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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控煙執法首日出11張罰單 有人受罰有人逃單

發佈時間:2012年09月02日 15:5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羊城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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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廣州區莊錢櫃KTV,有男子抽煙被執法人員“逮住”,其朋友推擋電視臺攝像機 羊城晚報記者 陳秋明 攝

  在廣州天河北路一網吧,執法人員對違規吸煙者當場處罰 羊城晚報記者 朱文海 攝

  廣州從9月1日起開始實施新版《廣州市控制吸煙條例》,由於新條例賦予執法人員在違例糾正後可直接開罰50元的權力,廣州涉及控煙的15個部門昨日終於敢放開手腳開罰單了。僅在羊城晚報記者跟隨採訪的執法過程中,就開出5張罰單。廣州市城管部門表示,各執法部門的開罰數據,將統計後向媒體公佈。

  雖然條例修改後執法部門終敢理直氣壯對違例吸煙者開罰,但整天下來,記者看到執法困難不斷,這也讓如何維持執法以維護法律權威成為公眾關注熱點。

  羊城晚報記者 梁懌韜 鄭少玲 趙晨 實習生 葉婷婷

  “第一罰”與“第一逃”

  羊城晚報記者昨日目睹了十一張罰單及一張“逃單”的誕生過程———

  第一單:10時20分,一名男子在省汽車站候車室吸煙被執法人員發現,執法人員對其進行勸導,罰款50元。這成為廣州新控煙條例生效後執法部門開出的第一張罰單。

  第二單:15時10分,一名男子在天河區中原網絡休閒中心網吧門外(屬於室內場所)吸煙,執法人員對其進行勸導,罰款50元。

  第三單:15時30分,一名男子在越秀區中華廣場活力無限KTV包廂內吸煙,執法人員對其進行勸導,罰款50元。

  第四單:16時30分,一名男子在天河區林和西路金慧眼網吧內吸煙,執法人員對其進行勸導,罰款50元。

  第五單:16時40分,一名男子在越秀區區莊錢櫃KTV包廂內吸煙,執法人員對其進行勸導,罰款50元。

  ……

  第十一單:20時00分,一名男子在天河區好姨飯店用餐期間吸煙,執法人員對其勸導,罰款50元。

  “逃單”:9時55分,一名男子在廣州汽車客運站連廊處吸煙,執法人員欲對其執法,該男子趁執法人員不備逃走。

  在控煙條例修改前,因罰款程序需要經過取證、勸導等程序,而且在其拒絕糾正其行為下才能罰款,廣州的控煙執法一直存在執法難。從2010年9月1日舊版控煙條例實施至今年8月10日,廣州針對控煙工作,共檢查各類公共場所27.08萬多場次,發出整改通知7.87萬多宗,勸阻個人吸煙行為9.4萬多宗。依法對1名個人和12家企業實施處罰,累計罰款7.955萬元。雖然看起來有成績,但針對個人吸煙行為,罰單始終停留在一張。僅僅在新規實施第一天就開出至少十一張罰單,這著實讓執法部門揚眉吐氣。

  新規首日 “煙霧”多多

  儘管新規促使罰單增多,讓執法部門更加理直氣壯。但跟隨採訪一整天執法過程後,記者發現,單靠一本修改後的條例以及看似嚴格的執法,廣州的控煙執法依然“煙霧”多多。如果不驅散“煙霧”問題,則廣州控煙執法之路依然困難漫長。

  煙霧一:吸煙區禁煙區,幾無區分!

  在昨日的執法行動中,天河區中原網絡休閒中心網吧門外的桌子上擺著一個煙灰缸,裏面有煙灰殘留,旁邊垃圾桶蓋上也可見丟棄的煙頭。執法人員進入網吧內並沒有發現違規吸煙者,就在執法人員準備離開的時候,發現在門外的桌子旁有一名正在吸煙的男子。

  執法人員當場對該名男子開出罰單,男子無奈地表示:“負責人只是説網吧裏面不可以吸煙,我就出來門口這裡,看到這裡擺放著煙灰缸,以為這裡就是吸煙區。”執法人員解釋稱,該處屬於商場通道,雖然是在網吧外面,但還是屬於室內公共場合,不能在該處吸煙。

  廣州市控煙協會常務副會長陳萬鵬稱,室內的定義就是上面有屋頂,有超過50%的圍蔽墻,網吧經營者自己在門口設置的吸煙區有屋頂並三面環墻,如果在此處吸煙,還是屬於在室內違規吸煙的情況。

  雖然該名男子最終願意被罰。但從執法過程看,如何個性化定義每個控煙場所,可能是控煙條例無法照顧到的地方。

  煙霧二:暴力阻撓執法,很是囂張!

  在由市級愛衛部門組織的執法行動中,便出現兩單阻撓執法事件。

  昨日下午,聯合執法組來到中華廣場活力無限KTV,在對各包廂進行巡查過程中,有媒體記者發現V16包廂有顧客吸煙。執法人員欲進入該包廂,但包廂內人員卻死死頂住房門,最終在現場公安介入下,包廂門終被打開,違例吸煙者最終認罰。

  在區莊錢櫃KTV巡查時,聯合執法組和記者更是遭遇暴力阻撓。當時,執法人員發現218包廂有人吸煙,遂進入包廂內準備執法,但包廂內人員不滿執法人員和媒體拍攝,雙方一度發生推撞,在推撞過程中,一名攝影記者遭到吸煙者的朋友推搡,一名電臺記者的錄音器材和一名電視臺記者的話筒,亦被吸煙者的朋友打落在地。

  當看到執法人員和記者在包廂內拍攝,包廂內一女子大叫:“這裡面有公務員,你們敢拍照是吧?”打落記者器材的男子更是激動高叫:“穿制服的就一定是警察嗎?”等“雷語”。衝突過後,現場記者拒絕離開,最終在警方介入下雙方和解。

  頻頻出現的阻撓執法行為,説明控煙執法仍然有難度。

  煙霧三:知情權隱私權,如何兼顧?

  雖然聯合執法組邀請媒體到場採訪監督,但僅就昨天下午執法過程中對媒體的通報,記者發現公眾知情權難以在監督下被實現。

  在對中華廣場活力無限KTV以及區莊錢櫃KTV進行執法過程中,負責處罰的文廣部門一直沒有讓媒體較為正面地拍攝執法過程。在中華廣場活力無限KTV,執法人員以涉及處罰者隱私為由,遮擋開罰單一幕;在區莊錢櫃KTV,文廣部門開罰單過程更是全程拒絕讓媒體進入包廂拍攝。由於在早前衝突中包廂內有女子聲稱“包廂裏面有公務員”,在場媒體記者希望知道“公務員是誰”,不過當廣州市文廣新局執法人員完成處罰走出包廂時,依然以“涉及隱私”為由,拒絕透露罰單內容及被處罰者身份。在場媒體記者質疑該工作人員“到底有沒有罰”,該工作人員拍著褲袋稱“罰單就在我口袋中”。最終,被處罰的男子走出包廂向在場媒體表示,他只是一名來自深圳的商人。

  如何既能滿足公眾知情權又能照顧隱私權,這可能需要執法部門日後好好考慮。

  煙霧四:沒錢的逃單的,怎麼處理?

  “我身上確實沒錢?我又違例抽煙了,執法人員怎麼處罰我?”這是新規頒布後,不少網友看到新條例而議論的話題。昨日記者目睹,十一張罰單的主人最終都願意繳納50元罰款,這使得“沒錢怎麼辦”暫時沒有實例可體現。

  但對於“逃單”,便出現了截然不同的處理方式。上午在廣州汽車客運站,一男子不滿處罰,在執法者開罰單過程中逃走,使得處罰無法進行。在下午的執法中,中華廣場活力無限KTV違規吸煙者一度離開包廂拒絕被罰,現場公安一把抓住該男子,請其返回包廂接受處罰。

  “如果出現逃單的情況,我覺得像中華廣場那樣處理就最好了。”廣州市城管委副主任趙洪針對“逃單”問題解釋稱,因為新條例已明確規定公安需要介入阻撓執法行為,“逃單”也可視為阻撓執法,公安機關可以對該行為採取干預措施。

  煙霧五:執法如何持續,是大問題!

  記者了解到,昨日廣州市衛生局、經貿委、教育局、公安局、人社局、交委、文廣新局、體育局、工商局、藥監局、旅遊局、廣州港務局、廣州白雲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廣鐵集團、廣州市地鐵公司等15個部門,共派出200人的執法隊伍進行全市大執法。但在大執法過後,如此規模的執法該如何持續下去,也成為公眾話題。

  根據8月30日廣州市城管部門的新聞通氣會通報,廣州目前正在組建控煙辦,日後擬公開招聘100名控煙巡檢員協助執法。但控煙辦目前仍未實際存在,且擬招聘的100名巡檢員也僅是政府聘員身份,即使加上昨日派出的執法精兵強將,廣州的控煙執法力量也才300人左右。如何讓300人管好人口數量超千萬的廣州控煙問題,恐怕是大問題。

  煙霧六:“十五龍治煙”,獨缺城管?

  廣州的控煙執法,涉及15個部門。此前,廣州因治水涉及9個部門,被輿論戲稱為“九龍治水”。但“水浸街”問題依舊困擾著廣州,顯示“九龍治水”效果未必好。如今出現“十五龍治煙”,到底是否能治得住呢?

  特別有意思的是,作為接受公眾有關吸煙投訴的城管部門,卻沒有順應市民呼聲成為執法隊伍的一分子,城管部門只能在接到投訴後,將相關投訴轉交15個執法部門。在昨日的執法過程中,面對一些執法上的困惑,組織執法採訪的廣州市城管部門一再強調“我們沒有執法權”,這讓擁有3000人執法力量的城管執法局“英雄無用武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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