛機的戰鬥載荷、作戰半徑和武器系統能力要遜色于的重型飛機。除非有政治利益的考量,所有的這些因素導致對艦載機的選擇非常困難。

  “大航母載大飛機”、“小航母載小飛機”的概念現今很流行。所搭載飛機的數量是由航母的排水量確定的,這種理論已經得到國際公認。每架飛機所佔用的排水量是900噸到1300噸。直升機航母或搭載垂直起降戰鬥機的艦隻,其載機單機所佔排水量較小,這些飛機無需使用附加的甲板設備如彈射裝置、滑躍坡道和偏流板以及攔阻裝置等,這類飛機的起飛重量輕、尺寸較小。

  但是,僅僅依據上述給出的每架飛機佔用的排水量來確定航母和飛機的尺寸是不對的。僅依靠重量和尺寸特徵參數是不可能確定出航母戰鬥群和艦載機的作戰效能的。這又會導致人們反過來依據作戰效能來確定航母和飛機的尺寸參數。任何與航母甲板放置飛機相關的技術問題都會對飛機和航母産生一些附加要求。

  艦載機作戰潛能的更精確評估是以武器控制(航電)系統、戰鬥載荷以及武器配挂能力的綜合分析為基礎的,艦載機的選擇要依據作戰任務而定,對不同的作戰需求,所選擇的飛機應是不同的:

  1. 主要任務包括攻擊空中目標,為友軍提供防空支持。由於防空的效率依賴於交戰飛機的數量(機庫中的飛機無法首批出航),飛機的數量比是由飛行甲板上起飛的飛機數量與處於巡邏狀態的飛機決定的。建議優先選擇甲板佈置數量較大的飛機。

  2. 進行水面目標攻擊時依賴於飛行甲板上的飛機數量和大規模的攻擊能力,還是建議優先選擇甲板佈置數量較大的飛機。

  3. 攻擊地面目標是多波次的行動,所以機群的所有飛機都要參加此項任務。建議優先選擇戰鬥載荷較大、火控系統先進的飛機。

  海軍飛機與空軍飛機的差異

  由於海軍飛機的作戰使用環境比空軍飛機更嚴酷,因此海軍飛機的要求通常要比空軍飛機高。突出的要求有:短距起降、大推力發動機、優異的近距格鬥性能,而對最大飛行速度、航程、發動機耗油率則不做過分要求。為了滿足上述要求,海軍飛機一般要有好的增升裝置,如附面層控制、環量控制、機翼的前緣處理及後緣弦向或展向吹氣等。因為需要引氣或吹氣增升,因此海軍飛機動力裝置的功率通常要比空軍飛機大20%以上。

  艦載飛機為了取得短距起降能力光考慮增升裝置是不夠的,還必須有大推力發動機,推重比越大,短距起降越容易實現。至於垂直/短距起降飛機,英國“鷂”式比較成功,它的發動機是很先進的,唯一的缺點是起降或懸停時發動機耗油率很大,這樣就限制了飛機的活動範圍。

  總的説來,與空軍飛機相比,海軍飛機要有大的機翼(大的升力)、大的發動機推力(大的推重比)、大的結構強度(以承受起降時的衝擊載荷),以及好的加速性和好的操縱跟隨性(以滿足起飛爬升和復飛逃逸要求),還有就是攔阻鉤和彈射鉤。

  艦載機選擇的三要素

  最簡單的情形是,無需考慮戰鬥使用,僅依靠一組三元矢量來確定相似航母所能搭載的飛機的合理數量。

  首先,戰鬥載荷/佔用面積比是用於評估飛機效率的主要尺度,其中的戰鬥載荷是指制導武器的數量或非制導武器的重量;佔用面積即飛機在航母上所佔用的面積。在進行飛機選擇時,這個參數最重要,戰鬥載荷/佔用面積比最大的飛機是首選。

  飛機的佔用面積是通過航母的三個特徵參數即機庫甲板的容量、停機位和起飛位數量以及航母可連續著艦的飛機數量來影響航母機群的效率的。由於具體的飛機和航母的設計特徵也需考慮,戰鬥載荷/佔用面積比是以特定航母所搭載的飛機數量來表示的。

  第二個元素是單位時間內起飛的飛機數量即起飛強度。最小化這個參數需要高效的使用飛行甲板、通過對機庫中飛機的使用,更好的發揮機群的作用,減小機隊的反應時間以增加作戰半徑。

  第三個需要考慮的元素是作戰半徑。沒有充足的作戰半徑是不行的,因為如果這樣,作戰任務將永遠無法完成。

  另外,艦載裝備的成本由部署在航母上的飛機成本決定時,更多地採用飛機的成本比率而不是數量比。在進行艦載機選擇時應以成本比為基礎。

  作戰使用對艦載機選型的影響

  冷戰結束後,隨著前蘇聯的解體,美國海軍所面臨的威脅環境發生了變化,由立足於與前蘇聯打一場海上大規模戰爭變為以對付地區性衝突為主要目標,由“前沿部署”變為“前沿存在”;由“在海上作戰”變為“從海上出擊”;由“獨立實施大規模海戰”變為“從海上支援陸、空軍的聯合作戰“。在此思想指導下,對其戰略進行了調整,其主要特點概括為:

  1. 突出強調“前沿存在”

  從美海軍近十幾年的戰略報告看,美國海軍更加重視“前沿存在”,所謂前沿存在是遠離美國本土,接近敵方的近海甚至近岸海域的“前沿”,也就是説美國海軍的作戰空間將從本國海域延伸至對方的“家門口”,而“由海向陸”的作戰行動正成為美海軍的主要作戰任務。

  2. 突出強調諸軍種聯合作戰

  美國海軍的這幾份戰略白皮書都十分重視強調:由於作戰空間的巨大變化,多軍種之間的聯合作戰要比以往時候都更加重要。通過海灣戰爭等多次現代高技術局部戰爭的實踐認識到聯合作戰的重要性。

  3. 信息化戰爭

  美國海軍的多份戰略報告指出,信息戰將貫穿未來戰爭的始終,信息將成為最重要的戰鬥力;前沿存在的海軍兵力需要快速提供信息戰的支援,通過一體化的指揮。控制和信息系統,有效的控制近海作戰空間,從而確立信息優勢,海上優勢、空天優勢等,為海上和陸地縱深作戰部隊提供有效的進攻和防禦作戰能力。

  美軍認為,未來美軍的海軍在聯合作戰中,所需要的制空權是由F-22來奪取的,而需要用艦載型的F-35C來執行精確的對地攻擊和對面打擊任務,同時兼顧空戰。

  政治經濟因素對艦載機選型的影響

  美國沒有一種海軍飛機是用空軍飛機改的,這有技術方面的問題,也有政治原因和公司之間的競爭。美國海軍根本不願意與空軍用同一種飛機,也不願意與空軍合作。由格魯門公司研製的F-14艦載機其外形實際上與F-111B類似,但為了顯示出與F-111B不同,F-14故意將後機身的雙發距離拉開,不僅給設計帶來了困難,而且從氣動力角度也不好,這也反映了美國空海軍及公司之間的矛盾。

  政治經濟也會對艦載機的選擇造成影響,典型的案例是英國對下一代艦載機的選型,歷經常規起降、短距起降的反復,最終回歸選擇採用短距起降型。

  英國艦載機回歸到F-35B的關鍵因素有:

  1. 加裝彈射/攔阻裝置的成本;

  2.儘管採購、使用和保障F-35B的成本較高,但其培訓成本較低,加上無需安裝彈射/攔阻裝置,其總體成本較低;

  3. 兩艘航母(“威爾士王子”號及“伊麗莎白公主”號)採用不同的艦載機,無法保證英國獲得連續的航母打擊能力;

  4. F-35B可以挂載F-35C同樣的武器種類,儘管總的戰鬥載荷有所降低,但可以內埋英國規劃的500磅、1000磅炸彈、“流星”中距彈以及短距格鬥彈;

  5. F-35C比F-35B的航程大150海裏,但這可通過空中加油得到解決;

  6.鋻於F-35B的回載能力不足,英國將重啟垂直著艦計劃(SRVL);

  7. F-35B的陸上使用(IOC)預計在2018年實現,艦上使用在2020年實現;

  8. 與法國的互操作性並沒有真正受到影響,兩國間的協防可保證至少有一艘航母可用。真正的航母互相著艦(cross-decking)很複雜,機會較少。

  我國艦載機的選型使用設想

  選擇艦載機不是一個簡單的問題,首先要看用艦載機解決什麼問題,是戰鬥、示威,還是保護航母。以美國為例,在20世紀70年代後期,艦載航空兵採用了F-14(最大起飛重量33.7噸)與F/A-18(最大起飛重量:空戰15.7噸,攻擊22.3噸)進行高低搭配使用。航母戰鬥群的防空主要由F-14A戰鬥機負責,它是一種變後掠翼飛機,被認為曾是當今世界上最佳的空中優勢戰鬥機和截擊機,用於航母周圍的制空。F-14A載有6枚最先進的雷達制導的“不死鳥”空空導彈,射程111千米以上。F-14A的雷達系統可以同時跟蹤24個目標,並操縱6枚導彈截擊高低空飛行的高速目標。機載的“麻雀”也是一種用雷達制導的空空導彈,射程46千米,導彈本身有抗電子干擾能力。F-14A飛機還載有AGM-88A高速反輻射導彈,該導彈用於破壞敵艦上的電子系統,特別是破壞與敵艦高炮和艦空導彈雷達交聯的電子系統。

  靈活的多用途戰鬥攻擊機F/A-18既可擔任攻擊機為對海對地攻擊提供空中支援,又能迅速轉變任務擔任戰鬥機加強防空。其上挂載的“響尾蛇”紅外空空格鬥導彈射程約22千米,可用於近距格鬥。F-14飛機比較貴,而且兩種飛機的作用也不同,F-14主要用來保護航母,F/A-18主要用來攻擊。

  進入21世紀,美國海軍提出了以F-18E/F(最大起飛重量30噸)與F-35B(最大起飛重量27.2噸)進行高低搭配的作戰格局,而F-35B以其低成本、多用途的特性,可以大量裝備,並執行多種任務。

  俄羅斯的艦載機航空兵裝備有蘇-33重型艦載機(起飛重量33噸)和米格-29K(起飛重量小于20噸)。其中,米格-29K主要執行艦隊防空和攻擊任務。

  輕型艦載機也是一些西方發達的中等國家海軍艦載兵的首選機型,如英國航母上裝備有“海鷂”(最大起飛重量11.3噸),未來裝備F-35B。法國的艦載機用“陣風”-M(起飛重量21噸)替代了“超軍旗”戰鬥機(最大起飛重量12噸)。

  到2020年左右,我國周邊國家,如日本,印度尼西亞、印度等國將擁有比較先進的航空母艦,其艦載機可能就是F-35C,米格-29K等第三代戰鬥機改進型或第四代戰鬥機。因此,我國海軍航空兵在2020年前後形成裝備的艦載機應能對抗上述這些敵方飛機。也就是説,我國急需一種能夠大量裝備的、多用途的、作戰效能等同周邊國家主力戰鬥機的作戰飛機。(作者係中航工業瀋陽所研究員)

熱詞:

  • 艦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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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戰需求
  • 第四代戰鬥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