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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開違法網站斂財黑幕 打網絡監督旗號敲詐勒索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09日 13:0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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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著互聯網在我國快速發展,網絡不僅成為經濟社會運行的重要基礎設施和影響巨大的新興媒體,也在保障人民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等方面,發揮著越來越大的積極作用。

  但同時,一些網站近年來以“維權”、“反腐”等為名,招搖撞騙,進行敲詐勒索等違法活動的現象也日益凸顯,成為互聯網發展中出現的不可忽視的問題。

  斂財黑幕

  2011年年底的一天,廣東省化州市一位鎮幹部向當地警方報案。説起自己3個月來的遭遇,這位鎮幹部既氣憤又無奈。

  原來,去年9月,他發現化州論壇網站上刊登了關於自己的不實信息,説他“利用土葬斂財”,還是個“桃色書記”,而這些信息都出自以“神出鬼末”、“灰太狼”、“功成身退”等網名註冊的賬號。

  抱著花錢買“平安”的心態,這位鎮幹部聯絡到網站的管理員王智權,要求對方刪除這些網帖,而王智權則借機敲詐了他5000元。

  可事情並沒結束。一個月後,關於這位鎮幹部的謠言又一次出現在化州論壇上。無奈之下,這位鎮幹部又給王智權匯去2000元“刪帖費”。不過,他覺得這件事不會就這麼輕易結束,於是向警方報了案。

  警方在調查中發現,從2009年底起,這個網站就已經開始出現“收錢刪帖”行為,但受害事主為了息事寧人,一直沒有報案。

  經過偵查,警方掌握了王智權利用化州論壇炒作負面信息多次對多人進行敲詐勒索的犯罪事實,並很快摸準了王智權的落腳點。

  2011年12月13日,警方展開抓捕行動,在深圳市龍崗區一座出租屋內抓獲王智權。在這個簡陋的出租屋裏,一張辦公桌上擺放著4台電腦。兩年多來,王智權就是利用這些電腦實施網絡敲詐勒索的。

  警方在調查中發現,犯罪嫌疑人王智權利用自己開設和管理的化州論壇,註冊“神出鬼末”、“灰太狼”、“功成身退”等一批馬甲賬號,靠炒作負面信息勒索被害人錢財,收取刪帖費,共作案10宗,所得共計人民幣約10萬元。

  不僅如此,王智權還制定了一套刪帖收費標準,其中,刪帖竟然還有“月卡”、“年卡”,老顧客及刪帖量多的“大客戶”還可以“打折”。從這些收費標準不難看出,在這個網站,並非花了錢刪帖就能一勞永逸。

  目前,王智權已被公安機關逮捕。

  並非個案

  在網上,有著類似行為的網站並非僅此一家。早在2008年,河北省行唐縣警方就曾破獲一起擁有眾多所謂“記者”、開設30多個省級頻道的大型非法網站記者詐騙案。

  2008年5月,行唐縣公安局接到縣國土資源局報警,稱幾名自稱是中國法治網記者的男子前來採訪,聲稱該局工作中存在問題,要求訂閱《中國法治網資訊》,身份可疑

  警方在調查中發現,幾名所謂記者的記者證只是“中國法治網”網站核發的,並非新聞出版總署所規定的標準記者證。警方還發現,這家網站能鏈結眾多知名網站,設立了30多個省級頻道。

  在隨後的調查中,警方掌握的證據證明,該假記者團夥已經發展成員82名,索訂《中國法治網資訊》935份,涉案金額超過110萬元。

  今年,又有一家名為“中國法治網”的網站在網上出現。該網站聲稱由司法部主管,其招募的工作人員持所謂的“中國法治調研證”在社會上活動。司法部明確表示與該網站沒有任何隸屬關係。該網站日前已被有關部門依法關閉。

  此外,2010年,山西省中陽縣警方也曾破獲一起利用“網絡監督”敲詐勒索案。在這起案件中,張某某打著“網絡監督”的旗號,通過網上曝光、炒作,要挾基層幹部,從而達到敲詐勒索錢財的目的。

  今年6月,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通報,“中國預防腐敗網”、“中國預防腐敗調查研究中心”等47家招搖撞騙、進行敲詐勒索違法活動的網站被依法關閉。而自今年3月份以來,已有89家此類網站被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協調相關部門依法關閉。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有關負責人介紹,從已查實的情況看,這些網站普遍的特點是冒用國家機關和公益組織名義,包括聲稱是中紀委、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司法部等中央部門主辦,有的網站還以製作假圖片的方式,假稱與中央領導同志或老同志有關係。

  據介紹,這些網站大多數未經備案或是虛假備案,有的把服務器放在境外,以“反腐”、“維權”、“監督”為名,或以刊載負面新聞相要挾,向單位、企業或個人索取所謂“贊助費”、“廣告費”或“會員費”等,實施敲詐、詐騙。

  依法整治

  相關統計報告顯示,截至去年底,我國網民規模已超過5億,居世界第一,互聯網普及率達38.3%,“十二五”期間,我國互聯網普及率將達到45%以上。

  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教授高鋼説,在互聯網技術創造的新的信息傳播環境中,今天中國公眾的知情範圍不斷擴大,公眾表達空間不斷擴展,公眾監督權利不斷加強,公眾協商機制不斷完善,中國公民信息權利的實現和公民社會的建造都贏得了新的空間。

  然而,虛擬空間並不是法律的真空,其在給公眾生産生活帶來便利的同時,也有嚴格的法律和規定來保證正常的網絡秩序,保障社會和公眾的權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中,有專門條款對利用互聯網進行盜竊、詐騙、敲詐勒索行為的處理作出規定。此外,我國刑法也對敲詐勒索公私財物行為的處罰進行了規定。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有關負責人表示,加強和完善互聯網信息管理,是互聯網繼續健康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民群眾的願望和呼聲。發展與管理相輔相成,發展需要管理,管理是為了又好又快的發展。

  負責人強調,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將繼續協調各有關部門,依法查處進行敲詐勒索的網站,形成依法打擊的良好機制,使其制度化、常態化,維護正常網絡傳播秩序。

  負責人同時也提醒公眾,無論是單位、企業還是個人受害者,都可以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反映被敲詐勒索情況。

熱詞:

  • 違法網站
  • 斂財
  • 網絡監督
  • 敲詐勒索
  • 維權
  • 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