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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網絡敲詐案宣判 版主惡炒負面收刪帖費斂財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22日 11:4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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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報訊 (記者/洪奕宜 李文才 通訊員/黃海櫻 林夏 鄒輝球 伍國強)版主利用網絡蓄意炒作他人負面新聞而後收取“刪帖費”大肆斂財。該案昨日在茂名化州法院公開宣判,王某權、梁某榮、梁某新等3名被告人犯敲詐勒索罪被判處三年六個月至六年不等有期徒刑。據悉,這是茂名首例網絡敲詐勒索案。

  公訴機關指控,2009年底以來,被告人王某權利用採集軟體,蓄意在眾多網站蒐集關於化州市一些單位及個人的負面帖子,並將其轉載到自己開設的網站“化州論壇”上,然後註冊“蕃茄炒蛋”“神出鬼沒”“水兵老師2012”等多個身份,對這些帖子進行炒作,迫使涉事單位及個人支付刪帖費後再刪除相關負面帖子。梁某榮則利用王某權可以刪帖這一平臺大肆斂財,其兒子梁某新在“化州論壇”上蒐集到一些負面信息後,便告訴父親,梁某榮再以茂名《南方論刊》記者身份,主動出面聯絡涉事單位及個人收取“刪帖費”。每次收到“刪帖費”後,梁某榮會根據兒子與王某權議定的價錢,將錢交由兒子匯入王某權的銀行賬戶,王某權再將網上的負面帖子刪除。據統計,王某權敲詐勒索金額共10多萬元;梁某榮、梁某新合夥敲詐勒索金額近5萬元。

  據了解,王某權等人的落網,緣于其多次對化州某鎮委書記的網上敲詐。去年12月8日,不堪其害的該鎮委書記親自到化州市公安局網監大隊報案。去年12月13日,辦案民警在深圳抓獲王某權,現場扣押了王某權的電腦、銀行卡等物品一批。3天后,梁某榮、梁某新這對“父子兵”在茂名市區落網。

  王某權被判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3萬元;梁某榮、梁某新父子分別被判四年、三年半有期徒刑,並各處罰金2萬元。王某權當庭表示服從判決;梁某榮、梁某新父子均表示不服,提出上訴。

熱詞:

  • 斂財
  • 刪帖費
  • 父子兵
  • 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