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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販子:交易多在高速路服務區 病死嬰或棄或埋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06日 08:5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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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盜搶騙兒童案大幅降低販嬰成打擊重中之重 人販子:販嬰交易多在高速路服務區

  7月2日23時,山東省臨沂市蘭山區義堂鎮一間破舊的出租房裏,七八名操著四川口音的男女正圍坐在昏暗的燈光下賭博。旁邊骯髒無比的床上,幾名大小不一的嬰兒被胡亂地丟在上面,哭個不停。

  院子外面,十余名民警悄然圍攏。

  “人販子就在裏面,上!”

  行動命令下達後僅僅幾分鐘,這夥人就被警方全部控制。

  這是公安部統一指揮山東、河北等15省區市公安機關同步集中抓捕、解救行動中,《法制日報》記者親歷的一幕。

  “經過高壓嚴打,目前拐賣犯罪多發勢頭得到有效遏制,盜竊、搶奪、拐騙兒童案件發案率大幅降低,但是販賣嬰兒犯罪仍然屢打不絕、時有發生,這將是今後一段時間打擊的重中之重。”公安部打拐辦主任陳士渠7月5日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收運護賣“一條龍”

  邵中元,1969年生,山東省棗莊市山亭區山城鎮中水峪村人,涉嫌組織拐賣100余名兒童。此人反偵查意識極強,此前警方多次抓捕未果,被公安部發佈A級通緝令通緝,在此次行動中終於落網。

  據其交代,自2010年7月起,他和犯罪嫌疑人蘇令銀先後從雲南瀾滄購買嬰兒,乘長途汽車將嬰兒送到京福高速公路服務區,然後將嬰兒接回自己家中先由妻子張霞照料,再賣給臨沂、棗莊、濟寧等地的買主。

  “在一次次交易中,販嬰團夥逐漸形成了嚴密的組織和固定的模式。”

  棗莊市公安局副政委孫晉利表示,販賣嬰兒多為家族性團夥犯罪,團夥成員多係親屬關係。如邵中元一案中,邵中元和張霞係夫妻,蘇令銀係二人表舅;下線中轉者也多為邵中元的直系、旁系親屬。

  “他們組織嚴密、分工明確,收、運、護、賣‘一條龍'。”孫晉利説,有人充當“線人”,負責蒐集信息、上下溝通;有人充當“説客”,負責做買方的思想工作,和買賣雙方討價還價;有人充當“車夫”,提供交通工具運送孩子;有人充當“保姆”,負責照看護理孩子;有人充當“掩護”,在運送途中掩人耳目、逃避打擊;甚至有人充當“父母”,冒充孩子的監護人,打消收買孩子一方的疑慮。

  在棗莊市看守所,邵中元告訴記者,為了躲避公安機關盤查,他們想了很多辦法:比如上線、下線之間單線聯絡,交易多在高速公路服務區進行,自備交通工具等等。

  販嬰來錢易來錢快

  賣一個孩子究竟能掙多少錢?

  犯罪嫌疑人蘇令銀的回答是:“不一定。”他告訴記者,在他們的行話裏,男孩叫“大號”,女孩叫“小號”,通常情況下男孩比女孩能多賣兩萬元。

  另外,一個嬰兒從買來到被賣掉,有的需要倒兩三次甚至五六次手,這個過程會經過層層加價,中間環節越多,“二道販子”的平均利潤就會薄一些。

  邵中元和蘇令銀從雲南購買一名嬰兒的平均價格是1萬元左右,最終向買主開出的價格則為女嬰3萬元,男嬰5萬元。除去路費等花銷,即便按照最保守估計,人販子最終能從每名嬰兒身上掙到1萬餘元,100個嬰兒就是100多萬元。對於人販子來説,無疑具有很大的吸引力。

  邵中元向記者坦言,之所以幹起了販嬰營生,就是因為“覺得這樣掙錢快,而且掙得容易”。“每賣一個孩子,俺就跟俺媳婦説,找本子記上,最後好和蘇令銀算賬。”

  但是對於兩年裏自己究竟從賣的這100個嬰兒身上賺到了多少錢,邵中元卻推説“不清楚”,但他交代:“出事前,我知道的錢存在兩張卡裏,每張卡各10萬元,還有我買車花了6萬元,也是賣小孩的錢。”

  陳士渠説,投入少、獲利大讓這些人販子自上而下擰成了完整的利益鏈條。

  病死嬰兒或棄或埋

  “想買個孩子,很簡單,兩夜一天就能見到孩子了。”

  透過犯罪嫌疑人蘇令銀輕巧的語氣,很難想象這些嬰兒在被當作“貨物”運輸時所經歷的生死考驗。

  從雲南至山東,人販子抱著孩子坐在長途汽車上,要跑數千公里的路程。被販賣的嬰兒大的幾個月,小的出生才幾天,難免哭鬧,極容易招來同行乘客的懷疑。喪心病狂的人販子為了不暴露自己,往往給孩子灌安眠藥,保證被拐嬰兒一路都能安靜地睡覺,甚至將其直接放在自己的皮包或紙箱裏。

  “這種令人髮指的手段會極大地摧殘孩子的身心健康。”陳士渠説,重則可能導致新生兒死亡,輕則影響孩子的身心發育。

  由於嬰兒免疫力低,運送過程中染病往往難以避免。有病的孩子,即使能勉強撐到目的地,也會被買主在身體檢查中發現而拒絕接收,變成人販子眼裏的“棄子”。

  蘇令銀坦言自己也曾碰到過這樣的“賠本買賣”,但當記者追問生病孩子的去向時,他卻閃爍其辭。

  “有些唯利是圖的人販子不送孩子去醫院看病,因為那將是一筆巨大的開支。”棗莊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副支隊長劉廣軍説,據警方了解,不管是途中死了的還是後來得病的被拐嬰兒,不是被遺棄在荒郊野外就是被隨手埋掉。

  “沒想到事情這麼嚴重”

  對話人販子

  本報記者李娜

  徐某,1949年生,山東省郯城縣港上鎮徐圩子村人,小學文化。已查實夥同王某、戚某等將一名出生僅12天的女嬰,以2.65萬元的價格賣出,被郯城警方在7月2日的集中行動中抓獲。7月3日,《法制日報》記者在郯城縣看守所見到了他。

  記者:你為別人“介紹”過幾次?

  徐某:總共4次,3次沒成,都是買主嫌小孩檢查出毛病來沒要。成的,就這一個。

  記者:你知不知道拐賣孩子是犯罪?

  徐某:不知道。一方願意賣一方願意買,孩子又不是偷來搶來的,沒想到事情這麼嚴重。

  記者:那你做這種事圖啥?

  徐某:就是想從中賺點好處,再説也是為鄉親們做點善事。

  記者:你認為賣孩子是做善事?

  徐某:我是個“雙女戶”,沒兒子。每逢人家辦紅白喜事,我就感覺自己矮一截,真後悔當初沒從外面抱一個養(説到這裡,徐某甚至傷心地掉了眼淚)。現在我幫想要孩子的鄉親們聯絡聯絡,不就是在做善事、做好事嗎?咋就犯法了呢?

  本報記者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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