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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朝陽市公安局偵破“4-5”重大合同詐騙案紀實

發佈時間:2012年08月08日 17:1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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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蒼蒼,野茫茫,風吹草低見牛羊”北朝民歌《敕勒歌》所言不虛,數朵白雲點綴碧空,成群牛羊遊弋沃野,一陣清風拂過,濕潤的泥土氣息夾雜著嫩草的香氣馥鬱芬芳,令人心曠神怡……

  就在這時,兩輛警車沿大草原中央道路飛馳而過,沒有一絲停留的意思,確辜負了這一番美景。

  一朝被騙,損失數十萬

  2012年4月5日16時許,遼寧省朝陽市公安局北塔分局張立國教導員在分局值班室接待了一名神色急切的報案人郭某。

  “警察同志,快幫幫我吧,我被人騙了,損失了四十多萬。”

  “別著急,坐下慢慢説。”張教導員一邊倒了一杯水給郭某,一邊細聽原委。

  原來,郭某就職于朝陽市某塔吊租賃公司,每月工資4500元。老實穩重的他用這一份工資養活著一家5口人,生活雖不富裕,卻也能安然度日。然而,2010年的一次交易卻讓這個五口之家現正面臨崩毀的邊緣。

  2010年5月17日,出於對朋友的信任,郭某將公司價值22萬元的塔式起重機(俗稱塔吊)以月租金18000元的價格租賃給朋友蘇某某使用,雙方在北大街香格里拉小區簽訂了一份《塔吊租賃合同》。但在該塔吊租賃期間,蘇某某並不按時支付租賃費,郭某多次找蘇某某催繳租賃費用,蘇某某都以各種理由推託搪塞。2012年1月,郭某更是發現蘇某某家裏人去樓空,租賃給蘇某某的塔吊亦不知去向,經多方聯絡蘇某某至今杳無音訊,給公司造成40余萬元的經濟損失。公司已下了最後通牒,明令郭某限期找回塔吊、挽回損失,否則就讓郭某引咎辭職。

  “我家上有老,下有小,我一旦失業,全家人怎麼活啊!”説到這裡,郭某聲淚俱下。

  “放心吧,老郭,我一定將塔吊給你追回來,並還你一個公道。”望著郭某淚眼滂沱,張教導員堅定的説。

  兩入蒙地,雨夜擒疑犯

  4月8日,根據郭某提供的犯罪嫌疑人線索,張教導員徵得朝陽市公安局北塔分局洪德明局長同意,帶領“45”重大合同詐騙案專案組直撲內蒙古錫林郭勒市,全力搜捕蘇某某。但因線索中斷,經多方查找未果。數日後,專案組無功而返。

  “疑犯藏得再深,也要與家人有千絲萬縷的聯絡”有多年刑偵經驗的張教導員深諳此道。

  “從其家人入手,一定要找到蘇某某的藏匿地點。”張教導員並未氣餒,一回到朝陽便立即下達了新的作戰指令。經過數天的摸排,專案組民警最終在北大街古城香園找到了犯罪嫌疑人蘇某某的女兒和妻子。

  “我也不知道他在哪,我還想找他呢,欠了一屁股外債自己一個人就跑了,讓我一個人對付那些債主,這還叫個老爺們嗎?嚇得我現在有家都不能回。”蘇某某的妻子一提起蘇某某就滿腹牢騷,恨得牙根都癢癢。張教導員見狀,馬上因勢利導,法理人情一番狂轟亂炸,伺機詢問蘇某某下落。

  “唉,欠人家的終究還是要還的!”蘇某某妻子猶豫片刻,終於提供了一條重要線索。“只知道他在霍林郭勒一家煤礦幹活,具體在哪我就不清楚了。”

  真是“山重水復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啊!”張教導員暗自按捺住激動的心情。

  4月25日,張教導員帶領專案組民警整裝出發,再次踏上前往內蒙古的征程。這一次,在霍林郭勒市警方的協助和配合下,專案組民警很快便找到了蘇某某工作的煤礦,並鎖定了犯罪嫌疑人的藏身地點。為防止打草驚蛇,專案組決定對蘇某某的藏身之處進行蹲坑守候,並制定了嚴密的抓捕方案。

  抓捕當夜,偏偏天公不作美。烏雲翻滾作勢,雷電交加輝映,頃刻間暴雨如注。暗中蹲守的民警們普遍受了一場天雨的洗禮,瞬間便都全身濕透、悲情滿面,但卻沒有一個人擅離職守。就在此時,一名男子撐傘走到房前。借助天空閃電的光亮,專案組民警陳國龍瞬間看清了來人的面容。“蘇某某”,民警陳國龍大喝一聲,一個箭步竄到蘇某某身後,未待蘇某某有任何反應,一個“一招制敵”將蘇某某死死壓制于地上。

  相互嘲笑著對方狼狽的樣子,民警們的心中已撥開烏雲見到了太陽,只可惜的是五一假期就這樣度過了。

  再入蒙地,千里追贓物

  帶著勝利的喜悅返回朝陽,張教導員和民警們拋開滿身的疲憊,立即開始審訊。卻沒有想到蘇某某拒不交代犯罪事實,對塔吊去向也閉口不答,審訊一度陷入僵局。

  “查找塔吊下落。”張教導員深思熟慮後,帶領專案組民警再度踏上內蒙古的土地。

  在錫林郭勒市、通遼市、奈曼旗、霍林郭勒市等地警方的協助下,專案組根據郭某提供的塔吊相關品牌及型號,利用近一週的時間,連續奮戰,多地輾轉,往返行程3000多公里,終於在錫林郭勒市某房地産開發公司建築工地找到了這臺塔吊。當民警們欲對此塔吊進行扣押時,卻遭到了通遼市奈曼旗李某帶人的百般阻攔,並稱此塔吊係他所有。

  “這臺塔吊是詐騙案贓物,你一再阻攔,就是阻礙執行公務,你這是縱容犯罪、藐視法律的行為,再不停止,我將一併追究你的法律責任。”張教導員義正詞嚴,李某的囂張氣焰立時被打壓了下去。

  蘇某某租賃的塔吊怎麼成了李某的財産?張教導員馬上意識到,李某的證詞將對本案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經詳實詢問和細緻溝通,李某向專案組提供了蘇某某于2011年11月份將塔吊抵押頂賬給他的證詞及證明材料。至此,犯罪嫌疑人蘇某某涉嫌詐騙一案事實清楚、證據確鑿。

  2012年5月29日,北塔分局門前,“感謝人民警察,是你們救了我全家啊!”被害人郭某緊緊握住專案組民警的手連説謝謝,感激之情溢於言表。郭某和其所在塔吊租賃公司還專程為北塔公安分局送來一面寫有“千里追贓不言苦,人民警察為人民”的錦旗,對北塔分局的做法深表感謝。 (韓振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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