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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偷手機獲刑10年引爭議 法院二審撤銷原判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02日 21:5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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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鄭州7月2日電(記者 李志全)河南鄭州一保姆因盜竊了僱主的手機,被判刑10年,並處罰金2萬元人民幣。這在當地引發不小的爭議,有民眾稱,對保姆過重量刑是法律的羞辱。

  7月2日,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佈消息稱,該院二審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審。

  2011年12月,因僱主拖欠工資,在鄭州市一居民家做保姆的張某拿了僱主手機一部。鄭州管城區人民法院認定保姆盜竊罪名成立。這也被視為新版“天價葡萄”案。

  一部手機價值多少錢?據稱,被盜竊的這部諾基亞VERTU奢侈手機是僱主花6.8萬元買的,還有發票。

  “我不知道手機有那麼貴。”庭審時,張某説,“他(僱主)欠我工錢沒給,我想著這手機也就一兩千塊錢,正好抵我工錢了。”

  但上述辯護意見,法院並未予以採納。

  這一消息,在當地引發不小的爭議。有民眾指,即便拖欠工資,也不能盜竊。但更多的人表示,保姆討薪無望,才會作出拿手機補償的本能。

  據了解,已先後有10多名律師聲稱,願意免費為保姆上訴提供法律援助。

  鄭州中院副院長趙永純説,一審原判在以下方面認定事實不清:一是被告人對所盜竊的手機價值是否存在重大認識錯誤問題,一審未充分調查、質證;二是涉案手機的價值鑒定問題,對本案的準確處理起著重要作用,一審對此未充分質證,有必要重新質證;三是對被告人是否構成自首問題,一審未充分調查質證。

  趙永純表示,以上問題,對準確認定本案事實、正確量刑均有重要影響,依法發回原審法院進一步審理查明。

  2003年8月,4名外地來京民工,進入北京農林科學院林業果樹研究所葡萄研究園內偷摘葡萄約47斤。北京物價部門對被偷的葡萄評估金額為1.122萬元。

  此後,4名民工中除一人年僅16周歲且“情節顯著輕微”被拘留外,其餘三人被批捕。一時間,4名饞嘴民工成了新聞人物。由於存在較大爭議,公訴機關將此案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最終,對葡萄價格的鑒定結論為376元。檢察機關撤銷起訴。

  河南國基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偉認為,判10年量刑過重,關鍵是手機到底值不值6萬多元,可參照“天價葡萄”案進行判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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