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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賣人體器官團夥觀察:每個腎仲介最少掙25萬元

發佈時間:2012年08月10日 07:4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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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安部統一協調指揮下,18省市嚴打人體器官買賣。(資料圖僅供參考)

  本報通訊員余守軍

  本報記者趙麗

  將所有“供體”都集中安排在一套房子裏居住,同時聘請一名保姆負責給他們買菜、燒飯。“根據我們實地觀察,他們每餐吃的伙食還不錯。但居住就稍差點,都是打地鋪,看起來有點像傳銷窩點。”辦案民警告訴《法制日報》記者。

  8月8日,江西省上饒市鄱陽縣警方摧毀了一個長期活動在鄱陽縣境內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的犯罪團夥,抓獲6名“黑仲介”團夥成員,成功解救出10名“圈養”的器官供體人員。

  據了解,鄱陽警方破獲的案件是全國集中打擊行動的一部分。近段時間,在公安部統一協調指揮下,包括江西省在內的全國18個省市公安機關開展了一次集中統一行動,嚴厲打擊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犯罪。目前,全國已經打掉組織出賣人體器官“黑仲介”團夥28個,抓獲犯罪嫌疑人137名,解救活體器官提供者127名,剷除移植器官“黑窩點”13處。

  互聯網成人體器官買賣載體

  今年4月,河北省石家莊市公安局偵查發現了以于某君為首的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犯罪團夥,該團夥與北京、山東、安徽、河南、江西等地的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的“黑仲介”保持密切聯絡,形成了涉及全國多個省、市的犯罪網絡。

  公安機關查明,這一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的犯罪網絡涉及全國18個省、市,“黑仲介”團夥之間相互保持聯絡,共享犯罪信息。往往以虛假身份,通過互聯網招募活體器官提供者,並對其進行集中封閉管理,然後在醫院、互聯網上尋找需要移植器官的患者,再安排提供者體檢、與患者配型,最後聯絡醫院進行活體器官移植手術,從中牟取暴利。

  在查明犯罪網絡、鎖定“黑仲介”團夥及其成員的基礎上,公安部于7月底正式部署涉案地公安機關採取集中統一行動,抓獲鎖定的全部犯罪嫌疑人,解救了一批被集中封閉管理的活體器官提供者。

  據辦案民警告訴記者,出於行動的保密需要,在對涉案人員的情況進行偵查時,並不清楚自己所偵查的對象涉及什麼案子。

  “除了相關領導外,直至抓捕到犯罪嫌疑人,並對其審訊之後,我們所有參與抓捕的民警才知道今天抓捕的嫌疑人涉嫌的是組織出賣人體器官案件。”鄱陽縣公安局刑警大隊的辦案民警説。

  團夥主要嫌疑人曾是“供體”

  讓人吃驚的是,鄱陽縣警方此次摧毀的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犯罪團夥中,兩名主要負責人李某昌和鄧某軍竟然都曾經是“供體”。

  據辦案民警介紹,出生於鄱陽農村的李某昌,年僅25歲,高中畢業後一直在湖南長沙打工,在此期間染上了毒癮。2009年上半年為了籌集毒資,李某昌通過一個賣腎“仲介”以兩萬多元的價格賣掉了自己的一隻腎。

  在此期間,李某昌結識了同樣為了錢而賣掉自己一隻腎的鄧某軍。今年30歲的鄧某軍,是湖南懷化人。

  兩名團夥負責人歸案後供述,他們受此啟發,開始轉變成提供腎源組織賣腎的“仲介”。根據警方的調查,早在2009年6月6日,李某昌就開始以“仲介”的名義在網上發佈可介紹提供腎源的信息。

  其餘4名犯罪嫌疑人分別是,今年26歲的李某發和35歲的張某紅,兩人都是鄧某軍的親友,被帶到江西負責“圈養”“供體”住所的管理工作;43歲的佔某林是鄱陽縣本地人,原來開“黑車”拉客,後被該團夥聘請為專職司機;楊某是6名犯罪嫌疑人中唯一的女性,九江市潯陽區人,是李某昌的親友。今年上半年才加入該團夥,主要負責在互聯網上發佈腎源消息。

  每個腎“仲介”最少掙25萬元

  警方此次解救出來的10名被“圈養”的器官供體人員的情況,也足以讓人吃驚。

  根據警方提供的資料顯示,這10名“供體”全部都是省外人員,年齡大多集中在20歲左右,其中年齡最小的才18歲,年齡最大的也才27歲。他們分別來自湖北、四川、山西、湖南、河南、安徽、天津、浙江、廣西等地。

  “這其中有兩人竟然還是國內某知名師範大學的在校大學生,他們前段時間剛放暑假。”辦案民警告訴記者,這10個人中有來自農村的,也有來自城市的。他們通過其他“仲介”來到鄱陽,之後便被李某昌、鄧某軍等人統一安排在鄱陽鎮黃家洲村進行集中“圈養”。

  除了出外去醫院做供體配型外,其餘時間,這些“供體”都不出“窩點”。他們在“窩點”內的娛樂生活主要就是看電視和上網。這10人當中,來自四川的張某兵已經在“窩點”內被“圈養”了一年半多了。

  警方還了解到,所有“供體”可以選擇自由離開,但是“會被要求補交伙食費以及歸還該窩點的仲介者給介紹他們來的另外一仲介的3000元仲介費”。

  辦案民警説,這10名“供體”被警方統一集中安排在鄱陽縣城賓館。後經過警方的教育談話,10人悔恨莫及,均指認李某昌和鄧某軍等人的不法行為。

  7月27日,鄱陽縣公安局為10人買好了返程回家的火車票,並給每人分發了食品以及200元現金,將他們送到南昌火車站安全踏上返程的火車。

  目前,涉案的6名“黑仲介”團夥成員已被鄱陽縣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深挖中。

  辦案民警告訴記者,“供體”每賣一隻腎一般只能獲得3萬元至5萬元,而“仲介”找到有買腎需求的尿毒症患者家屬,售價卻在28萬元以上。

  在此案中警方了解到,鄱陽這一犯罪團夥,目前已經組織這10名“供體”在南昌一家醫院做了3個配型,在浙江一家醫院做了1個配型,在合肥一家醫院剛聯絡準備做1個配型。

  “每配型成功一名患者,患者家屬必須先向‘仲介'支付5萬元至12萬元的定金。”辦案民警説,該組織除了在網上發佈“賣腎”信息外,還專門有針對性地到各家醫院收集尿毒症患者的信息,然後主動找到患者家屬“推銷業務”。

  ■鏈結

  2011年2月17日,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對一起買賣人體器官案進行宣判,法院以非法經營罪一審判處劉韞璐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董兵崗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

  檢方指控:劉韞璐于2009年1月21日,在北京市西城區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友誼醫院內,居間介紹“供體”董兵崗與患者劉某進行了腎臟移植手術,非法經營額為人民幣15萬元。此外,劉韞璐組織董兵崗、李國剛(另案處理)等人于2009年3月至5月間,在北京市及河北省石家莊市租賃房屋,通過互聯網招募多名“供體”居住,欲居間介紹進行人體器官非法買賣。

  説“法” 遏制人體器官買賣應加大打擊力度

  人體器官移植嚴重的供需矛盾,是人體器官非法買賣猖獗的主因。儘管刑法修正案(八)已明確將非法買賣人體器官入罪,但有法律界人士認為,應規定最高刑期為無期徒刑的刑罰,才能實現對買賣器官犯罪的最有力打擊。

  與此同時,在人體器官非法買賣的過程中,網絡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這種有悖人倫的行為也應納入網絡打擊的範疇。

熱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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