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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回應公司高管“二次碾壓”致小學生死亡傳聞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30日 00:3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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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廣西頻道6月29日專電題:網絡熱傳一公司高管“二次碾壓”致小學生死亡 警方調查:不存在反復碾壓

  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李斌

  29日,一條關於廣西某公司高管在車禍後“二次碾壓”致小學生死亡的消息在新浪微博、天涯社區等網絡熱傳。當地警方接受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採訪表示,根據屍檢報告和對目擊群眾的走訪,初步確認,“沒有反復碾壓的情況”。

  這則網帖稱,“2012年6月27日,廣西柳州發生了一件讓人憤怒的事”,在柳州市一集團公司門口旁的斑馬線上,“一個十歲的小孩被在裏面工作的一個書記開車碾壓”。“當時正值放學下班高峰期,路人看到後立馬叫司機停車,有一位阿姨還親自去拍打肇事者車窗試圖讓其停車,可是他不但不停車,反而倒檔,二次碾壓小孩,把孩子的五臟六腑碾壓粉碎,送到醫院時已搶救無效死亡……”

  網民不斷轉發“求真相”。在新浪微博上,一個29日中午發出的微博,單貼在4個小時內轉發量就超2000次。

  29日下午,柳州市公安局稱,“經過民警對事故的調查,事故發生後,沒有反復碾壓的情況。”警方表示,根據屍檢結果,證實在發生交通事故撞擊後,肝臟破損出血是造成小孩死亡的主要原因。屍檢和勘查結果顯示,不存在二次撞擊的情況。同時,警方根據調查程序走訪了目擊群眾,證實不存在二次碾壓。

  警方介紹了事故的經過,6月27日11時40分左右,在柳州市柳南區鵝崗路天元印務公司門前路段,王某駕駛車號為桂BWL526豐田牌小轎車,由柳州鐵路天元文化傳媒印務公司駛出左轉彎進入鵝崗路過程中,與一名小男孩發生碰撞,造成該男孩受傷。“事發後,王某把傷者抱上肇事車輛送往附近醫院搶救,但終因傷勢過重,經搶救無效死亡。”

  警方介紹,在交通事故中致死的這名小男孩9歲,係一名正在讀小學三年級的學生,肇事司機為柳州鐵路天元文化傳媒印務公司一名幹部。

  警方表示,事故發生後,交警立即趕往現場對事故展開調查取證工作,依法暫扣肇事車輛,並傳喚肇事司機王某接受調查。據事故調查組調查取證,查明肇事車駕駛人血液中未檢驗出酒精,經屍體檢驗死亡原因為交通事故致死。

  柳州市公安局宣傳科科長劉桂剛説,針對這一突發輿情,柳州市公安局將在其官方微博“@柳州公安”發佈有關調查的情況,並歡迎網民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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