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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面]仔仔:打拐勇士(2011.04.24)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24日 22:4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網絡電視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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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什麼原因讓他走上打拐之路?

  仔仔:在天河體育中心有賣花的小孩,當時我猜猜肯定這些小孩背後面有故事。

  福建漳州打拐,他是如何智取?

  仔仔:我就告訴他説,你再不出現的話,我就不要你這個小孩了。

  記者:那他的狀態呢?

  仔仔:他讓我不要走,讓我接電話先,我就是不接他電話,這樣他們的心裏才會相信這個事實是真的。

  打拐四年,他付出了怎樣的代價?

  記者:他們不擔心你的危險嗎?

  仔仔:那我沒告訴他這個過程啊,他不知道這個過程裏面,有多麼曲折、複雜。

  艱難的打拐之路,他的未來又在何方?

  記者:你這條路還會走多久?

  仔仔:我沒有想到要走多久,需要大家一起來齊心協力地去關注的人。

  《面對面》古兵專訪打拐志願者仔仔正在播出

  古兵專訪打拐志願者仔仔本週日晚9點30分播出,敬請收看

  古兵專訪打拐志願者仔仔東方時空之後播出,敬請收看

  古兵導語:這裡是廣州,在這座城市裏有一個網名叫仔仔的80後男青年,從2007年開始,他就開始自願地從事打拐行動,四年的時間裏,他協助警方一共解救了64名被拐賣的兒童。他因此也被人們稱之為民間的打拐勇士。他是因為什麼走上了打拐之路,在幾年的打拐之路上他又經歷了什麼呢?今天的《面對面》,來面對這位民間的打拐志願者。

  人物簡歷:

  仔仔 29歲

  打拐志願者

  協助警方成功解救64名被拐賣兒童

  解説:2011年4月13日中午,我們跟隨仔仔來到江西興國縣公安局,他要向公安機關提供一個關於被拐兒童的線索,出於對仔仔的保護,拍攝過程中和隨後的專訪中,我們的鏡頭都有意地回避了他的正面。

  警察:我想請問一下你是什麼時候獲得了這個線索?

  仔仔:前兩天的時候收到一條私信,就是一條信息,他給我舉報,在你們這邊興國這邊有一個學校裏面的一個孩子,他看到了之後,他説這個孩,2007年左右的時候拐進來的。

  警察:2007年?

  仔仔:對,因為這個舉報人告訴我,買這個孩子之前,他們家裏買了一個大一點的男孩,但是由於太大了,好像被警方已經去解救走了。然後隔了一段時間又買了一個三四歲左右的小孩子,所以就是現在這個小孩子,大致的情況就是這樣。

  警察:你提供的這個線索很重要,非常感謝。這樣子,我等一下我就召集刑偵部門和相關的部門,開個會研究一下, 馬上佈置一下,好不好。

  解説:根據仔仔提供的線索,這個被拐賣的兒童目前在興國縣的一所小學上二年級,刑警大隊迅速與校方取得聯絡,考慮到孩子年紀小,偵查人員建議孩子在班主任陪伴下,在校教務處等候。

  警察:你會不會講興國的本地土話,會不會講?本地的地方方言會不會講?

  周正日:不會。

  警察:你好小好小時候的事情你記不記得?

  周正日:不記得了。

  警察:好小的時候,你見過高樓大廈沒有?

  周正日:見過。

  警察:我看一下這個檔案,我先看一下,這個他的名字是什麼?

  班主任:這一個。

  警察: 2002年2月19號,家長是呂先英,這個呂先英是他父親吧?

  班主任:他媽媽。

  警察:他媽媽是吧。

  班主任:電話號碼也是他媽媽的。

  警察:電話號碼是吧。我們要跟她核實一下好吧,叫她過來一下,因為我們一下找不到她。注意方式方法,你説有點事叫你過來一下,再然後你把我那個警車開邊上。

  解説:20分鐘後,偵查員把孩子的母親呂先英帶到了學校教務處。

  警察:你的名字是叫呂先英是吧?

  媽媽:對。

  警察:你有幾個孩子?

  媽媽:就一個。

  警察:恩。

  媽媽:就一個,兩個。

  警察:兩個孩子。

  媽媽:恩。

  警察:你講普通話,兩個孩子,大的叫什麼名字?

  媽媽:周楠。

  警察:周楠。

  媽媽:恩。

  警察:多少歲了?

  媽媽:21歲。

  警察:你還有個孩子多少歲?

  媽媽:10歲。

  警察:是什麼時間出生的,具體確切的時間?

  媽媽:2002年2月18號。

  警察:這個孩子一定是你自己生的?

  媽媽:恩。

  警察:你要實事求是講,你就講是不是你生的。你先講,你斬釘截鐵講一下,是不是你生的?

  媽媽:生肯定是人家生的。

  警察:哪個生的?

  媽媽:我老公生的。

  警察:你老公生的,不是你生的?

  媽媽:嗯。

  警察:你老公什麼時候把這個孩子帶回來的,什麼時候,孩子多大的時候帶回來的?

  媽媽:三四歲。

  解説:呂先英的回答,讓警方迅速警覺起來,他們立刻兵分兩路,一路把母子二人帶回公安局,進行採血DNA比對,另一路由胡懷通副局長帶領偵查人員尋找孩子的養父周發生。下午三點,我們在興國縣的一個工地上見到了周發生,但是周發生的回答卻出乎意料。

  警察:你收養有沒有契約?

  爸爸:就是拿紅紙寫的,就是一張紅紙。

  警察:有哪些人在場?

  爸爸:有王雲峰 王雲亮。

  解説:據周發生介紹,孩子的親生父母在興國縣高興鎮,因為家境困難,撫養不起,在孩子三歲多的時候不得不把孩子過繼給了周發生,雖然當時在過繼的時候有契約和人證,但是他們並沒有在民政部門備案,隨後,經過警方查證,證實了周發生所説,一天后,贛州刑警大隊傳回的DNA比對結果,也證實這個孩子是高興鎮的這對夫妻所生。

  記者:像贛州這樣一個結果,以前遇到過嗎?

  仔仔:也有很多類似的,我們就是不管它是真是假,麼我們肯定要核實這個線索。

  記者:但是真正看到最後的那個結果的時候你內心的感觸是什麼?

  仔仔:其實從我的角度來講我希望他就是這樣的結果,我不希望他確實就是被拐賣的,因為被人販子拐走的話,我們不知道這個孩子會淪落到哪一步的生活狀況。

  因為小孩子嘛,他沒有自我的那種生存能力記者:會不會覺得自己當時的努力,付出的心血都白費了?

  記者:那你會不會覺得自己當時的一些努力,付出的心血都白費了?

  仔仔:沒有,其實這樣核實之後,這就是最好的一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